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高速公路上撞死横穿行人,法律会怎么判?

用户7177260025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通俗一点讲,你驾驶的机动车证照齐全,车辆安全检测合格,无超载、超速、超高、超宽、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且采取了紧急刹车、避让措施,出于同情弱者考虑,法律上会让你承担10%以下的无责赔偿。如果你也有过错,那会根据你方过错大小来承担赔偿多少,一般都不会超过50%。


顺便说一下,如果赔偿数额超出了保险公司的承保额,你可以以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未尽管理之职,应对事故发生承担责任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事故损失进行追偿。


勇敢向前的行者


高速公路上撞死横穿行人,对于责任承担和赔偿问题,应当分如下几种情况处理: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这也就是说,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并且是横穿公路,这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人是要承担责任的。

二、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这一规定就是说,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机动车一方有过错,那么也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的过错有可能是超速行驶或者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安全驾驶。在这种情况下,不论行人有没有过错,只要机动车驾驶员有过错的,那么机动车也应当承担责任。

因为是在高速公路上,行人有过错在先,所以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机动车不可能承担全部责任。所以机动车的责任可分为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那么赔偿比例也就是80%-20%之间。

三、机动车没有违章行为,没有一点过错的。那么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一方也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所以说:尽管行人不该上高速公路,尽管行人有过错。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也要安全第一,保护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否则,无论处于什么情况,都是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的。


法重情深


这个题目可能不是客观真实,而是题主编的。

因为,行人不得上高速公路。

大家都知道高速公路行车速度很快,高达120公里;

高速公路是封闭的,只能是符合条件符合规定的机动车才可以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非机动车、行人都不应该上高速公路。

这个死者不仅上了高速公路,还去横穿高速公路,那真是大胆,也不可思议。

因为横穿高速公路没有实际意义。

高速公路双向之间是有隔离带的。

多数高速公路,外围还会有篱笆,围栏。

即使横穿,是为了到对面的村庄,一是风险太大,二是难度不小,所以,这个人的行为不可思议。

当然,如果是疯子是精神病,那就另当别论。

这个行人有错在先,他实施了违法行为。

所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机动车一方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没有民事责任,没有行政责任,更不会有刑事责任。

但是,要承担,10%的赔偿。


陈群律师


你好,我曾经遇到过同样的情况的案子:“我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突然一下行人横穿马路,被我撞死了,现在责任认定书还没有下来,交警队先让我付三万块钱,我想的是责任认定书下来,该赔多少我就赔多少?请问我该怎么办?”

一个月后责任书下来:“我的责任认定书今天下来了,给我们划分了百分之五十的责任,我感觉有点冤,我不知道怎么办了”

原因就是车辆没有年审,交警给他判了一半的责任。

最后由保险公司承担80%的赔偿金,自己承担20%的赔偿金,损失10万元!


餐饮企业秦律师


要想弄清这个问题,得先重温一下我国在这方面相关的法律条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铲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也就是说,行人进入高速高路,实际上是违法在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二)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通过这两条,问题已经很清楚了,也就是说,机动车撞死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无须承担法律责任,但须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换句话说,要破费点钱财,而实际上,现在的车都有交强险,这些损失交强险基本够赔付了,保险公司必须在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当然,超出限额部分,就需要车主自行承担了。

不过,因为最高赔偿限额是10%,去掉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车主实际承担的数额应该不会很大。

需要提醒的是,尽管这种情况车主无须承担法律责任,但自身必须符合安全驾驶条件,首先要做到不超速,其次驾驶人必须取得有效驾驶资格,也即是说必须要有驾驶证,第三车辆检车手续要齐全,尤其是第二条,如果不具备,到时虽然行人承担主要责任,但无证驾驶车主也须承担法律责任,赔偿责任也会相应提高。


红枫文史娱


我们都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行人是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但行人、骑自行车的人上高速事件时有发生,首先我们先弄清楚为什么会有行人进入呢?

