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5 “山竹”將至,廣澳三漁民擅自出海被行拘!

為防禦今年第22號颱風“山竹”,根據汕頭市公安局和區委區政府的統一工作部署,濠江公安機關迅速啟動防颱風應急響應,全警全面全域開展防颱風安保工作,最大限度確保人員安全,降低災害損失。

防禦“山竹”颱風期間,為確保轄區海上作業漁船和漁排作業人員安全,濠江公安機關多次配合濠江區海洋與漁業局、街道、社區幹部進村入戶傳達省、市、區三防指揮部發布的有關防“雙颱風”相關精神命令。

但汕頭市濠江區海洋與漁業局網絡中心在2018年9月14日14時許巡查發現,粵濠漁51136號(船長朱某傑)、粵濠漁51111號(船長黃某洪)、粵濠漁51113號(船長邱某秋)無視相關規定,依然私自駕駛船隻出海捕魚!

對此,濠江區公安機關高度重視,依法傳喚該三人。經詢問,粵濠漁51136號船長朱某傑(男,濠江廣澳人,41歲)、粵濠漁51111號船長黃某洪(男,濠江廣澳人,31歲)、粵濠漁51113號船長邱某秋(男,濠江廣澳人,59歲)對其不顧省、市、區三防指揮部發布的有關防“雙颱風”相關規定,私自駕駛船隻出海捕魚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中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罰款。最終,濠江公安分局廣澳派出所依法對朱某傑、黃某洪、邱某秋三人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濠江公安機關提醒廣大漁民,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和“安全發展”的觀念,主動增強自身安全防範意識;嚴格遵守航行、停泊和作業規定;收到海上風險預警後要及時返航,避免事故發生。

預計,受颱風“山竹”影響,今天夜間-17日,受“山竹”環流影響,汕頭市有一次暴雨局部大暴雨降水過程,沿海陸地風力8~10級陣風11級。根據《汕頭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規定,市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於2018年9月15日21時40分將氣象災害(颱風)Ⅲ級應急響應升級為Ⅱ級。

【記者】沈叢升

【通訊員】許曉婷

【作者】 沈叢升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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