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老俩口买菜两次大骂店主,被捅十几刀当场死亡,对此大家有何看法?

坚持不懈朴实无华



说说个人看法

第一.很显然这本是一场可以避免的纠纷,倘若老人争吵过后,不再返回,可能也就这么过去了。其次如果男子不与老人计较或者不冲动的情况下,也许事情也就可以过去。所以可见这场悲剧本可以避免,无奈任何一方都不愿意退让。


第二.这起案件最终以三条人命,宣告终结。我想本案中无论老人还是男子,两者之间应该不存在什么深仇大恨,无非生活琐事产生争执,倘若通过正确的渠道解决矛盾,也不至于到如此地步。这场争吵中,没有胜利者,有的只是两个家庭的破裂。男子应该也有自己的家庭,可曾考虑过自己家人今后的生活?老人也应该有自己的子女,在本该儿孙满堂的年纪里,因为一点矛盾,而驾鹤西去,可曾考虑过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人生?

第三.本案当中男子虽然最终被查明已经畏罪自杀,但是这并不代表其民事范围内的责任就消除了。根据规定,其家属依然需要在其合法遗产继承范围内对两位老人进行赔偿。

第四.这起案件也警示我们每一位,生活中应该养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能力。切不可逞一时之勇,行万劫不复的事情。凡事不可冲动行事,想想你的家人,也许很多口舌之争,你会发现根本没有必要,吃点亏又何妨?相较于生命而言,有什么值得去豁出去你的性命?

最后事已至此,愿逝者安息,愿活着的人,能够避免相似的错误,切记切记。


麋鹿说法


有书君看到这则因愤怒而酿成的惨烈悲剧,十分镇痛。

01 案情梳理

据超市附近居民称,两位老人在超市买西瓜回家,食用后出现了身体不适(拉肚子),找到超市。

当天卖给两位老人西瓜的赵某,是超市上货的工作人员,为息事宁人,开始协调赔偿金额,由30元涨到了300元,但距离老人要求的一万元相去甚远。

两位老人十分不满,表示不拿到想要的赔偿就在超市门口连骂49天。

案发当日的视频中,两位老人去而复返的谩骂,已经是第五天。

赵某在两位老人的日复一日的谩骂中,终于怒不可遏,持刀冲向两个老人后,在不足两分钟的短短一瞬,刺出二十多刀,两位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赵某在行凶后第一时间打出过两通电话,周围邻居似乎听到一通打给妈妈恕罪拜别,另一通打给了妻子,嘱咐其照顾孩子和妈妈。随后赵某驾车离开,跳河自尽。

至此,一只夏日里最常见的水果——西瓜,带走了三条生命。

02 案情辨别

上述案情来自非官方消息,但有书君认为应该大致符合客观实际。首先,有超市老板和其它工作人员确认;

其次,老两口与犯罪嫌疑人赵某未见其他仇怨,采取的谩骂胁迫无非还是为了利益。

赵某答应弥补其购买西瓜钱(30元),实际上也是采取了息事宁人的做法,毕竟赵某不想惹麻烦,家里还有老婆孩子和老妈需要照拂,协商未果。

赵某将赔偿提高到了医药费的程度(300元,治疗拉肚子的话应该也是够了),但老人还是不依不饶。

如果只是视频中显示的,二次进屋辱骂,相信也不会让赵某把自己的亲人都丢在脑后,理智尽失地拿起杀人的屠刀。

开始倒地的老人嘴里还在不停的说着,这之于赵某,这无异于魔咒。

于是他再次刺向倒地的人,带着悲伤、愤怒、委屈、绝望,抱着同归于尽的决心将老两口送入地狱后畏罪自杀。

03 动机分析

有书君认为,在这场西瓜引发的连环命案中,施害者也是被害者;而被害者,他们的自私、贪婪才是诱发这出悲剧的主要原因。

老两口买了西瓜回家吃,如果当时就看出来西瓜变质了,为什么还要吃?

如果当时没看出来,后来吃坏了肚子,又是依据什么来推断就是超市买来的西瓜惹的祸?

在这个季节,虽然稍有凉风,但也不能排除家里其他食物变质的可能吧。把自己的责任全部排除,这是何等自私自利的取舍。

即使确定了是西瓜惹的祸,那么找到超市,索要赔偿,陪你买西瓜这等钱不行,赔偿看病治疗的费用还不行,开口就要一万元,这人还能再贪点吗?

