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 如何應對創業時合夥人的離開?

如何應對創業時合夥人的離開?

眾所周知,創業是一項非常複雜的工作,由於初期,團隊不穩定,中途有很多的人想要撤資離開,或者很多人會覺得這是不可能的,畢竟大家都是好兄弟,好姐妹,是不可能會走的,但我們始終不得不面對殘酷的顯示。

眾所周知,創業是一項非常複雜的工作,由於初期,團隊不穩定,中途有很多的人想要撤資離開,或者很多人會覺得這是不可能的,畢竟大家都是好兄弟,好姐妹,是不可能會走的,但我們始終不得不面對殘酷的顯示。一個公司從最初的默默無名,到後來的眾所周知,其中難免會遇到合夥人離開的情況,那麼當合夥人離開之後,作為公司的創業者你應該如何應對吶?

1、設定了成熟機制,收回他的股權

若創業最初時就設定了成熟機制,合夥人在創業的過程中決定離開時,收購他手裡的股權,那麼將來出售公司時的價款,與其沒有任何的關係。或許有些人會覺得,創始人股權成熟機制實在限制創始人的股權,其實這種做做法對創始人非常有利,很好的平衡了留守創始人和離職創始人之間的利益,可以說是創始人和創業企業最好的“朋友”。原因如下:

A、若合夥人帶著股權離職,這會對創始人的合理利益造成很大的損失,消弱其繼續工作的積極性,而這一機制將可以有效的防止此風險的發生。

B、這個機制有助於激勵每一個創始人都朝著同一個目標共同奮鬥,即一起努力創造一個成功的企業。

2、設定好退出形式並書面確認

最開始準備合夥創業的時候,就設置相應的股權退出機制,約定好在什麼階段合夥人退出公司以後,要退回股權和退回的形式。無論是具體的股權比例還是分期vesting的條款,在有明確的方案後一定要白紙黑字寫下來,雙方分別簽字確認,這樣就算後期出現分歧,同樣有據可循。

3、分工明確

在創業公司中,不同的合夥人所的角色不同,所從事工作自然也是不同的,決定合夥創業的那一刻,就應該對對彼此分工有明確的認識和界定,但還是要通過書面的方式固定下來,誰是CEO、CTO、COO,這些都需要確定下來。為什麼要明確分工,其主要的原因在於這直接關係到合夥人在項目的職責。

4、重新查看公司的項目

相信每一個創業都希望創業可以成功,但是也要考慮失敗的情況,畢竟並非所有的創業項目最終都可以在互聯網中生存下去,所以要對創業失敗後合夥事業、財產的清算流程和規則進行約定,特別是對於創業過程中取得的知識產權成果的清算,尤為重要。因此,創業中途合夥人要離開,就需要重新清查賬目,看一下合夥人負責的項目是否有問題,在雙方散夥之前,把賬目對清楚。

合夥人離開的原因?

2、理念不合:初期做戰略規劃是,沒有長遠的考慮,導致公司發展到某一個節點後出現岔路口,兩個人理念,想法不一致,產生向左向右的分歧,最終分道揚鑣。

1、利益糾紛:創業初期,幾個合夥人並沒有想清楚,只是單純的憑藉感情和熱情維繫合作關係,沒有預先談好利益的分配,由於後續給予合夥人的利益與他本人所期望的不匹配,最終失望或憤怒的離開。

3、合夥人跟不上公司發展:這種情況經常出現,合夥人由於個人經驗與認知有限,未能獲得快速的成長,無法適應公司發展的需求,在企業內部沒有合適的事情,能夠體現出他的價值,發揮他的作用,那麼離開也只是時間的問題。

4、合夥人像時間自己的願望和價值:這種情況被稱之為“功成名就式”離開,合夥人在企業貢獻了自己的力量,當企業擁有一定的知名度,能夠良好的正常運行是,選擇離開這家企業,想要去實現自己的願望,去尋找更適合自己的平臺,做對自己更有意義的事情。

總之,對於創業企業而言,合夥人離開屬於在正常不過的事情,無需過度恐慌,很多時候導致合夥人離開的原因都是可以解決在事情發生之前,防患於未然很重要,創業企業在賺錢養活自己的同時,要重視合理組織架構的搭建,做到健康管理。並且,無論是創始人還是合夥人,心態都要端正,不能見利起意、過河拆橋,也不能後院起火,能做的唯有努力兌現給自己和對方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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