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7 陕西省文化厅和陕西师范大学联合举办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 第十期培训班

陕西省文化厅和陕西师范大学联合举办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 第十期培训班

陕西省文化厅和陕西师范大学联合举办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 第十期培训班
陕西省文化厅和陕西师范大学联合举办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 第十期培训班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工作的通知精神,由陕西省文化厅和陕西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的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第十期培训班现已开始招生。

一、培训内容

社火脸谱

二、培训目的

面向普通传承人群,帮助非遗项目持有者、从业者等传承人群提高学习和传承能力,强化他们对优秀传统文化和重要技艺的把握,拓宽眼界和知识面,提高文化自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传统工艺融入现代生活,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实现为民族传承,为生活创新。

三、培训对象、人数及条件

社火脸谱项目的各级代表性传承人,以社火脸谱为主要职业或家庭收入来源的手工艺人,以社火脸谱为主要经营内容的小微企业、作坊、合作社的管理、研发或表演人员(以下简称学员)。

本期招收学员50人,学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经掌握了一定的社火脸谱绘制技能。

2.社火脸谱行业的从业经验不少于5年。

3.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

4.学历原则上须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优秀学员年龄和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但年龄不得超过60岁,且身体健康。

四、时间、地点

培训地点: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五、报到须知

1.学员报到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报到地点为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一层大厅。

2.被批准的学员,学校将建立微信群,群名为“陕西师大第十期”,请关注此微信群中的相关通知。

3.学员报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所在区县文化部门盖章签字)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4)本人原创社火脸谱作品(包括画在各种材料上的脸谱)1件(须附名称、内容简介,对内容和寓意作出说明,不超过150个字),供教师上课点评使用,结业时归还本人。

(5)以《我与社火脸谱》为题,写一段话或一篇文章,重点介绍自己从事社火脸谱绘画或社火表演的故事。字数不限,报到时上交。

(6)是传承人的,还需要填写《传承人登记表》,同时将传承人证书、各种荣誉、重要作品等拍成照片并附说明,报名时一并上交。

4.上述(1)(3)(5)(6)项材料,请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报名时上交,电子版请提前发至联系邮箱,也可以拷在U盘上,报名时带到现场转存至专用电脑。

六、其他事项

1.学员食宿由陕西师范大学统一安排。学校为每位学员办理一张临时就餐卡(每人每天有一定的伙食补助),住宿免费。往返交通费用学员本人自理。

2.社火脸谱绘制所需的各种原材料(颜料和相关材料等)以及所需工具等由学员根据本人需要自带。

3.学员结业时,每人须提交自己创作的社火脸谱作品,并参加结业展览;同时提交一篇自己参加培训后的心得体会,字数不限。

4.学习期间,原则上不许请假。学员完成培训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作业,按时出勤,且无违纪违法现象,将由陕西师范大学颁发全国统一编号的结业证书。表现突出的学员将享受高校、政府、企业等提供的后续服务。

5. 对无故旷课、迟到的学员,不颁发结业证书;对违纪的学员,将予以辞退并通知学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9-85310671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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