我认为主要以下五种情况。

一是附近村民的活动,高速公路很多都在山区,正所谓靠山吃山,在高速公路通车前,附近村民都要上山务农,而高速公路开通,反而是给山下村民增添了一堵城墙,虽然一般都会设计地下通道(涵洞、桥梁)方便村民活动,但终归有些地方没有原来方便,村民为徒省事,便直接横穿公路;

二是抄近路,高速公路开山跨海,是很多地方的捷径。像G7京新高速通车,使北京至乌鲁木齐的里程缩短近1300公里,丽香高速通车使丽江白汉场至香格里拉缩短2个多小时车程等等。一些穷苦人家看着距离近了,又想省点车费,便直接步行上高速,就算被路上交警抓到,都是安全教育一番,然后将他送往下个收费站外,还反而搭了个“顺风车”,所以何乐而不为;

三是一些精神有问题的人,想上高速公路就上高速公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四是公路养护作业人员,高速公路的卫生保洁,绿化修剪,修复钢护栏等道路设施的养护作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很多时候都要横穿道路,干活太累一个不留神横穿道路发生事故也时有发生;

五是滞留在高速公路的司乘人员,一般是发生事故或者车辆故障后,司乘人员从车上下来,因缺乏安全意识随意走动横穿高速公路。


根据以上五种情况而发生的撞横穿行人事故,应由不同主体背负不同责任。

第一、二、三、四种情况

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2.3 控制出入 2.3.1 高速公路全部控制出入 只对所选定的被相交公路或城市道路或高速公路的服务设施提供出入连接,在同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铁路、管线等相交处必须设置立体交叉,并设置隔离设施以防止行人、车辆、牲畜等进入。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有高速公路控制出入的义务,在沿线两侧设置隔离设施,并保证其长期处于良好的状态,若未尽巡查管理职责,没有及时发现隔离设施破损并予以修复,存在管理上的瑕疵,应对行人或其近亲属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因高速公路地下通道积水、堆积杂物等原因行人无法通行,被横穿高速公路通行,经营管理单位未尽管理职责,未及时清理地下通道,未及时对附近村民宣传管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进入高速公路,与经营管理单位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保证车辆的通行安全,对养护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保证零安全事故,保证养护作业符合《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若养护作业人员横穿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应定性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赔偿责任。

第五种情况 发生事故后滞留在高速公路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后,高速交警接报警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高速交警应负有管理事故现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责任,应疏散人员至安全区域,约束人员不得横穿马路,防止发生二次事故。若在高速交警到达现场前,司乘人员横穿马路发生事故,可追查高速交警是否存在未及时出警,失职的问题,追究其责任。

当然,除以上相关主体需负赔偿责任,驾驶员也应根据不同情况而负相对应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我们应该安全驾驶,时刻注意路面情况,不要因为高速公路路况好而掉以轻心,车速越快越应该提高警惕。灾难总是不期而至,多一份谨慎多一分安全,


陆渐于离


有律师的说这种情况机动车一定无责,这个说法是错误的,行人横穿高速公路发生事故,要根据事发具体情况,具体具体分析双方过错,来区分责任,而不是机动车一定无责。

比如,机动车以70公里时速行驶,行人在前面200米横穿高速公路,机动车完全有充分时间做出正确驾驶措施,但是没有采取正确措施,发生事故,则要承担相应责任,可以是同等或者主要责任。

又如,高速公路机动车超速行驶发生这样事故,同样要负责。

等等,很多情况都要负责。




满月雕弓3


这个要分几种情况来解释。

1.机动车的情况,一是是否有年审,二是是否有交强制险或和商业险,三是机动车违法积分是否达到12分。

2.行人的类别,一是非高速路工作人员,二是高速路工作人员。

一种情况是,机动车一切正常,有交强险,复积分在12分以内,已经通过年审。这种情况,仅由交强险支付110000万的身故赔偿。另外15000元的安葬费。其它若有高速路护栏损失,则由保险赔偿。当然这部份也可由高速自行负责,原因在于非工作人员进入高速,是高速公路的责任。

另一种情况是,

一,机动车异常,年审,交强险,积分超过12分等情况,责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

一,若机动车正常,撞动高速公路维保人员或其它员工,则你负全责。

在高速行车和非高速行车是相反的。只要机动车正常,出现非高速维护人员,一般要行人和摩托时只减速,尽量少打方向。避人或摩托的损失要大于直接撞击的损失。但高速以外,那就不同了。


春风花雨


法律规定机动车无过错的责任是最高赔偿责任限制,是承担不超过10%责任,而不是必须承担10%责任。许多人错误理解了这个规定!像这样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危险行为,行为人有重大过错甚至可以说是故意导致交通事故。所以,如果发生事故机动车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请看清楚,准确理解不超过的意思。


黄lvshi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机动车无过错的情况下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这是立法者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这也是立法的本意。从本案来看,封闭的高速公路是不允许行人通行的,排除机动车有过错的情况下,应承担不超10%的赔偿责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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