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权威与尊严,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之规定,荔湾区法院现将失信被执行人杨广如的基本信息予以公布。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发现失信被执行人杨广如的行踪和财产线索,或有违反限制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行为的,请立即向荔湾区法院举报,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将严格保密。举报电话:020—83006066(章助理)。
以下为被执行人杨广如照片及信息:
执行案号:(2017)粤0103执2183号
立案时间:2017年5月15日
被执行人姓名:杨广如
年龄:54岁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4010319630802XXXX
户籍所在地: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荔港南湾
执行法院: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6)粤0103民初5859号民事判决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房款169765.91元和房款差额29856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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