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塞尔法院的判决
1980年代,在欧洲国家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出现一个案件:
一女子半夜掉下露台受重伤,一男子路过发现,洗劫了受伤女子,又不忍女子伤重而亡,报了警后离开。
事件经过被监控拍摄,男子被抓并予以起诉!
经过长达一个月激辩,法庭却判该男子无罪释放。
法官判决宣言这样陈述:
每人内心都脆弱阴暗面,对救命来说,抢钱不值一提。
从法律上讲,不应为其善行而赦免其罪,但如判其有罪,将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影响!
我宁愿看到下个抢劫犯拯救一个生命,也不愿见奉公守法的人对于他人所受危难视而不见!
表面看今天法庭是赦免一个抢劫犯,更深远的,是对救死扶伤的鼓励,是对社会保持良好风气的促进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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