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7 「基层传真」凤阳法院:180余名公安干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基层传真」凤阳法院:180余名公安干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7月16日,凤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为进一步增强公安干警廉政意识,牢固树立廉洁自律观念,滁州市、凤阳县两级公安机关组织180余名公安干警全程旁听庭审,庭审现场成为廉政警示教育的课堂。滁州市纪委监委、滁州市公安局、凤阳县纪委监委、凤阳县公安局部分领导到场旁听了庭审。

下午3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审判长宣布开庭,被告人王某被两名法警押上法庭。庭审中,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在任滁州市公安局某大队长期间,利用其身份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案件办理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涉嫌犯受贿罪。法庭上,被告人王某及其辩护人对公诉人的举证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王某表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意见,在最后陈述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全程历时约1个小时,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公安干警纷纷表示这是一场生动的廉洁警示教育课,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廉洁自律,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的防线。

近年来,凤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职务犯罪案件审理,依法惩处各类腐败犯罪,坚守法治反腐的前沿阵地,确保规范有序、优质高效地审理好腐败犯罪案件。为充分发挥反腐败刑事审判职能,拓展和延伸教育警示平台和载体,组织和协助相关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努力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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