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公布减持计划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持有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631.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

2、减持计划的内容:东方资产拟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3,3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18年4月 17日至2018年10月16日期间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18年3月 29日至2018年9月28日期间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具体详见2018年3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关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的公告(2018-010号)。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截止2018年10月16日,东方资产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已届满,公司近日收到东方资产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完成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东方资产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17.00万股,于2010年4月9日上市流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东方资产持有公司股份4,631.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稀释所致) 。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止2018年10月16日,自披露减持公告后的减持实施期间已届满,东方资产减持了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东方资产本次减持股份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东方资产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至此,东方资产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东方资产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东方资产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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