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秦皇岛:7月1日起至8月31日执行旅游旺季限行措施

为了加强旅游旺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秦皇岛市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对市区、旅游区道路依法采取交通限行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北戴河区与南戴河旅游区双休日限行区域及措施

北戴河区、南戴河旅游区在常态化尾号限行(含周六、日)的基础上,7月14日至8月19日实行双休日单双号限行措施。

限行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早7:00——晚20:00。

限行区域和道路:

北戴河区:滨海大道山东堡立交桥以西、西部快速路(不含)以南,新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全部道路,以及海北路(205国道以南路段)、京哈高速北戴河引道(太平庄立交桥以东路段)。

南戴河旅游区:戴河大街以南区域

限行原则:在上述限行区域内,7月14日至8月19日期间,每周六、日实行单双号限行。7月14日至31日双休日,周六准许双号车辆通行(禁止单号车辆通行),周日准许单号车辆通行(禁止双号车辆通行);8月1日至19日双休日,周六准许单号车辆通行(禁止双号车辆通行),周日准许双号车辆通行(禁止单号车辆通行)。7月1日、7日、8日、8月25日、26日,周六、日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车牌尾号: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具体要求为:

7月1日(周日),尾号为1、6的机动车限行;

7月7日(周六),尾号为2、7的机动车限行;

7月8日(周日),尾号为3、8的机动车限行;

7月14日(周六),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限行;

7月15日(周日),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限行;

7月21日(周六),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限行;

7月22日(周日),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限行;

7月28日(周六),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限行;

7月29日(周日),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限行;

8月4日(周六),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限行;

8月5日(周日),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限行;

8月11日(周六),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限行;

8月12日(周日),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限行;

8月18日(周六),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限行;

8月19日(周日),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限行;

8月25日(周六),尾号为5、0的机动车限行;

8月26日(周日),尾号为4、9的机动车限行。

已核发通行证的货运机动车,除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外,执行双休日限行措施。

其它机动车限行措施

重点限行道路

1.北戴河区西海滩路(剑秋路至老驼峰路段)、中海滩路(保二路至东三路段)、保四路、保五路、保六路、七桥南路、东一路、东二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2.北戴河区中海滩路(保五路至东二路段),设置为步行街,持有专用通行证机动车实行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3.海港区西环路(河北大街至北环路)每天7:00至21:00禁止大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通行。途经车辆可经102国道或205国道绕行抚南连接线(SL16)。

4.北戴河新区沿海公路全线(戴河大街、滨海新大道)每天7:00至22:00禁止大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通行,途经车辆可绕行青乐公路(S261)。

车辆限行规定:

9座(不含)以上中型客车、大型旅游客车(黄牌照载客汽车),禁止在北戴河区东经路(东三路以西路段)、西经路、西海滩路、剑秋路(联峰路以南路段)通行。

1.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畜力车,除205国道外,禁止在北戴河区城市道路范围内通行;运送生鲜产品、生活垃圾及其他生活必须品确需通行的货运机动车,可到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办理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摩托车),禁止在滨海大道山东堡立交桥以西、西部快速路(不含)以南,新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全部道路,以及海北路(205国道以南路段)、京哈高速北戴河引道通行。

3.禁止运输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弃物的车辆在北戴河区城市道路范围内通行;运送燃油、燃气及其他生活必须的民用危险化学品车辆,需到交警五大队办理北戴河旅游旺季道路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南戴河旅游区

南戴河环海路(银海道至云海道段)设置为限时步行街,每天7:00-23:00,禁止机动车通行,消防车、应急抢险车、救护车、执法车除外;环海路与银海道路口以东路段,设置为由西向东单行道;宁海道(戴河大街路至胜利路段),设置为由北向南单行道。

(即通客户端 秦皇岛台记者 郭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