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舟山模式”在全省推廣

2018-08-17 10:53 | 舟山日報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舟山模式”在全省推广

在8月16日下午舉行的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上,舟山市作為全省唯一一個地市,在會上作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經驗介紹和視頻。

近年來,舟山市貫徹落實中央“放管服”和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要求,充分依託舟山群島新區和浙江自貿試驗區的政策體制優勢,先行先試。自去年9月起,舟山市率先推進建築工程“竣工測驗合一”改革,到今年全面啟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整整歷時10個月。市住建局牽頭會同28個部門,強勢推進再造審批流程、完善審批體系、精簡審批環節、建立監管體系工作,5月底,全國首個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全覆蓋審批管理系統開發建成並投入運行。目前,舟山市市本級已完成主要改革事項,計劃8月底前完成縣(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任務,力爭提前4個月完成國家改革試點目標任務。

舟山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4個階段,將所有28個審批部門、63個審批事項分別納入相應審批階段辦理;將項目分為7類,並編制完成7套審批流程圖,審批管理系統提供“點菜式”的審批辦理事項選擇,建設單位根據項目類別選取需要辦理的審批事項,系統自動初始化相應材料清單,最大化減少填報的信息;每個審批階段實行一個部門牽頭,並聯審批、限時辦結。

據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舟山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突出打造“六個一”:即“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一個系統”實行統一管理、“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一套圖紙”全程共享利用、“一套機制”規範審批運行,大幅度再造審批流程,全方位精簡審批環節,提升了行政審批效率。實行放管結合,強化監管,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建立聯合懲戒機制,實行服務承諾制。

經過此項改革,目前,舟山市企業投資項目申請材料由原來的286項精簡至60項,申報材料精簡四分之三;企業投資項目辦理時間由200多個工作日減少至42個工作日(含公示及中介服務所需時間),審批時間壓縮近80%;把28個部門63個事項(包括中介機構、公共服務部門)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備案階段事項全部納入審批管理系統,實現了通過“一個系統”將工程建設項目所有審批事項在網上辦到底的目標。

據介紹,舟山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5月29日啟用,已完成了長峙島CZ-a-6地塊翡翠苑二期I標段工程、臨城新區LKB-4-3地塊商業用房項目(信誠大樓)等多個項目的審批運行。此外,還同步開發移動APP,實現企業和政府操作人員移動辦公。實行證書二維碼,企業自助打印帶二維碼的證書,實現辦事“零跑腿”。

(原標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舟山模式”在全省推廣》,原作者曹玲、吳劍榮。編輯滕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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