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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社区“两委”换届正在进行!
啥时候开始?
选什么样的人?
不选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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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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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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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18年4月启动。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6月底前完成,第十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9月底前完成。
2.社区“两委”班子结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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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党委一般5-9人,社区党总支一般5-7人,社区党支部一般3-5人,均含专职副书记1名;也可根据党员人数、社区规模作适当增减,最多不超过9人。每个社区居委会一般5-9人。
2、社区“两委”成员年龄要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
3、注重提高社区“两委”成员学历层次,新进成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两委”成员中要注意配备少数民族工作人员。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推行社区“两委”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3.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
“五选”:
要把那些政治素质较高、理想信念坚定、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的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群众推选为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
“十不选”:
(1)曾被判处过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
(2)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黑恶势力的;
(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依据有关规定不宜提名,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
(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9)原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
(10)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4.党员动员和选民登记
1、按照“三类群体”进行动员和登记:在家党员和“人在户在”的居民,要确保全部参加;外出流动党员和“户在人不在”的居民,要确保大部分参加;“户不在人在”的居民,本人申请参加换届选举,需要经居民会议或者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
2、党员因下列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进行不少于3天公示,报上级党组织同意,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①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凡上述情况之外者,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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