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一份检察建议追回损失4405万元

近日,枞阳县检察院收到该县国土资源局送来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票据。这笔拖欠达四年之久的4405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在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下终于全部缴清。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枞阳县检察院经过摸排线索,发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土地出让金高达数千万元。枞阳县检察院对这条线索分外关注,迅速对该案进行调查。

经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拍卖方式获得该宗土地并与县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项下出让该宗土地面积为39979.5平方米,出让金额为10810万元,已支付6405万元,尚欠土地出让金4405万元一直未交。但枞阳县国土局却违法核发了该宗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查明情况后,枞阳县检察院向枞阳县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国土局依法履行职责,追缴土地出让金,整改违法行为。县国土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非常重视,回函检察机关称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积极催缴。

经过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和国土局的努力,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近日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至此,这笔拖欠达四年之久的土地出让金案通过诉前程序得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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