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新津建立“援访对接”新机制 化解矛盾好法宝!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拆迁安置、劳动争议、问题楼盘等各类涉法涉诉矛盾纠纷逐渐突显,群体性案件时有发生。信访部门是群众利益诉求最集中的地方,同时也是了解社会矛盾的最佳窗口。只有了解到社会矛盾的新动向,才能为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把好脉、开好方”。建立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援访互动”机制,被摆在比较突出的位置。新津县司法局突破了传统的法律援助工作职能定位,建立起“援访对接”新机制。

2017年7月,某公司因停产停业27个月,导致200多名职工聚集上访,希望兑现被拖欠的800余万元工资、社保金。但该公司在停产后无人主持工作,讨薪一事一时成为社会难题。新津县司法局获知情况后,迅速组织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组,赶赴新津工业园区参与该公司员工协调会。工作组在全面了解案情来龙去脉,耐心听取了职工的诉求后,向公司员工阐释了依法维权的好处和路径。公司职工经过现场讨论,一致同意通过法律援助途径依法维权,配合司法局开展相关工作,不再到上级有关单位上访。通过工作组提供的法律服务,2017年11月9日,新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决总金额为500余万元,双方均对裁决无异议。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

新津建立“援访对接”新机制 化解矛盾好法宝!

2017年以来,新津县司法局在构建覆盖全县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对困难群众帮扶的职能优势,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手段合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避免盲目重复上访和矛盾激化,对困难的信访群众及时提供援助。截止目前,新津县法律援助中心已成功化解各类信访案件10余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

新津建立“援访对接”新机制 化解矛盾好法宝!

援访对接三到位

畅通渠道扶危济困暖民心

援访对接衔接到位

信访群众从信“访”转变为信“法”

新津县司法局、信访局联合建立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定期安排律师到信访局值班,解答信访群众法律问题,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法治宣传教育到位

群众从“盲目上访”走向“理性维权”

依托全县三级法律援助网络服务体系(县法律援助中心、镇乡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建立以法援律师为骨干的宣传队伍,联合信访、综治等部门,定期深入全县12个镇街开展巡回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涉法涉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法律援助服务到位

群众“申诉无门”到“优质高效服务”

依托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专家库和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机制,有针对性地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等方面的服务,实现依法维权与法律救济“一站式”服务,促进当事人息诉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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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访对接三强化

依法高效解决重大信访案

坚持司法行政工作与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和政法重点难点工作相结合,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新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新津县通过“三个强化”,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群众也从中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带来的实惠。

强化要素保障

新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从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障。同时在信访、法院、人社、工业园区、工会、残联等县级部门建成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县法律援助中心、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工作网络,就近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

强化考核引领

为实现法律援助工作从有到优的跨越,新津县司法局制定了法律援助案件考核细则,严格对标对表,对结案案件材料归档严格检查并进行质量监督。对办案过程实施严格监管,要求律师在立案、审判、执行、财产保全等重要环节及时报告案件进展情况,提升法律援助透明度和公信力。该县还将法律援助质量评审结果与案件补贴发放、优秀律师评选、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紧密挂钩,倒逼提高案件质量优秀率。

强化融合联动

为实现法律援助工作从司法局“单兵作战”向各单位“联合作战”转变,新津县司法局在充分整合法律援助与律师公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业调解等司法资源向信访领域集中的同时,主动与信访、法院、工业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等及时会诊案情,促进了信访案件依法高效处置。

3法律援助网格化

公共法律服务满足群众需求

除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外,新津县早在2016年就已经在全县12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06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援助联络员,构建起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

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求的具体体现。遵循便于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合法审批;便于当事人咨询、申请法律援助;便于迅速化解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的“三便原则”,新津县依托12个司法所和法律援助工作站,每月都会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到困难人群多、矛盾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及时了解群众法律援助需求情况,建立法律援助潜在受援对象和法律援助需求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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