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戴罪10年 顧雛軍案將以何種方式畫上“句號”?

6月13日上午8時30分,顧雛軍等虛報註冊資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資金再審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大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自17年12月27日最高法做出再審決定之後已過了將近半年時間。

此案的審理由於案情複雜,涉案人數較多(9名被告人,其中一人被判無罪,一人已去世,共有7人參加庭審。),庭審時長超過25小時,14日的晚上7時左右結束。第一天的庭審一直持續到了深夜11時30分。

這是2017年12月27日,最高法宣佈依法再審的三起重大涉產權案件的其中之一。在這之前,物美創始人張文中案已於5月31日改判無罪。

對於這次再審,顧雛軍對媒體表示“我堅信我一定能勝利”。正如那張頭戴“草民完全無罪”高帽的照片中的形象。從08年一審判決至今正好十年。戴罪十年,平反六年,如今,這段“平反”生活看似要走到終點了。

戴罪10年 顧雛軍案將以何種方式畫上“句號”?

再審持續兩天,檢方認為三罪中兩個無罪

6月13日上午7時30分,顧雛軍身著黑色西裝,與代理律師陳有西一同進入羅湖區紅嶺中路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從6月13日上午8時30分到14日晚上7時左右,這場漫長的再審持續了兩天,超過25個小時。

當年的原審被告人9人中有7人出庭,另外兩人,一人被判無罪,一人已去世。

戴罪10年 顧雛軍案將以何種方式畫上“句號”?

整個庭審分為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兩個環節。第一天的法庭調查有兩項內容:一是按照原判認定的三項罪名,即虛報註冊資本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資金罪分別進行調查;二是先對原判列舉的證據進行分組質證,再對新證據逐一舉證、質證。

在第二天的法庭辯論階段,原審被告顧雛軍等人及其辯護人均認為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要求依法改判無罪。

在顧雛軍等人的三項罪名中,挪用資金罪量刑最重為8年,原審時認定了兩筆挪用的資金一筆是挪用科龍電器公司和江西科龍公司共2.9億元用於註冊揚州格林柯爾公司;另一筆是挪用揚州亞星客車公司6300萬元給揚州格林柯爾公司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三項罪名,最高法出庭檢察員認為:顧雛軍等人在調整完善註冊資本結構過程中實施了虛報註冊資本行為,但行為社會危害性較小,尚屬行政違法範疇,不構成犯罪;科龍電器2002年至2004年每年年底通過壓貨方式進行虛假銷售,導致其公開披露的年度財會報告含有虛假成分,但在案證據不足以證明造成了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後果,對顧雛軍等人的行為,應按無罪處理;顧雛軍等人挪用科龍電器和江西科龍合計2.9億元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原審裁判相關部分定性準確,量刑適當;顧雛軍等人挪用揚州亞星客車6300萬元的基本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錯誤,且在案證據不能證實顧雛軍等謀取了個人利益,不構成挪用資金罪。

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不得超過六個月。也就是說,不出意外的話,顧雛軍案的再審應當依法於今年6月28日前審結。

急轉直下的人生

顧雛軍1959年出生於江蘇泰縣,1984年天津大學熱能工程系研究生畢業後,留在天津大學熱能研究所從事科研和教學工作。在這期間,他發明了格林柯爾製冷劑(顧氏製冷劑),這也成了他日後進軍商界的開端。

戴罪10年 顧雛軍案將以何種方式畫上“句號”?

1989年,顧雛軍開始下海經商。在英美輾轉打拼數年,顧雛軍於1995年回到中國成立了格林柯爾中國有限公司,並在天津建立製冷劑廠。

21世紀初的那幾年是顧雛軍的事業走上巔峰的時代。2000年7月格林柯爾在香港創業板上市,2001年到2003年,格林柯爾公司陸續收購了廣東科龍電器20.6%的股份,美菱電器20.03%的股份,西冷集團以及亞星客車60.67%的股份。2003年顧雛軍還被評選為“CCTV年度經濟人物”,併入圍了2003年胡潤中國百富榜。

