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山东肥城征地29公顷,每亩补偿5万,如何提高补偿?

文章导读:山东肥城征地29公顷,每亩补偿5万,如何提高补偿?

1、片区1

征地位置:石横镇人民政府土地,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以西,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以北

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为1.6740公顷,全部为未利用地(其他草地)。

土地补偿:(1)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万元/亩。未利用地调增系数为0.8,补偿标准为4.0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00.4400万元。(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种类和数量,详见《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鲁国土资字〔2017〕357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为荒草地,无青苗和地上附着物。

安置方案: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1)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00.4400万元,由肥城市财政局拨付到石横镇人民政府,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2)肥城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000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37.6650万元,由肥城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肥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石横镇人民政府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

山东肥城征地29公顷,每亩补偿5万,如何提高补偿?

2、片区2

征地位置:石横镇圣佛寺村土地,位于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以西,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以北

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为25.684公顷,其中:农用地15.0263公顷(耕地10.7943公顷,园地1.5182公顷,农村道路1.6048公顷,设施农用地1.1090公顷),建设用地2.1433公顷(工矿用地),未利用地8.5144公顷(其他草地)。

土地补偿:(1)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万元/亩。未利用地调增系数为0.8,补偿标准为4.0万元/亩。楹庭拆迁团了解到,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798.584万元。(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种类和数量,详见《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鲁国土资字〔2017〕357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青苗补偿费总额为25.9978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345.2045万元,共计补偿总额371.2023万元。(3)本次征地涉及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按照石横镇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执行,本方案不包含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补偿安置的内容。

安置方案:(1)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798.584万元,由肥城市财政局拨付到石横镇圣佛寺村,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2)肥城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000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577.89万元,由肥城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肥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石横镇、圣佛寺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

山东肥城征地29公顷,每亩补偿5万,如何提高补偿?

3、片区3

征地位置:石横镇正明山村土地,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以西,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以北

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为1.142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1638公顷,林地0.8993公顷,农村道路0.0791公顷)。

土地补偿:(1)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85.6650万元。(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种类和数量,详见《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鲁国土资字〔2017〕357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36.2832万元。

安置方案:

(1)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85.6650万元,由肥城市财政局拨付到石横镇正明山村,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2)肥城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000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25.6995万元,由肥城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肥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石横镇、正明山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

山东肥城征地29公顷,每亩补偿5万,如何提高补偿?

4、片区4

征地位置:石横镇双泉峪村土地,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以西,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以北

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422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0215公顷,林地0.4014公顷)。

土地补偿:(1)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楹庭认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1.7175万元。(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种类和数量,详见《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鲁国土资字〔2017〕357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18.2670万元。

安置方案:(1)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1.7175万元,由肥城市财政局拨付到石横镇双泉峪村,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2)肥城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000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9.5153万元,由肥城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肥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石横镇人民政府、双泉峪村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

山东肥城征地29公顷,每亩补偿5万,如何提高补偿?

楹庭提示您:

这个补偿方案是 2019年4月2日起公示的,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镇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我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肥城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您没有与该政府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政府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关注“楹庭拆迁律师”头条号,私信留言,即可享有一对一解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