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柞水县首例监察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被依法决定批捕

陕西网讯(通讯员 温江涛 杜渭翠)山阳县农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乐发仁涉嫌受贿一案,经柞水县监察委调查终结后,于2018年6月5日移送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后于当日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犯罪嫌疑人乐发仁决定逮捕。

该案是监察委体制改革后,柞水县监察委按照商洛市监察委指定查办的第一宗案件,也是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个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为体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柞水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此案受理前后的各项工作,密切与监察委的配合,顺利完成了提前介入、案件指定管辖、审查决定受理、审查强制措施适用、决定逮捕、交付执行等法律程序,实现了案件的高效安全无缝对接,为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和反腐败建设,合力打击职务犯罪积累了实践经验。

在案件受理前夕,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应邀第一时间派员介入,熟悉案情,引导调查取证,完善相关证据,并对后期案件程序流转问题进行商议论证,制作了受理案件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和检察官工作衔接流程,及时对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后台进行了重新配置,为案件顺利受理和审查起诉奠定了良好基础。案件受理后,成立了由主管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工作组,严格按照程序加班加点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对采取强制措施进行了充分论证。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了诉讼权利和义务。作出逮捕决定后,又积极协调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执行逮捕,交付看守所羁押,确保了审查起诉工作依法有序和高效完成。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办理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