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孫子兵法》中的85個“勝”

“勝”字,在《孫子兵法》中位於高頻詞中的首位,共出現了85次,可以說,《孫子兵法》是在追求百戰百勝之法,要通過因地、因地而排兵佈陣,奇正運作以成摧枯拉朽之勢,獲得勝利。

這85個“勝”,其中作為名詞用的有29次,作為動詞用的有52次,作為形容詞用的有4次。

要如何理解《孫子兵法》中的“勝”呢?

作戰篇說:兵貴勝,不貴久。

可見,“勝”是《孫子兵法》最基本的要求,或者說是底線要求,是每一個將領最基本的使命和責任。

故“地形篇”說:戰道必勝,主曰無戰,必戰可也;戰道不勝,主曰必戰,無戰可也。

上將之道,一個最基本的職業素養就是獲得戰場勝利。

而如何正確理解“勝”也是將領素養的基本指標,孫子說:進不求名,退不避罪,為民是保,而利合於主,國之寶也。

這似乎是在告訴我們,為將之勝,並非僅僅打敗對方這樣簡單,還有更深層次的理解或要求。

一、“勝”的層次

從說文上看,勝的本義是“勝任”,又延伸為“克也”(爾雅),即戰勝對方,打敗對方。

在《孫子兵法》中,不僅要打敗對方,還要勝敵而益強,還要“必以全爭於天下”,還要“不戰而屈人之兵”。

可見,在孫武子看來,對“勝”的要求越來越高,追求“勝”的境界也越來越高,操作難度也越來越大。

所以,在《孫子兵法》中,“勝”可以理解為這樣四個層次:

1、兵貴勝

這是《孫子兵法》的底線要求,不管什麼方式、方法,不管什麼代價,首先要獲得勝利。

“作戰篇”說: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

什麼叫拙速?

一方面說打仗戰法上沒有什麼出彩的地方,都是常規戰法,比如,《亮劍》中,李雲龍用土工作業的方式推進,用手榴彈集中爆破的“李家坡”戰場,看似慢,實則快。

另一方面說不計代價獲得快速勝利,如塔山戰場,林彪給出的任務是,不是傷亡數字,而是塔山。

從全局看局部戰場,戰法巧拙、代價大小都不是重點,關鍵要實現總體目標,達成全局的勝利。

因此,戰勝,是“勝”的最低層次,基本要求。

2、勝敵而益強

打敗對方,獲得對方的資源、兵員、裝備,從而使自己更加強大,這就是孫武子所說的“勝敵而益強”。

“作戰篇”說:車雜而乘之,卒善而養之,是謂勝敵而益強。解放戰爭中,四野經歷了遼瀋戰役、平津戰役後,很多部隊都換上了清一色的美式裝備,這就是戰勝對方,使得自己強大了。

這比單純的“勝”,再上一個層次,通過勝讓自己變強大,或直接獲得資源、兵員、裝備,或積累、擴大戰果,獲得間接的戰果。

企業某個市場的成功,獲得的往往不僅是該市場的成果,還會收穫其他市場的信心、銷量或份額的增加,也會獲得空白市場招商成果。

3、全勝

通過“勝”使自己強大,孫武子認為還不夠,還要“必以全爭於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

不僅要勝,還要付出最小的代價,不僅要全我,還要全敵,這樣才可以獲得最大的利益。

這個難度就更大了,勝的層次就更高了。

4、不戰而屈

要想取得“全勝”,必須要整頓軍備,出征千里、去國越境而師,千里饋糧、十萬之師而舉,才有可能獲得全勝。

而這樣的動作,也會日費千金,七十萬家待於道路、不得操事,包括戰場損傷(注:兵不鈍,是說損失小),其代價也不小,距離利益最大化原則還有些距離,故孫武子還有更高的追求,或說理想的追求,即我們熟知的“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不戰而屈,才是最高境界。