这和讹诈有何区别?不同意大额赔偿,那就天天来闹,看这生意怎么做,这又是赤裸裸地威胁。

而施害者赵某,面对多日来,连续不断地堵门、谩骂,彻底被沉浸在了孤单、愤怒和无计可施的绝境里。

愤怒的火焰将人的理智焚烧殆尽,他才会那样迅速地拿刀,不顾旁人的阻拦,毫不犹豫地刺入老人的身体。

结果,他的家庭失去了顶梁柱,可能还要给孤儿寡母留下附带地民事赔偿,难道,他不是被害者吗?

所以,有书君在此郑重提醒大家,愤怒和暴力绝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理智行事才能建设性地解决问题。

如果碰到的人胡搅蛮缠不讲理,道歉赔礼都没用,又当如何?那就找警察!

法治社会,总会支持有情有理的一方,毕竟相信法制比相信屠刀的结果要好太多了。

有书君语: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别忘给有书君点个赞哦~关注有书君,私信回复句子,有书君送你一句特别的话!

有书共读


笔者对此悲剧感到惋惜,案件细节也随之曝光。老两口是小超市附近小区的退休工人,60多岁本应颐养天年,怎奈口无遮拦引来杀身之祸。本案中小伙(赵某40多岁)行为过于冲动,老两口案发前的行为过于偏激,甚至违法。

根据《BN传媒》爆料:老两口多日前曾在超市赵某处购买了西瓜,说西瓜不新鲜吃了后闹肚子,所以找到超市赵某理赔。赵某先是答应赔30元,老两口不答应,赵某而后赔300元,老两口觉得应该赔1万元。笔者认为在此期间并无不妥,属于正常交涉。只是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接下来老两口的行为就涉嫌违法了,甚至有敲诈勒索的嫌疑。 老两口称:不赔钱就骂你49天,案发时已经骂了赵某第5天了。(当众辱骂他人系违法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根据情节轻重可予以治安处罚或拘役等。情节特别严重还会涉及《刑法》第246条侮辱罪。所以笔者认为:老两口连续骂人多日已涉嫌违法,而后有声称不给钱就骂你(七七四十九天)这就难免涉嫌敲诈。


如果说老两口对赵某称:不给钱我们就报警,或投诉消协,这均属于正常维权。那么恰恰相反老两口选择违法手段(骂人)涉嫌敲诈碰瓷。因为闹肚子是不是西瓜引起的?吃多了也有可能造成闹肚子,闹肚子有多种原因。这需要医疗机构的鉴定。退一万步说就算是西瓜原因也不应该当众辱骂他人,这也警示人们遇见类似事情,应选择正确处理方式。

再看看赵某,他的行为无疑是错的太冲动了。但在视频中看,并非穷凶极恶,一位过路的路人身穿蓝上衣上前劝说制止赵某,赵某手持尖刀并无任何伤害其他人之意。



笔者认为赵某正确处理方式应该也是报警,第一次发生口角时就应该报警,避免日后麻烦。那么赵某不报警,直接结果导致老人认为自己有理,自然会认为赵某理亏。所以才敢多次来辱骂赵某,其实赵某在案发当天报警也是没问题的,怎么着也得为一家老小考虑一下啊!太冲动了,不可取。有人说是彼此都不愿意退让引发的问题(退一步海阔天空),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纠纷”事实上是存在的,所以我认为是双方处理方式的问题,只要有一方报警也就不会出现如此人间悲剧了。


明辨是非123


说实话,如果不是把人逼急了谁会拿刀杀人,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一般的谈价还价是很正常的,其中也会有一些口角,但是很少有人会选择杀人,毕竟这种做法太过极端了。但是真正拿起刀去杀人,那这就说明问题已经变得极为严重了。老两口对于店主的多次为难,使得店主难以心中的怒火,从而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最后自己也自杀了。唉!不谈论谁对谁错,只希望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小一些苛责。发生这样的事情只会增加社会的戾气和浮躁。所以大家要学会放宽心,多出去走走,旅旅游。到山间溪边吸一口新鲜,呼出城市的烦躁,保持良好的心情,才是应该的。


羽林郎


昆山反杀视频刚刚退潮,秦皇岛超市前,西瓜刀又刀光剑影!

与昆山案恃强凌弱不同,秦皇岛一案,让人不禁唏嘘,老百姓何苦为难老百姓。

看了一些评论,都没有道出实情。

真实情况,往下看吧。


这又是一个生活重压下,中年人的惨状。

活着不易,每个人就有生存的难度和压力,请少些社会戾气,多些人间温情!

