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因有事請假一月,所以沒有工時,扣除五險一金後我還倒欠單位錢,合適嗎?

臨窗觀景9797474


這件事挺簡單的。

如果公司的規章制度中規定了請事假是不帶薪的,那員工請了一個月的事假,沒有出勤,當然就不會有工資,更不會有績效工資和獎金。相信大多數公司都有這樣的規定,大多數勞動者也都能夠接受和理解這樣的規定。

但根據國家規定,用人單位應為所有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不管勞動者是否生病還是請假,只要雙方沒有解除勞動關係,單位就應該按照規定繳納員工的五險一金,而個人應承擔的部分由用人單位提前代繳代扣。因此員工在未出勤,沒有工資的情況下出現了倒欠單位錢的事情就是合理的,這有什麼不合適的呢?

另一種情況,如果公司規章制度或者勞動合同中有規定或者約定,事假是帶薪假,或者是對事假未進行約定,那用人單位就應該按照相關勞動法規規定,在扣除勞動者五險一金代繳代扣額後再支付給勞動者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標準的月工資。這種情況下就不再會出現員工倒欠公司費用的事情。

現在我們社會上有一種我窮我有理,我弱我有理的奇怪現象,其實我倒是認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就是一種平等合作的關係,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的工時、付出買單,而勞動者提供自己的勞動為用人單位賺取社會價值。勞動合同和各種規章制度不過是為了保障雙方利益而約定的條件,大家都應該有最起碼的契約精神才能夠有長久的合作。這引申出我們常說的:職場中每個人所做的事都是為了打造和營銷我們自己。

以上,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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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這種情況是很正常的,因為你有事兒請假時足足一個月的時間,那麼也就是說在這一個月的時間裡沒有任何的考勤,所以說,你也沒有任何的工資,那麼每一個月你所在的單位都是要給你承擔社保的,所以說你個人承擔的這部分的社保就需要從你的工資當中扣除。

因為首先一般來講,請假一個月的情況是比較罕見的。當然,我們單位也曾經出現過請假一個月的情況,但是最終這名員工我們單位是給他計算了八天的考勤,為什麼要計算這八天的考勤呢?實際上就是要扣除他的這些社保的費用。這八天的這個工資剛好可以扣除她社保的費用,所以說個人是不用貼錢的。

但是針對你這種情況,你所在的單位的原因,所以說這是沒有辦法抵消的。所以你所在的單位要求你不交個人所承擔的社保費用,那麼你也要無條件的補覺,畢竟這部分錢都是給你自己交了,所以說沒什麼可異議的。


社保小達人


有什麼合適不合適呢?按照遊戲規則來玩 願賭服輸 因為請假和公休 國定假日休息都是不一樣的 可以批准你的假 但是也要扣除你的錢 當然也不需要為你交金交費了 你需要的話就自己交吧 公司只能是幫你代(辦)交了 不服帖你可以遞交辭呈


難以想像i


關於這個問題,答案是肯定的,這種情況是不合適的,而且也是不合法的。

很多公司都有著明文的規定,沒來上班就會扣除工資,大多數的勞動者也認為,上班拿錢,不上班自然是不拿錢了。所以對於一些因事請假的人來說,扣掉全部的工資也是可以接受和理解的,有些公司不但是事假扣工資,就連病假也要扣工資,好像上面問題裡所的這種情況,沒有工作時間 ,扣除五險一金後還要倒欠單位錢。

關於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相關法律法規中也有明確的規定,每月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可低於最低生活標準,有些單位會偷換概念,就是支付最低生活標準,但是還要扣除五險一金,這樣就成了負數了,但法律法規所指的最低生活標準是扣除五險一金以後,不得低於最低生活標準。

如果不是事假,而是病假的話,支付的工資不應低於最低工資。特別是一些長期病假,如果身體條件不允許繼續工作,可以先進入醫療期,待醫療期之後再做調整,而不是直接將全部的工資扣掉。更有不守法企業,甚至在員工工傷期間,也要扣掉工資,常見的作法是隻發放基本工資,扣掉崗位津貼和績效工資,理由就是崗位津貼和績效工資是給在崗和能創造價值的人的,你不在崗也不創造價值,自然是不能支付,但對於工傷人員來講,按工傷管理規定,是要全額支付工資的。

人工成本高,這是事實,但不能為了降低人工成本剋扣員工工資,這樣是解決不了問題的,還會影響人員穩定性,真是得不償失。


HR老槍


這個完全沒毛病。事假本來就是沒有任何收入,而社保是按去年個人的平均收入進行匯繳的,雖然企業可以不匯繳但這對個人影響更大,所有最後成為負數完全是合理的。

如果換個問題病假一個月就不一樣了,企業匯繳完至少也可以得到當地最低工資的80%。如果不足80%你放心告他吧!


HigherOrLower


合適,你一個月沒上班,當然沒工資,五險一金是必須要交的,但因為你沒工資,所以只能單位代你交你該交的部分,這部分你也得還給公司,就變成你欠公司錢了,由於每個月最低工資是必須發的,所以你欠的錢如果一個月還不清,會分幾個月從工資中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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