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金粉世家》原著中燕西爱不爱清秋?

黄眯眯


不算爱

我个人觉得,既然西对冷清秋的,爱分为三个层次,三个阶段,其实也是满足了他三个时段的心理需求。

第一阶段:相爱是因为好奇

金燕西开始喜欢冷清秋的时候,跟许多电视剧一样,纨绔子弟对于平民女子的好奇。比如道明寺爱上杉菜,五阿哥爱上小燕子一样,都是一个习惯了被捧着,突然一个不一样,就开始的了好奇。我觉得这个时候金燕西是最爱冷清秋的,但是不完全是因为感情,更多的就是新鲜感。

第二阶段:不适是因为习惯

金燕西和冷清秋感情出现转折的开始,是冷清秋嫁到金家,但是一个是崇尚女子在家呆着的大户人家,一个是有独立思想念过书的新时代女青年,这就是文化所产生的矛盾冲突。金七爷没有家庭责任观念和冷清秋不甘如此伸手要钱也形成了矛盾冲突。这是他们感情开始变淡的一个过程。这个时候,金燕西有点不喜欢冷清秋了,因为感情中精神上是不合拍的,注定爱情也会变淡。

第三阶段:以为后悔就是爱

最后冷清秋火灾之后,绝情离开。金燕西向白秀珍求婚后得知白家是杀害他父亲的凶手,电视剧也就结束了。其实这个时候,爱不爱冷清秋已经不重要了,是他瞬间不爱了白秀珠,找冷清秋甚至都说不上是后悔,也许就是一个本能的举动吧。

从头到尾,金燕西都是一个感情用事的富二代。从来没有真正的成熟过,他对冷清秋没有爱,对白秀珠也没有。
也许他爱的只有他自己吧!


努力保持情绪稳定




原著中的金燕西确实是没有爱过冷清秋,或者说金燕西这位纨绔子弟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他也从来没有爱过任何人。

如果大家在看电视剧版《金粉世家》时,应该就对这个问题不会有太多的疑问,金燕西当然是爱冷清秋的,而且金燕西对冷清秋的爱是从一而终的,白秀珠始终扮演的是一厢情愿的角色,即便到了最后金燕西已经发展到向白秀珠求婚的地步,但是我们都知道,白秀珠在那个时候只是金燕西的解闷花生米和救命稻草,而他与冷清秋之年情感的疏离主要是因为两人思想与价值观的分歧。

加之金铨的离世使得整个家族濒临崩溃,所以金燕西当时是无力去支撑那份来之不易的爱情了。

可是我们再来重新审视《金粉世家》原著小说中金燕西这个人和他的婚姻,真的是与电视剧传达给我们的情节大相径庭了。白秀珠在原著中就是金燕西的正牌女友,金燕西对于冷清秋只是一时的新鲜感,金燕西并没有想过要娶冷清秋为妻,两人的最后的结合是出于无奈,是奉子成婚,而且婚期是冷清秋一再催促金燕西才定下的。

金燕西结婚之后依旧我行我素,与白秀珠关系亲密,常常彻夜不归,与其他的女人鬼混,花大把的钱养了两个戏子……,所以金燕西在与冷清秋的婚姻存续期间也是丝毫没有把妻子放在眼里。

原著中最令读者寒心的应该就是那场让冷清秋消失的大火,金燕西不但没有表示出丝毫的焦急与不安,他反而从心里庆幸那场让冷清秋消失在他生活中的大火,他觉得这简直是天赐良机,他终于摆脱了她。所以话说到这里大家就会明白金燕西已经不仅仅是有没有爱的问题,他简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渣男了。

