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私家車“整容”變出租 駕駛人收穫雙份“禮”

私家車“整容”變出租  駕駛人收穫雙份“禮”

2019年4月2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新城大隊交警執勤中查獲一輛由私家車非法改裝的“黑出租”,執勤交警詢問其懸掛的車輛號牌為何為註銷狀態,駕駛人起初謊稱不知情。最終,新城大隊辦案民警依法送給駕駛人雙份“禮包”:罰款一萬零九百元,並處行政拘留十五日。

當日上午8時30分許,在呼倫貝爾南路新城賓館門前,新城大隊一中隊執勤交警在該路段執勤,這時,一輛懸掛有車牌號為蒙AY0335的藍黃色的出租車違法掉頭時被執勤交警糾正,出租車並沒有按照交警手勢停車,而是轟油強行掉頭後向南駛入郵校北巷,沿衛生廳西巷向北駛入中山路。執勤交警通過對講機呼叫前方的執勤交警對其攔截檢查。該出租車沿著中山東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新華社內蒙古分社門前被該處執勤輔警李曉宇當場攔停。這時,駕駛人只向執勤交警出示了駕駛證,謊稱行駛證被玉泉區交警暫扣。交警通過警務通信息對車輛信息進行查詢,查詢結果顯示該號牌為註銷狀態。“我當時就覺得這裡有貓膩,一般來說路面行駛的出租車最多也就是逾期未參加檢驗,像這樣的情況還是頭一回遇到。”事後輔警李曉宇介紹情況說到,進一步的核查證明他的判斷是正確的。在呼倫貝爾南路與中山路路口交警崗亭,駕駛人楊某狡辯說這輛車是承包的,對註銷狀態本人並不知情。交警在對車內的年檢、保險標誌比對核實時,發現這些標誌有明顯偽造跡象,紙終究保不住火,駕駛人楊某主動承認該車並非出租車,而是自己的私家車經過違法改裝,偽造了機動車號牌、行駛證、年檢、保險標誌後上路非法營運的違法事實。

據違法嫌疑人楊某交代,2015年12月他購買了一輛白色大眾轎車,並依法註冊登記,車牌號為蒙AYGXXX。使用2年後,大約在2017年12份通過朋友引薦找到一個叫趙華的人,花了12000元將車輛進行整容,外觀噴塗為樂行出租公司字樣,安裝了頂燈、計價器,然後又做了一套包括車輛號牌、行駛證、年檢、保險標誌在內的假的營運手續,用來載客掙錢。之所以沒有停車接受檢查,就是害怕被交警發現。

楊某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使用偽造變造年檢、保險標誌,未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責任強制保險,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九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新城大隊決定對違法嫌疑人楊某多項違法行為分別裁決,一併執行,最終做出對其罰款一萬零九百元,並處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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