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對待傳統文化不應矯枉過正

文|陸以外

對待傳統文化不應矯枉過正

一些人讀老子《道德經》的時候,不知道是不是被老子動不動就天地宇宙的姿態給唬住了,對於他老人家兩千多年前流下來的這些文字,總是試圖著將它們往偉岸高正中的方向上解釋。我隨意擇出一段:

“天長地久。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

這段話所表達的思想於《道德經》而言,是沒什麼特別的,因為這個思想在裡面一再重複,其實基本上《道德經》就是一本還蠻囉嗦的話集。它主要是說,天地之所以能長長久久地存在,是因為它們倆不為自己而生,並由此推及聖人,聖人就是這樣呀,將自己的利益置於大眾利益的後面,而他所得到的反而會先於大眾。聖人們總是將自己的生死置於度外,身家性命反而能得到保存。後面兩句就是老子的反問和總結了,這難道不是因為他們的無私嗎?他們反而因此得到了他們想要的。當然了,這是我的翻譯,這兩句反問和總結,主流的翻譯並不是這樣的,這就是我想要講一講的地方。

“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這兩句話更流行的翻譯是這樣的:這難道不是因為他們的無私嗎?他反而因此而成就了偉業。問號前面沒什麼問題,有問題的是最後這句“故能成其私”,這個“私”究竟該作何解呢?

解作偉業,無疑是對得上了老子他老人家動不動就“天地萬物”的氣勢磅礴了,然而我想問的是,《道德經》究竟是帝皇書還是誰都可以讀的?如果是前者,那我一點意見都沒有,畢竟是給坐在那個位置上的人看的,既然坐了那個位置,就應該胸懷天下,就應該對“天地萬物”負起責任來。但如果是後者呢?一個起早貪黑者的兒女,他們讀《道德經》,讀到這一段,然後,你跟他們說,“成其私”是“成就一番偉業”。你說,於這個時代而言,買房買車又何嘗不是偉業呢?那不好意思,看來,咱們對偉業一詞的理解,是不一樣的。

這個“私”,當然不是一直被解作偉業的,一直以來很多人都把它解為“私慾、自私的目的”,像學者張松如就將這句解作“成就了他的營私”。但這些解釋都被所謂主流派以“《老子》主張法天法地法自然,所以聖人是不自私不營私的”這個理由槍斃了。這個觀點,我是覺得邏輯上是沒有問題的,問題是他們是不是把《老子》捧得有點太高了?高到什麼程度?我覺得吧,在這些人的眼裡,好像《老子》已經說明了天地本源了,就是它了,沒有比它更好的了。是這樣嗎?天地自然都是不為自己的嗎?那些埋在山泥傾瀉底下、被洪水淹沒、在地動山搖的絕望中湮滅的人,恐怕會有不同的看法吧?地悍了,天就會下雨,你可以認為天是為了滋潤萬民,但又何嘗不是因為自己的一部分“地”它真的受不了了呢?老子可以用天地自然的某個特性去引出和證明自己的觀點,那我前面這一小段論述,雖然遠不及老子他老人家的,但也還可以吧?

咱們還是看看老子講這些話的時代背景吧,當時的社會是什麼情況?戰火紛飛,長年戰亂,你爭我奪,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所以《老子》的核心思想:不爭,很明顯就是為了這個社會現實而量身定做的:你們打來打去打了這麼多年了也沒打個明白,搞到民不聊生的,大家就別打了吧,看看天地,看看大自然,人家千萬年滋養著我們,不求回報,不爭不搶,結果是它好,我好,大家好,這樣和諧相處,多好呀,何必打來打去的。所以呀,若從論文的角度去看,如果說老子提出了一個“人應不爭”的觀點,而“天地自然”它再氣勢磅礴,它再高深偉岸,也不過是一個論據而已。

這個“私”,若要我說,我是覺得解作“營私”和“偉業”都沒問題,全在於看的人是誰而已,不應該將它強行變成標準答案。若真要給它一個標準答案,那我也覺得應該是中性的“想要得到的”,這就是我作出前面那個翻譯的原因。

我一點都不否認《老子》的偉大,也非常佩服老子將天地比作槖籥的想象力,槖籥是指風箱。更是對類似“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這種大膽宏大的表達有近乎迷戀的癖好。但,真的別神化它,粉飾它,這樣做的結果,往往就是矯枉過正。而類似這樣的“矯枉過正”,在咱們對待其他的傳統文化上面,也是大量存在的。

知道這種思維方式會產生一個怎樣的後果嗎?就是偽善,什麼是偽善?我想,形式主義大概就是它的其中一種表現形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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