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菲利普·罗斯:他的小说为何能影响美国半个世纪?

菲利普·罗斯:他的小说为何能影响美国半个世纪?

在菲利普·罗斯的《鬼作家》中,年轻的作家内森·祖克曼要去拜访自己最崇拜的作家洛诺夫。洛诺夫大概属于美国“迷惘的一代”,在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统治美国文坛时期,创作了一系列犹太人流亡的小说,为此还获得过国家图书奖,但是他婉言拒绝了领奖。此后的几十年中,他还拒绝了任何奖金和学位,不参加任何团体和活动,不接受记者访问,不照相,活着像一个隐士。但是这位隐士,在祖克曼看来,就像是在美国培养出来的第一个“俄罗斯式的”作家,美国文坛没有人能与其抗衡,他称其为“巴别尔在新世界的亲戚”。

祖克曼受邀去山中的洛诺夫家中做客,他很想了解这位被人遗忘的大作家现在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他们聊天的时候,洛诺夫这样形容了他现在的生活:“我把句子颠过来倒过去。这就是我的生活。我写了一个句子,把它颠过来,看了一下,又把它倒过去。接着吃午饭。吃过午饭又回来写另一个句子。接着喝茶,把句子颠过来。接着把这两个句子再看一遍,又把它们都倒过去。接着我躺在沙发上思索。然后我又起来,把这两个句子都扔掉,另起炉灶,从头开始。这已成了例行公事,要是我不这么做,不到一天,我就感到闷得慌,有一种白白浪费的感觉。”

菲利普·罗斯:他的小说为何能影响美国半个世纪?

看到这个段落的时候,总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我们对作家的认知有时候已经超出了现实层面,对他们的生活和写作有着各种奇怪的想象。但是罗斯的这个描述看似荒诞,却把作家的日常生活拉回到了地面。作家的生活其实就是一种匠人的生活,写作也需要不断地打磨自己的手艺。就如同罗斯本人,2012年宣布封笔之前,他已经留下了将近三十部小说,他留下话说:“现在,我不想继续写作了。我把一生都献给了小说,读小说、写小说、教小说。我已经将拥有的天赋发挥到了极致。”近些年,除了每年十月份,诺贝尔文学奖即将颁发的那些日子里,我们能在赔率榜单上看到罗斯的名字,他封笔之后的日子,就如同他笔下的那位洛诺夫一样,像个隐士。

上周,得知罗斯去世的消息后,我把书架上散落的罗斯的作品都搜集了出来。罗斯的中文版作品分散在几家出版社,有小精装的《乳房》、《垂死的肉身》、《欲望教授》《遗产》等在上海译文出版社;有《美国牧歌》、《我嫁给了共产党人》、《人性的污秽》构成的“美国三部曲”在译林出版社;还有一些比如《鬼作家》、《凡人》、《再见,哥伦布》、《解剖课》等版权在上海九九人。罗斯自认为比较满意的作品,除了《美国牧歌》,1995年出版的《萨巴斯剧院》和1993年出版的《夏洛克行动》都暂时没有中文版。据说上海译文出版社已经购买了罗斯全集的版权,接下来会把他一生中重要的作品都一一出版。

菲利普·罗斯:他的小说为何能影响美国半个世纪?

对罗斯的的众多评价中,很多人都喜欢说他是获奖专业户,除了诺贝尔文学奖之外,他几乎获得过美国所有重要的文学奖。但是,就算你获奖再多,缺一个诺贝尔奖,中国作家也不会多看你一眼,中国作家对罗斯几乎没有认同感,很少看到人鼓吹罗斯。这种隔膜,我怀疑一方面是因为罗斯作品中那种犹太性无法让中国作家们感同身受;另外一方面,罗斯众多作品的主题是衰老、欲望、身体、性欲,是指向自我批判性质的书写,用昆德拉的说法,罗斯是一位伟大的情色史学家,这种过于袒露自己欲望的书写,让很多中国作家无所适从。我们习惯了批判别人,而不是自我批判,我们习惯了书写别人,而不是把自己变成书中的主角。大多数作家都不会承认自己的写作是自传性的,但是罗斯偏偏把他的小说写成了内森·祖克曼系列,大卫·凯普什系列,让人误认为,他笔下的人物都是他的第二自我。这种写法,也不是中国作家最擅长的。

