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新的《公务员法》颁布后,你认为公务员还值得考吗?

你发香散得匆忙


配合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新《公务员法》经过修订以后,将于今年6月份正式实施。党政机构改革,行政部门设置更为合理,权力更为集中,突出了统筹协调、优化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类职能划归机关后,事业单位除行政执法外不再参公,突出公益服务职能的发挥。

机构改革,使公务员队伍更为纯粹;取消参公,使公务员岗位更为精简。再加上新《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保证了公务员的权力和职能发挥,职级并行等政策的扩大实施,更好地保护了公务员的个人权益。公务员岗位更少,队伍更为精简,权益也得到了充分保护,公务员更成为职业选择中的“香饽饽”。

新《公务员法》实施,有三大变化值得关注:

1、加班可以发补助:新《公务员法》对涉及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做出相应改革,对公务员工资、加班补助进行了明确表述,公务员不仅可以享受年终奖,也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津贴补贴。可以按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当享受相应的补休或者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2、晋升有了新通道:除了职务晋升,公务员“不升官“也可以提高职级。2015年在县以下公务员队伍中实行的“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天津市试点后,推广到全体公务员队伍。取消了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将厅局级职务以下的公务员设置为四等十二级,从高到底分别为一、二级巡视员,一至四级调研员,一对于四级主任科员,一、二级科员。公务员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以直接享受更高一级职级待遇,解决了公务员因领导职数不足、职务长期难以得到提拔的困境,使公务员可以享受更高待遇,提高了工作积极性。

3、工作满30年可提前退休:新《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工龄满30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工龄满25年、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也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机构改革,公务员岗位更少了,从2018年公务员招考岗位减少40%以上,就可以看出这种趋势。而新《公务员法》的实施,公务员待遇更好了,晋升通道更为宽广,公务员成为更便利选择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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