人们常说,童话里都是骗人的。可是我觉得有时候小说中的人事物才是最真实的。


阿狸的荆棘物语


不爱,原著里金燕西对冷清秋更像是一时的新鲜感和大于喜欢但却远远不到爱的感情。如果这么说让人觉得幻灭的话,那我只能说金燕西对冷清秋还是有一点点爱的。 金燕西在原著中没为冷清秋做过那么多浪漫的事,结婚也是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冷清秋怀孕了。从认识冷清秋到与其结婚,以及两个人结婚之后,金燕西都和很多人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冷清秋怀孕的时候生病,他接了一通电话就跑到相好那里嘘寒问暖而不管冷清秋。他整日整夜的不回家,出去厮混,结婚前看不上白秀珠,结婚后还觉得人家挺好的了。


冷清秋离开他,他其实没那么伤心,甚至有松口气的感觉。然后一直到结尾金燕西都没多怀念过冷清秋,找了一个女明星结婚,对冷清秋和儿子多年不闻不问,薄情的很。事实上,分开多年,金燕西还执迷不悟,认为两个人之间冷清秋对他亏欠比较多。总之,金燕西是个极度自私,只爱自己的男人。


小乌龟的八卦基地


当年那个纨绔子弟追着清秋跑了几条大马路,在大雨里傻笑,只为清秋拿着百合花的模样清绝脱俗,仿佛世间纷扰与她无关。

这一刻是金燕西爱上了冷清秋,并且长久的爱着她。所以燕西为了追清秋出钱出力。直到现在,还有人看金粉世家来学习撩妹手法。

清秋说他们原本是不一样的人,就好像葡萄架上长不出百合,燕西送给清秋一片百合花,长长的葡萄架上缠满了百合花。燕西就是要告诉清秋,不一样的人也可以相爱,人力可以突破一切阻碍。

那片百合花,那片向日葵,多年以后想起,还是让人心动的,之前日子和恋爱终究是不同的。他习惯了游戏人间,她喜欢独立清高。


他们之间开始争吵,误会重重,最终远走他乡,不再见面。燕西说我终究没有爱过除清秋以外的女人,这句话我是信的,可是纨绔子弟的爱就是为你花空心思,娶你过门,他不会为了你改变自己原本的生活轨迹。

清秋就像燕西人生的一个小弯道,最后日子还是会回到最初的轨道的。有人是燕西靠钱追到了清秋,清秋也不过是虚荣。把卡和钱给你的粗暴手段,燕西是看不上的,他有钱,可他也有心,不是每个总理儿子都会给你一地向日葵的。这样的浪漫和唯美,大概没有女孩能拒绝。

燕西爱清秋,可是燕西和白秀珠更合适。

爱和合适,原本不能混为一谈。这世间偏偏是有些阴差阳错的。


清欢阁主


《金粉世家》是张恨水先生的著作,由陈坤、董洁、刘亦菲主演的同名电视剧《金粉世家》于2003年在央视播出。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总理儿子和平凡女子之间爱情故事。

《金粉世家》的电视剧虽然播出已久,但金燕西和冷清秋的爱情故事还是认我印象深刻。向日葵花田的告白,插满百合花的葡萄架、学校里写着“I LOVE YOU"条幅等等,这些片断都让我印象深刻。燕西和清秋最后的结局却让人痛心,当时真的很希望有第二部,可以延续两人的情缘。

前段时间听了《金粉世家》的原著,听完后发现,我对燕西和清秋的爱情有了不同的想法。我觉得原著中的燕西没有真正爱上清秋,之所以追求清秋只是一时兴起,觉得清秋与自己身边围绕的女子不同,有新鲜感而已。书中燕西和清秋的结婚是由于清秋的未婚先孕,未能认真了解对方的两人就仓促结合,这样已经为日后的日子埋下了不良的种子。婚后的燕西并没有改掉少爷的本性,继续周旋于交际场的女子之中,也会夜不归宿,挥霍无度。婚前追求清秋时的那份热情已经退却,露出了原本的天性。就算后来的家道中落也没有觉悟,对清秋的生病、生孩子也不闻不问,最终让清秋对他彻底死心。

