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山陽法院:聯動機制抓“老賴” 依法拘留促履行

近日,山陽法院執行局發揮聯動作用,成功執行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

週末正在加班的山陽法院執行局長張明儉接到山陽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電話,得知由法院請求布控的被執行人江某,在西安碑林分局南院門派出所被抓獲。張明儉局長立即安排執行一庭庭長薛懷山帶領法警和書記員奔赴西安,對江某實施15日司法拘留。

江某欠他人7萬元借款不還,債權人起訴後江某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法院經審理判決江某償還借款。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江某仍身處外地,經電話通知其仍拒不到庭,也拒絕還款,本案的另一擔保人是其姑父,經查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一時陷入僵局,為儘快找到被執行人江某,山陽法院充分運用執行聯動機制,將被執行人江某納入臨時控制名單,請求聯動單位山陽縣公安局對被執行人在公安網進行布控,山陽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立即對被執行人實施網絡控制。前日,西安市碑林區南院門派出所發現被執行人行蹤,遂對其實施抓捕,山陽法院接到通知立即將被執行人帶回實施拘留措施,最終江某履行了生效判決限定的義務。

為基本解決執行難,化解“被執行人難找”難題,山陽法院充分與公安機關加強協作,在身份信息查詢、查控被執行人、查扣車輛、查詢和限制出入境、打擊拒執罪等方面充分配合。近兩年來,在山陽縣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通過公安網實施布控,已將12名“老賴”成功抓捕歸案,促使執行到位案款達百餘萬元,有力震懾“老賴”的同時,也使執行效率大幅提高。

供稿:張明儉 蔡宏衛

審 核:姚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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