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做梦。
梦见了我的前男友。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梦见他了。
梦里,他约我在一个小巷子里相见。杂乱的,昏暗的小巷子里,老狗打着哈欠,绿皮的手推车,满地乱扔的垃圾。
我迟疑地走到那扇脱漆的木门前,敲了敲门。
“吱嘎”一声,老门夹着灰尘,开了。
他笑着看我:“你来了。进来坐坐吧。”
我摇头,只淡漠地望着他:“你找我什么事。”
他苦笑一声:“我们不能好好说会话吗?”
我哦了一声:“那没事吗?没事我要走了。”提脚转身。
他拽住我胳膊,叹了口气:“别,我有东西给你。”
我在门口等,心里空茫茫的。像死水,沉寂。
他脚步声从屋内传来,哒哒哒,拎着一盒蛋糕,透明的封盖,可以看到马克龙色的奶油铺的厚厚的,蛋糕上还立着一只巧克力做的小黑猫。我喜欢猫。
他眼睛里带着笑意:“给你的。生日快乐。”
我盯着那只小黑猫,并没有伸手去接。
良久,他笑容渐渐凝固。
我低头说:“谢谢你。可我不需要了。”顿了顿,然后说:“你现在已经结婚了,还是送给你妻子吧。”
我们彼此面对面站着,我看着地上,数着地砖缝里长出的杂草,一片叶子,两片叶子……
他看着我,沉默。
“我,先走了。”数完地上最后一片叶子,我抬起头看着他说。
他难得地没有说一些讨厌的话。他的好看的眼睛,微微地眯起。眉毛也皱着。
他说,我送你回去。
我忙摇头,不用了不用了。我自己走吧。
然后我就转身跑了起来。跑着跑着,被地上的石头绊了个趔趄。便停了下来。
回头看,小巷子已经模糊在阴霾的天色里。便松了口气似的,瘫坐在地上。
之前,所有的难过像是关了禁闭。直到这时才涌出来。我默默地发着呆,等着翻江倒海的情绪平静下来。
然后我就醒了。
醒了后我有点惆怅。
我在想,我为什么会做这样一个梦。
可能是,和他在一起的日子,他从来没给我买过生日蛋糕吧。
第一次,我假装不经意地提起,我生日快到了。
他哦一声,就没有了下文。
第二次,我提前一个月跟他说,我要过生日了,你送我几本书吧。
他说好啊。
可惜还没到我的生日,我们就分了手。
我有些难过,你答应要送我书的,即使分了手,也该兑现诺言不是吗。
你真是个小气鬼。
也许因为如此,我一直耿耿于怀,才做了这样的梦。
而梦里,我亦是谨慎的,不肯因为在做梦就为所欲为。
我仍然牢牢记着,他已经结婚了,已经不是我的了。所以要避嫌,要撇开关系,绝不能再收任何礼物。也不要说太多的话。
或许他是个王八蛋。但我在梦里,仍记挂着,不能去伤害另一个女人。
之所以答应他的约见,可能就是我在梦里最放肆最逾矩的行为了吧。
这样就够了,这样就好了。
爱过的人,不要纠缠,会很难看。
记着就好。因为,那是你,人生路上,不可复制的一段时光。
我没有我前男友的照片。
分手了就全部删除了。
但我仍然记着过去。好的,坏的,可爱的,卑劣的。
别人说,真正的放下,是谈起他时云淡风轻。
那我是从来做不到的。
想起他的坏,仍要咬牙切齿。恨不得时光倒流,如今妾心如铁的我,返回去,替当时懦弱又犯傻的自己,痛扇他几个大耳刮子。
想起他的好,还是会笑。他说过的俏皮话,他跟我撒娇耍赖,他替我做的每件小事。都是甜的。
可我并不是还爱着他。
我爱的,是那段时光。是不知事的我和他,之间的故事。
关于我做过的,关于初恋的最后一个梦,是在三四年前。
恋爱时,我一直跟他说我想养狗。他嗯嗯地点头应着,说将来我们一起养只狗。
然后梦里,我就梦见,在小山坡上,他一米八二的个子,腿又长又直。挺拔地站着,迎着晨光。套了一件白色的T恤,手里牵着一条大黄狗。大黄狗伸着舌头,傻乎乎地哈着气。
他看见了我,就笑了,冲着我喊:你快上来。
我急急地朝他跑去。还没等我站稳,他就一把把我抱了起来。
我笑倒在他身上,挥着拳头砸他,让他把我放下来。
暖黄色的阳光洒在他睫毛上,他看着我直笑,像看不够,也笑不够一样。
他邀功似的说,你不是要养狗吗,我给你买了一只狗。
我就踮起脚,呗了他一口。
醒来后我有点伤心。我发了个信息问他,昨天我梦见你了,你梦见我了吗。
他说,我梦见了,梦见你很多次。
我才高兴起来。
嗯。我回了他这个字。
然后我们就继续互不干扰。
直到他后来交了新女友,结了婚。
我想我再也不能做关于他的梦了,因为醒来后,没法再去问他,你梦见我了吗?
果然,从此,梦里亦不相闻。
我不知道未来,还会谈几次恋爱。
也许一次就够了,也许七八次,也许,会做一个老不正经,七老八十了,还在和男人们谈论爱情。
谁知道呢。
当我第一次恋爱时,我可是以为我这一生都只会爱一个男人呢。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在我十八九岁时,也是笃信着这句话的。
后来,会发现。就像吃饭不是因为饿一样,谈恋爱不一定是为了爱。
交往的男人,也不是个个都是自己心上的宝贝。你也不一定是他们的朱砂痣,红玫瑰。
来来往往,搭车再下车,鬼知道,哪一辆会载你到终点站。
但旅途是没有错处的,风景是不需要刻意忘记的,堵车翻车这类糟心事,也是人生的经历。
也许,哪天会笑着谈起被黑车坑了后的苦楚,被撞车吓哭的糗样。
不过说到那糟糕的司机,可不能带笑。还是要咬牙唾他几句才行。
不要忘了他,不要原谅他。
就这样吧。带着回忆走下去的人,也是潇洒的。
胆子够大,心脏够强。
写故事的人,都该如此。
真正放不下的人啊,才对过去绝口不提。他们多怕,一旦开口,就舍不得走。
不如坦率一点。就像在人群中流泪会显得滑稽,哭着哭着就觉得没意思了。
恋爱也是一样。伤口翻来覆去地想一想,饭后茶余聊一聊。那些有关爱情的信仰,就像坠入红尘的修女。再无法高贵得触不可及。
想听你,恶狠狠地说些爱过的人的坏话,甜蜜蜜地讲些你们之间的肉麻。你有权利不忘记他,有权利,不原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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