…………………………………………………………………


史晨昱


这样的事情真的需要警醒。

两位老人被杀害,在死者亲属伤悲,群众惋惜生命易逝的同时,有些事情还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首先这件事情的直接原因是两名老人两次辱骂嫌疑人,嫌疑人怒而拔刀。再深入一层,两老人为何反折回来二次开卖,是身为老人感到尊严受损而怒气难平,还是老人倚老卖老撒泼发威,无论各种原因现在不得而知了,况且老人已仙去,不好妄自猜评。但是,二次返回加深激化矛盾,确实有些不当了。

当然,杀人者是选择愤而拔刀杀人,当是这次事件的主要责任者。不说敬老是传统美德,至少遵纪守法确是必要的。口舌之争演变为杀人,也许是受侮辱了,也许是本身穷凶极恶,但是,动刀就是不对。

当今,社会不稳定因素还是存在的。社会发展越快,人对外部的索取诉求就越多,反而自我澄净的心态越少了。索求越多,虚妄越多,求财、求名、求位,求而不得,心生怨念,结果反误了自身性命。

退一步海阔天空,人与人之间还是包容一些,忍让一些好,至少为了自己。


酸麻辣趣闻


再一再二、肆无忌惮地破口大骂,终于引来了骇人听闻的杀身之祸。

虽然有“死者为大”的说法,意思是对死去的人应予以尊重,不应再对其指指点点,议论其过失、短处。但我还是认为,本案中的老两口儿实在是咎由自取。而且,就因为他们的不当言行,乃至失德的做法,不仅丢掉了自己的性命,还把店主害得家破人亡。

我觉得不要一味地拿“倚老卖老”“为老不尊”“老人变坏”说事,我相信这老两口儿从年轻时起,就绝不可能是心胸宽广、谦和大度之人。我相信大部分老人还是自尊自重的。胡搅蛮缠、鼠肚鸡肠、素质低下、撒泼打滚的混蛋,是不分年龄的,这不是老人的专利。

这起悲剧,其实是偏执的性格使然。蛮不讲理、自私自利、心胸狭隘、任性妄为、自以为是的性格,让这些人丧失理智,不会心平气和地交流沟通,他们或许会从疯狂的、甚至无赖的举动中尝到甜头,但好运不会永远眷顾他们。真把人逼急了,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不知道这老两口知不知道《水浒传》里的泼皮牛二是怎么死的。


我的千字文


人的精神和人格是平等的,社会分工,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遵重别人就是遵重自己,与人为善即与自已为善,与人方便即与自己方便。这些通俗的道理,咋就不明白呢?得理让人,难到不是,从小孩到老人都应明白的吗?做一个人:在别人危难的吋侯,帮别人一把,别人会记着你一辈子。而反过来踩别人一脚的人,别人也会恨一辈子。爱,恨,情,仇自在人间。得饶人时且饶人吧。为了出口怨气,气出了,命丢了,不值啊!老要时髦,小要乖,家有贤妻,男人不闯横祸。和大家共勉。


方便人生


我是爱好哲学的律师微信公号abc1031834487,希望得到您的关注。

看来,超市是需要配备【心理干预工作者】,既有必要,也可行。

我这样说,也许有人会不以为然,他们认为,超市是经营那些“满足人们生理结构需求的商品”,又不是奢侈品店是满足人们心理需求。这在正常人群中是没有问题的,问题是,我们需要应对不正常人群,也就是有心理疾患的人群。

所谓“心理疾患”,是指这人的心理健康程度,比正常人差,但又还没有达到精神病的程度。从披露的事实看,超市的店主和消费者,都有心理疾患。

现在无论城乡,心理疾患人员的比例,都大的吓人,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展开了。

人们常说的“坏人变老了”,就是指经历过文哥浩劫的人,其心理问题一直是个黑洞。

其他年龄段的,也不容乐观,缺乏父母之爱的留守儿童,没有受到正常教育的打工子弟,真的像地雷一样埋在中国社会,无论是一线城市还是偏远县城,数量都不少。

这些人,一般情况下跟正常人区别不大,但人们无法理解他们为什么那么偏执、偏激。

其实,在专业人员眼里,通过几轮“谈判”,往往就能判断出来,这种人的特征。

他们跟那种存心敲诈勒索的人还不一样。存心敲诈勒索的人,往往掌握有实在的“利益博弈工具”,而他们没有。他们有的,只是不断升级的激愤,也就是不断蓄积的心理能量。

因此,如果超市配备了懂心理咨询、懂法律的专业人士,一是为超市设计出相应的工作流程包括对入驻的店主和员工进行培训;二是遇到疑难人员,直接出面谈判,以及完成与谈判配套的综合工作。


张仲民


关键是在两老夫妻去店里闹事,店里有没有人报警,如果有人报警,秦皇岛当地警方是怎么处置的?如果真是传说的那样,警方回答让他们自己处理,那警方应承担不作为的责任。如果当时警方能依法处置,相信不会有后面的结果!秦皇岛警方应该站出来,对店家在老夫妻闹事时是否报警做出说明,如报警也行对如何处置做出说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