顧雛軍曾一度控制格林柯爾科技、廣東科龍、科龍電器、美菱電器等五家上市公司,打造了一個以冰箱和家電為支柱的格林柯爾資本集團。

事情在2004年開始起了變化,那一年著名的“郎顧之爭”以郎鹹平指責顧雛軍在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席捲國家財富拉開了序幕。

而事實上郎鹹平針對的企業還包括了海爾和TCL,然而與張瑞敏和李東生的沉默相反,顧雛軍選擇通過辯論直面回應,並且向香港高等法院遞交訴訟狀,以個人名義指控郎鹹平對其構成了誹謗罪。

這場“郎顧之爭”中郎鹹平收穫了絕大多數網友的支持,從此聲名大振;科龍則在2005年5月因涉嫌違反證券法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同年8月被佛山市政府介入調查,而顧雛軍也在2005年8月被拘留。

2008年1月30日, 廣東佛山市中院對顧雛軍案一審做出判決,顧雛軍因虛報註冊資本罪、違規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資金罪被判12年有期徒刑,並處罰款680萬元。同案被告曾俊洪被判無罪,包括顧雛軍在內的另外8名被告均領刑。

2009年3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認定顧雛軍犯虛報註冊資本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60萬元;犯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80萬元。

顧雛軍的人生從此進入了另一個階段。而格林柯爾系也隨著顧的入獄而風光不再。

“我的製冷劑是最好的製冷劑”

顧雛軍的執拗在他人生的幾個重要轉折中反覆體現。

1988年,顧雛軍在英美合辦的權威雜誌《能源》上發表了題為《一個新型熱力循環的研究》的論文,宣稱自己突破了傳統的卡諾循環理論,還被國際工程熱物理學界命名為“顧氏循環理論”,基於此發明了格林柯爾無氟製冷劑。

這一理論在當時影響巨大,“顧氏循環”被《光明日報》、《中國青年報》、《人民日報》等主流媒體報道,被譽為“製冷業的一次新技術革命”。但這一理論不被國內學術界認可,多次在學術會議上遭到批駁。

無論如何,顧雛軍出名了。他選擇在英國開始他的事業。而對於批駁者,他的處理方式多年不變——顧雛軍提出了“侵害名譽權”的訴訟。

戴罪10年 顧雛軍案將以何種方式畫上“句號”?

回顧最初的海外經商經歷,顧雛軍在接受AI財經採訪時表示:“1989年到1996年,我生活的意義就是證明我的製冷劑是最好的製冷劑。”

顧氏製冷劑對顧雛軍的意義重大,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當被問到翻案是不是人生中最得意之舉時,顧雛軍搖搖頭:“最得意的事是發明顧氏環保製冷劑。”

在申訴平反這件事上,顧的做法也顯得非常高調。2012年9月6號,顧雛軍刑滿出獄,8天后,顧雛軍頭戴高帽,用毛筆寫著“草民完全無罪”六個大字,邀請兩百多位記者召開了發佈會。很多人認為這是一場“行為藝術”。

他會把一百多頁的訴訟材料打印很多份,送給每一位來訪的媒體。而對於自己的“冤情”,顧雛軍說已經講了幾千遍,向法官、向領導,熟到到能背下來的程度。

出獄後的顧雛軍在一家企業管理公司做名譽董事長。接下來的幾年,顧雛軍的心完全撲在了平反這件事上。和以往每一次一樣,把名譽看得無比重要的他,無法忍受任何他不承認的罪名和批駁。據網易財經報道,庭審結束後,顧雛軍依舊情緒激動,他表示:“如果給我留一條罪,那和沒有給我平反一個樣,我根本不認為有任何意義,我要的就是全部的清白”

顧雛軍的“平反”之路快要走到盡頭了,如果被改判無罪的話。

回看顧的一生,無論在頂峰還是低谷,始終能吸引眾人的目光。顧雛軍已經59歲,髮際線退去,半個腦袋沒有頭髮,剩下的也已花白,因坐牢時患中風,他的左眼也睜不太開。

顧雛軍還有機會像褚時健一樣捲土重來嗎?可以肯定的是,自顧雛軍入獄以來的這十年,是中國移動互聯網飛速發展的時代。這十年,顧雛軍和他的格林柯爾錯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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