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一份檢察建議追回損失4405萬元

近日,樅陽縣檢察院收到該縣國土資源局送來的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補繳的土地出讓金票據。這筆拖欠達四年之久的4405萬元國有土地出讓金,在檢察機關的依法監督下終於全部繳清。

公益訴訟工作開展以來,樅陽縣檢察院經過摸排線索,發現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拖欠土地出讓金高達數千萬元。樅陽縣檢察院對這條線索分外關注,迅速對該案進行調查。

經查,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通過拍賣方式獲得該宗土地並與縣國土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項下出讓該宗土地面積為39979.5平方米,出讓金額為10810萬元,已支付6405萬元,尚欠土地出讓金4405萬元一直未交。但樅陽縣國土局卻違法核發了該宗土地《國有土地使用證》。

查明情況後,樅陽縣檢察院向樅陽縣國土局發出檢察建議書,要求國土局依法履行職責,追繳土地出讓金,整改違法行為。縣國土局收到檢察建議後非常重視,回函檢察機關稱及時制定了整改方案,積極催繳。

經過檢察機關的依法監督和國土局的努力,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於近日繳清全部土地出讓金。至此,這筆拖欠達四年之久的土地出讓金案通過訴前程序得以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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