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房屋安全鑑定的三大鑒定標準你知道嗎?

房屋安全鑑定的三大鑒定標準你知道嗎?

安全性鑑定:

1、在房屋增加樓面荷載、進行加層擴建或進行改造裝修前,對結構進行必要的抽樣檢測、對結構的承載力進行核算、對建築物的安全性進行鑑定,為進一步的決策或加固設計提供建議。

2、受火災、颱風、地震、白蟻侵蝕、化學腐蝕、意外撞擊、地基變形等原因導致房屋結構損傷後,對結構受損範圍和受損程度進行檢測評估、對結構的承載力進行核算、對建築物的房屋安全鑑定,為進一步的決策或加固設計提供建議。

3、在施工場地周邊的建築物,為了判別其在施工前後的安全性、判斷受損程度、分析受損原因,在施工前後需要對建築物進行房屋安全鑑定。

4、臨時性房屋需要延長使用期的時候,對建築物的安全性進行鑑定,為後續使用年限提供建議。

5、作為營業性娛樂場所、旅館業等公共場所的建築,需要在許可審批前進行房屋的安全性鑑定

6、房屋安全鑑定對其它懷疑其工程質量、結構安全性的各類建築,對建築物進行檢測、對結構的承載力進行核算、對建築物的安全性進行鑑定。

房屋安全鑑定的三大鑒定標準你知道嗎?

可靠性鑑定:

(同時包括安全性鑑定和使用性鑑定)

1、建築物大修前的全面檢查。

2、對重要建築物需要進行定期檢查時,對建築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進行鑑定。

3、建築物改變用途或使用條件前,對建築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進行鑑定。

4、建築物達到設計使用年限需繼續使用時,對建築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進行鑑定。

房屋安全鑑定的三大鑒定標準你知道嗎?

建築抗震鑑定 :

1、對於原設計未考慮抗震設防要求或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已經提高的建築,特別是提高了抗震設防類別的中小學校舍和醫院建築,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驗算抗震能力,對建築的整體抗震性能進行鑑定,並提出處理意見。

2、對於經過改造但改造設計未考慮現行的抗震設防要求的建築、或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建築,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驗算抗震能力,對建築的整體抗震性能進行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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