通过燕西婚后的种种行为看出,燕西并没有爱清秋,追求清秋只是觉得她与众不同,在当时的年代,比起其它脂粉女子,更适合当妻子罢了。

(图片源于网络)


小薰LF


没看过原著,但是电视剧至今印象深刻,当初金燕西追清秋时的浪漫,到最后大结局2个人各奔东西太伤感,这个结局至今不能释怀,总觉得金燕西是爱清秋的,只不过从小纨绔子弟的习性,清秋又是不一样的家庭长大的 两个人热恋过后要回归平淡,性格及生活方式社交方式及价值观都不一样,两个人又都不退让注定再爱也走不长久。


Dear_朱朱


不爱,因为刚刚写过张恨水爱情小说模式的论文,所以对原著比较了解,用冷清秋自己的话来总结,他们的爱情就是“齐大非偶”的爱情,而他们的结局也印证了这个总结的正确性。

我们首先来看看男主金燕西是什么样的人,身份是民国总理金权的小儿子,外表风流倜傥,接受过新式教育,妥妥的偶像剧男主标配了吧!但是呢,与现下偶像剧中(包括《金粉世家》电视剧)深情专一的男主不同,张先生笔下的金燕西是一个与交际花调情,与佣女暧昧,与富家千金们不清不楚,婚后学其兄弟保养坤角的浪荡子形象,他在初识冷清秋时便说过,交女朋友还是西式开放女子有意思,而娶回家的还是这种中式传统女子为好,所以说这种人会真心爱上冷清秋吗?

而我们的女主冷清秋呢,电视剧中一直在强调她的清纯,像百合花一样的纯洁。但是在原著中,冷清秋有她的孤傲 纯洁,可是张老也写出来她的弱点——爱慕虚荣,原著中有不少的篇幅写出了她在直接或间接接受金燕西的馈赠后欣喜的心理状态,而她与金燕西确定关系真的不是像电视剧中在向日葵花田里一趟,而是金燕西带冷清秋出城游玩再蛊诱她留宿一夜……省略一百字。所以说,这么看起来原著中男女主绝对不是电视剧中塑造的纯爱浪漫的结合,而是与金钱,权色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原著中冷清秋在看破金燕西的浪荡子形象,婚姻不幸后也责问过自己这么可以因为权钱出卖自己之类的话。

原著中的结局也特别有意思,与电视剧中充满戏剧情节的桥段不同,张老在原著结尾让金燕西“一渣到底”,金燕西与之前那个交际花一起去欧洲,后来回来当了电影明星,将他与冷清秋的故事搬上银幕,但是却将所有的过错推给了冷清秋。而冷清秋在金家落魄后独自抚养孩子,靠给人写对联,书信为生 日子十分艰难,最后冷清秋带着孩子去看金燕西的电影,看到金燕西任然如此自私,不知悔改,电影未播完便带着孩子离场了……

值得一提的是,与电视剧中小怜,柳春江爱情悲剧不同,原著中他们二人最终修成正果,幸福的在一起了!

这个回答仅针对提问,没有对电视剧的任何不满,对原著的艺术加工是为了更好呈现~坤哥真的很帅!!!片尾曲真的很好听!!


南方有令秧6104358


爱肯定是谈不上。燕西本来就有些喜好不定,厌倦了白秀珠的大小姐脾气,所以更觉得清秋美丽温柔。

第九回里,他在比较邱惜珍和冷清秋,觉得邱惜珍比冷清秋开通,可是没有这样温柔,而清秋呢比邱惜珍可怜可爱,又不很开通。他这样的比较,至少说明对他来说两个女子都是可以的,不是非谁不可。而且可怜可爱四个字,也说明是因为可怜而可爱。

之后清秋怀孕,他第一反应是不信又说“真怪了,何以那样巧?”可见他不是心甘情愿。孩子生下来之后,他的感觉只是难为情并不喜欢,也没有爱孩子的样子。

虽然燕西和清秋婚姻不幸,有很多原因,有误会,但是归根结底还是爱不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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