或用其謀而伐之,或伐其謀,而直接讓對方出來投降,這才是成本最低的,才是利益最大化。

然鵝,這種不戰而屈,要麼是一種終極追求,或者說孫武子給我們除了伐兵以外的另外一個選項;要麼如施子美所言:戰而屈。即通過其他戰場一個又一個的勝,獲得某些戰場的不戰而勝。

蒙古帝國在歐洲許多戰場的不戰而勝,都是通過“戰而屈”獲得的,他通過某個戰場的勝,放逃兵或俘虜過去,用他們誇大蒙古軍隊勇猛的心理攻勢,而獲得下一城的“不戰而降”。

當然,這種不戰而勝,前提是擁有足夠強大的實力,如蒙古軍隊強大的攻城方法與能力,這是威懾力的基礎。

試想,如果對方實力遠勝於你,或對方根本不知道你有多厲害,他怎麼會不戰而屈呢?

二、“勝”的本質

從《孫子兵法》中關於“勝”的這四個層次看,勝不是簡單的打敗對方、戰勝對方,更應該有更多、更深層的含義。

在“謀攻篇”整體思想上來看,“勝”的本質就是目標的實現。

就是說,實現目標即是勝。

軍事上,誘敵的“敗”是目標,阻擊對方行軍是目標,吸引援軍是目標,試探虛實是目標等等,有多種多樣的目標。

對於某一個級別的指揮員來講,實現其目標就是勝,就完全了自己的任務,就是“國之寶”。

劉伯承元帥有個打仗的“錦囊”,即“五行不定,輸得乾乾淨淨”,這五行,就是任務(目標)、敵情、我情、時間、地點。

首先要明確戰鬥的任務,只有目標明確,才能有針對性的瞭解敵情,判斷我情,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展開戰鬥。

可見,任務(目標)是偵察、作戰計劃、戰鬥的中心,沒有了這個目標,其他要素也就失去了重心,變成了漫無目的的“散沙”。

一個企業是要打敗對手嗎?不一定。就像快消品的一個品類,你把對手都打敗了,成為了一家獨大,往往也就意味著該品類的衰亡,敗的不僅是對手,更是自己。

因此,我理解《孫子兵法》的“謀攻篇”是目標管理,其開篇“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的“全”與“破”,實際上就是目標,針對不同戰鬥、戰場的目標。

三、“勝”的實現

既然說,實現目標即為“勝”。

對於如何實現目標,《孫子兵法》給出了系統方法:作戰篇,他告訴我們如何做好預算管理,如何打好後勤補給戰;軍形篇,他告訴我們如何因地、因敵而排兵佈陣,通過陣形創造守則不敗,攻則可勝之靜態的勢;兵勢篇,他告訴我們通過奇正相生,創造點上的效應,藉助戰場變化實現摧枯拉朽之不可擋之勢;虛實篇,他告訴我們如何通過“軍爭篇”之分合之變,以調動對方,掌握主動權,抓住對方之“機”(虛),以創造整體戰場態勢的轉變等。

這是《孫子兵法》具體操作的角度,這裡我想換一個角度來談這個問題,即目標與能力平衡的問題。

《孫子兵法》開篇的“兵者,國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其中的“地”與“道”是講一個組織,尤其是軍事組織,一定要保持處地,即所處地理環境、人文環境、氣候環境、技術環境等與自身所具備能力(道)之間的平衡。

從整部《孫子兵法》所講之“勝”來看,不僅是處地(環境)與自身能力的平衡問題,還要做到自身能力與目標的平衡。

組織願景、目標總是不斷變化,也會不斷膨脹,當組織目標與能力不匹配的時候,就意味著失敗即將到來。

所以,“勝”的實現,關鍵在於與環境、目標的匹配。就是說,要不斷審視自己的能力與所處環境是否適應,比如,今天移動互聯網時代,你所擁有的設計能力、文案能力、傳播能力、銷售能力、溝通能力是否適應了碎片傳播與渠道的特點;而這種能力又是否可以實現自己的願景、使命或目標。

這是能否“勝”的關鍵指標!

《孫子兵法》中的85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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