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0 從教師個人績效工資總額中扣除班主任津貼和教學質量獎,違規?

班主任津貼國家有標準,而這些質量獎這是不允許發現金的,所以說這裡面涉及了兩個違法違規的問題。

從學校層面上來講,學校的領導或者決策部門往往希望老師們都拼命忘我的工作,但結果是在他們平時對於任何事情的不公平處理來看,很難讓老師們心甘情願的付出自己的辛勤勞動,於是乎老師們就會怠於工作,結果領導就想辦法發老師的錢,扣老師的工資,然後美其名曰績效工資進行重新分配。

當然我們知道班主任費各個省級政府都有不同的規定,那麼我們能不能嚴格的遵守呢?實際上基本上是不能嚴格遵守的,因為這個制度的滯後性是非常明顯的。

教學質量獎這一塊,對於教育主管部門來講,對於我們現在的形勢來講,是不允許發放任何獎金的,所以說他們也會變成另外一種方式,稱之為績效工資來進行發放,所以說你在題目中所描述的教學質量獎這一個說法不太準確,總體也就是這個意思,無非領導在處理這個問題的時候,他不會以獎金的形式下發。

悄悄的告訴你為什麼不能以獎金的形式下發呢?主要是因為我們現在不允許發放獎金,如果以獎金形式下發的話,基本上就要被查或者被收回。

總之績效工資在全國範圍內可能如火如荼的開展著,每個老師拿出自己的錢交給領導,然後領導再重新分配,看起來就像一場鬧劇,因為這場鬧劇傷害的是更多人的一種積極的態度,也無所謂。

從教師個人績效工資總額中扣除班主任津貼和教學質量獎,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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