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孜孜不倦,行稳至远——我院案件管理中心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案卡填录标准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规范扫黑除恶斗争案件案卡填录,确保统计报表数据准确、规格统一,我院案件管理中心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院下发的文件(《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统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的信息填录、文书制作、流程操作等网上业务办理活动履行监督、管理、指导职责,切实做好信息填录、补录和汇报工作。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审查逮捕、起诉案件时,审查发现案件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标识的,在案件名称中明确标记“涉黑”或“涉恶”,做好系统升级之后新收案件新增项目内容的填录工作。

二、协调侦查监督、公诉、未成年人检察等部门,由系统管理员提供技术支持,各业务部门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对自2018年1月1日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前受理的且已经归档的案件进行案卡信息补录,以确保补录工作的完整性,做好系统升级前所办案件新增项目内容补录工作。

三、深入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协助本院相关业务部门按时、完整、准确地填录、补录相关信息。补录工作完成后,我院案管部门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生成相关报表,经各业务部门确认后由案管部门将数据报送至高检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做好数据报送工作。

增加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信息,对于全面反映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研判专项斗争形势、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案件管理中心将继续认真学习《有关新增项目填录标准和说明》,把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案件案卡填录工作贯穿始终,为推进我县检察工作提档升级作出应有贡献。

孜孜不倦,行稳至远——我院案件管理中心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案卡填录标准

孜孜不倦,行稳至远——我院案件管理中心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案卡填录标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