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喝多了耍“橫”妨害公務,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

杭州餘杭區法院近日公開審理了一起侵犯民警執法權益的案件,被告人辛某(男,32歲,甘肅人)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說起這件事,辛某現在腸子都悔青了,他說,當時喝酒了太沖動,根本沒有考慮後果。

今年1月16日中午,辛某獨自到餘杭區喬司街道葛家車村某小飯店內用餐,因為工作不是很順心,從中午到晚上7時多,他一直沒有離開飯桌,喝了一瓶白酒和半箱多啤酒,喝多後,就躺在小飯店裡的一張躺椅上休息。飯店老闆多次催他付錢,並且叫他不要睡在店裡,這樣會影響飯店的正常經營秩序。但是辛某喝多了,說身上沒錢。飯店老闆面對辛某“吃霸王餐”並且喝醉酒還耍無賴鬧事的行為一點都沒辦法,無奈之下只好報警。

接到報警後,喬司派出所民警陳森強帶隊趕到現場,瞭解情況後勸說辛某付錢給老闆,但辛某無動於衷,不當一回事,仍舊躺在椅子上假裝睡覺。勸說無效後,民警試著去拉他,誰知他竟然甩出一句:我就是不付錢,怎麼了?

為避免辛某酒後滋事,引起群眾圍觀起鬨,影響飯店正常經營秩序,民警依法對辛某進行傳喚。在帶上警車的過程中,辛某就開始牴觸,用手推搡民警,上車後還不斷地用手敲打警車玻璃,民警一邊勸說,一邊徒手控制辛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民警可以對處警過程中遇到的酒醉人員約束至酒醒後再處理相關案事件。按照辛某的現場表現,民警決定對辛某醒酒。被帶到醒酒室後,辛某藉著酒勁情緒開始激動,並且揮舞手臂攻擊民警。為了避免造成意外傷害,民警依法對其採取約束措施。這時,辛某突然用拳頭朝民警的面部打了一拳,造成民警陳森強面部受傷。隨後,一旁的隊員迅速將辛某控制約束,直至其酒醒。

由於辛某暴力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已涉嫌妨害公務,案件經依法調查後,辛某被刑拘。

在看守所,辛某認識到了錯誤,他對辦案民警說,由於自己文化程度不高,找工作一直碰壁,入不敷出,經常喝酒解悶,日子過得很壓抑,自己喝酒後打傷民警肯定不對,不應該把內心的不滿情緒藉著酒勁發洩到來處理事情的民警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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