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云南昭通:建章立制 常态化监督管理干部

“纪委干部也被通报。”“监督‘手电筒’在照别人时也照向‘自己人’,为之点赞!”云南省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周某等2名同志未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的通报》及对张某等9名纪检干部进行约谈一事引起群众的关注和点赞。 昭通市纪委监委从建章立制入手,研究制定《昭通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规范》《昭通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议事规则》等4项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把标准树起来、让风气严起来。后又出台《昭通市纪检监察干部从严从实管理规定》《昭通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对纪检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进行良性引导和常态化监督,让监督“手电筒”既照别人也照自己。 同时,不断加强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让“逆耳”话常说,警醒钟常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对违纪违规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迁就。通过常态化的学习引领、检查督查,抓早抓小、防患未然。(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 以上为廉廉看网络廉政文摘阅读所推荐内容,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廉廉看头条号的观点。如有意见建议,请私信留言,我们会及时处理。欢迎关注,谢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