以《鬼作家》为例。这部小说的写作源自罗斯离开纽约,在乡下生活多年之后产生的灵感,正像他自己所言,他需要一点现实的基础才能发挥想象。但是我们也不要过度阐释一个作家的自传性与想象性之间素材的关系。就算作品是一个作家的全部人生,我们也无法从一部作品中窥探一个作家原生态的生活是什么样的。《鬼作家》中,年轻的祖克曼去拜访老作家洛诺夫,是想获得一种权威的承认,想寻找一种精神上的支持。他自己的写作陷入了困境,原因是他的父亲读了他的小说之后,认为他小说中的人物给犹太人抹黑,父亲不同意他发表这样的作品,还邀请一位很有威望的犹太裔法官来劝说他放弃发表作品。换句话说,他的父亲把小说看成了某种真实存在的境况,小说的力量甚至大于历史的真实。

菲利普·罗斯:他的小说为何能影响美国半个世纪?

小说如何处理历史(现实),一直都是小说家们应该思考的问题。正是在这个层面上,我觉得中国小说家需要学习。举个例子,当年余华的《第七天》出版后遭到了很多批评,不是因为他借用了很多真实的社会新闻,而是他根本没有对这种发生过的社会事件进行任何文学化的处理。刘震云《吃瓜时代的儿女们》同样有这样的问题。但是如果你阅读罗斯的“美国三部曲”就会发现,他对时代这些重大事件处理得很巧妙。这三部作品分别对应了美国的不同时期:大萧条时期、充满恐怖疑云的五十年代以及政治丑闻娱乐化的九十年代。《美国牧歌》写到了大萧条时期,一个犹太企业家美国梦的破灭;《我嫁给了共产党人》写的是受到二战后麦卡锡主义迫害的故事;《人性的污秽》写的是美国的种族迫害,一位大学教授因为在课堂上说两个没有来上课的学生是“幽灵”,被污蔑为种族主义者,开除了学院——因为那两个学生恰好是有色人种。这个故事最令人反讽之处在于,这位大学教授,原本也是出自有色人种家庭,他只不过天生是浅黑色的皮肤,为了逃离原生性家庭,他隐瞒身份,遮掩肤色,经过了百般努力,才在学院赢得了和白人教授一样的尊重。

罗斯最厉害之处就在这里,他很多小说都可以看作是大时代的注脚,罗斯可以看作是小说中的社会学家。《鬼作家》中,祖克曼形容读到洛诺夫的那种感觉,说对于那些家家户户无时无刻不铭记着我们犹太人地位的人来说,“他的小说就是答复”。这同样是我阅读“美国三部曲”的真实感受。很多作家都都能发现我们时代中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但是没有一个作家能够做到罗斯一样,把众多问题,统筹在一个文学的框架中进行艺术化的处理。我们只看到表象,而一个好的作家会看到这个表象后面的很多丰富的细节和素材,但是这种素材因为过于真实,需要剪裁、提炼、增补、删减、虚化,经过一系列作家的艺术化处理之后,才能在小说中焕然一新。

菲利普·罗斯:他的小说为何能影响美国半个世纪?

小说家如何处理历史(现实)?借用纳博科夫的说法,小说家只有三种办法:第一种,他可以倾力发掘和编造各种相关的事实和细节,力求逼真地缝合进历史的真实中去;第二种,他可以将历史看作是现在的模拟,进行嘲弄和反讽;第三种,把历史与现在同等对待,它们都是小说家素材,然后用小说家的能力,让人信服他创造的艺术魅力远远胜过历史的真实。罗斯的“美国三部曲”正是借用了前两种处理历史(现实)的手法,才能做到以假乱真,让我们在阅读小说的时候,仍然能感受过去那个时代真实的气氛。他小说中的人物,虽然很多时候有自己的影子,但仍然都是虚构的——这是不言而喻的事实,但是我更想强调的是,不仅仅是虚构的真实,还是抽象的真实。我们会认同他,反对他,批判他,反感他,憎恶他,这些阅读中激发出的情感都是真实的,这就是一个作家的成功之处。

在《巴黎评论》的专访中,我印象深刻的是,作为一个一生都献给小说写作的作家,罗斯对小说的作用却很悲观,他说他不相信在所处的社会中,人们会因为读了某本小说而发生什么显著改变。小说的作用只是“让读者有些东西可以读。最好的状况是作家改变了读者的阅读方式。这对于我来说是唯一的现实的期待。同时对于我来说也足够了。阅读小说是一种深层的独一无二的快乐,它是一种让参与者全情投入的神秘的人类活动,不需要任何附加的精神或政治理由——和做爱一样”。这是一个写了一辈子书的小说家的肺腑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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