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農村“空心化”是客觀事實,但不是“老大難”,更是新機遇

(原標題:《農村“空心化”再認識》)

近年來,“空心化”成為一個高頻詞。似乎一提“空心化”,就令人憂心、鬧心,表現出悲觀化,甚至感到絕望。特別是農村“空心化”,令各界頗為擔憂。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形勢下,做好“三農”工作、決戰脫貧攻堅、紮實鞏固提升,具有特殊重要性。對農村“空心化”進行再認識,突出抓重點、補短板、強基礎,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解決相對貧困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可以為應對各種風險挑戰、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贏得主動、爭取回旋餘地和戰略縱深。

所謂農村“空心化”,是指農村中有文化的青壯年勞動力流向城市、外地甚至國(境)外工作生活,造成農村人口在年齡結構上的極不合理分佈;同時由於城鄉二元體制和戶籍制度的限制,以及村莊建設規劃的不合理,導致村莊外延的異常膨脹和村莊內部的急劇荒蕪,形成了村莊空間形態上空心分佈狀況。

農村“空心化”現象客觀存在,不能無視,也不能迴避。要對農村“空心化”是問題還是偽命題有清晰認識和準確判斷,不要誤解、誤讀、誤判。農村“空心化”是現象,而不完全是問題,或者說不是完整意義上的問題。農村“空心化”,說到底,其本質是城鄉二元體制及戶籍制度所造成的城鄉差距鴻溝,其真實性是“人少”和“結構失衡”。而“人少”“結構失衡”,並不像人們對“空心化”那樣給人以“唱衰”和“絕望”的印象。不要把“空心化”完全看作是困難,空心化不是完全的劣勢,從某種意義上說,還可以成為優勢。“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人少的農村也可以江山如畫,風情萬種。要把“無望的土地”變成“希望的田野”,首先應解決認識問題,既要看到農村“空心化”帶來的問題,也要看到其提供的機遇、彈性、縱深和更多可能。

不能對農村“空心化”束手無策,也不應把農村發展滯後的問題一味地、一股腦地歸咎於“空心化”。面對“空心化”不應表現出畏難情緒,視“空心化”為“老大難”。農村“空心化”現象並不可怕,也並非無解。廣袤大地仍然蘊藏無限生機和活力,現代農業仍然擁有無盡前景和可能,廣大農村仍然擁有無窮潛力和後勁,億萬農民仍然擁有無比巨大的智慧和創造力。

目前狀況下一定數量的耕地撂荒客觀上為耕地保護、土壤治理和高標準農田建設提供了“天時”,為土地多樣化利用、發展規模種植養殖提供了“地利”。將農村“空心化”作為耕地保護和發展現代規模特色農業的契機,需要突破“身份”制度障礙。儘管“空心村”勞動力大量外出務工,在城市、外地甚至國(境)外居住生活,生產生活已經完全脫離了農業農村,但仍然保留著“農民”的身份,同時仍舊是村集體組織成員,承包地的經營權仍然掌握在這部分城市化的“農民”或“村民”手中。為休耕恢復地力,可提供一定休耕補貼,給予承包人和村集體動力;要發展規模化種植養殖,需要從承包者手中流轉土地,外出人員由於長期不在村裡居住,相比於本村居民而言,協調成本遞增,村“兩委”的影響力遞減。要解決好“人和”的問題,以便與“天時”“地利”形成合力。

宅基地閒置,正好為開展閒置宅基地復墾試點提供了可能。農房空置,正好為農房加固、裝修、改造提供時間,為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村莊基礎設施建設、民房多樣化再利用提供空間,保潔、設計、修葺後可以用來發展民宿。在“空心村”修繕整治廢棄房屋發展鄉村民宿經濟,需進一步探索宅基地退出制度,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拓展改革試點,豐富試點內容,完善制度設計。儘管“空心村”大量房屋廢棄無人居住,但是由於房主仍舊是村集體成員,合法擁有宅基地使用權,所以理論上村集體無權對其進行處置。很多外出務工人員已經在城市定居,老人孩子也都隨遷離村,由於承包地和宅基地未來的收益預期,很少有人把戶口遷走,雖然離村很長時間,但房屋仍然留著,宅基地依然佔著。實際中,許多農村地區都面臨著離村人員空置房屋佔用宅基地,而新生人口無宅基地可批的窘境。特別是在美麗鄉村建設中,這些不在場的野生“釘子戶”對鄉村整體規劃,包括民宿經濟的發展,都是較大的障礙。要通過紮實細緻的工作,破解這一關鍵障礙。

除此之外,開展鄉村閒置校舍、廠房、廢棄地等整治,盤活建設用地重點用於支持鄉村新產業新業態和返鄉下鄉創業,或改造為成本較低的車間、倉儲、陳設展示空間、公共文化空間等;公共基礎設施落後,正好發揮後發優勢,謀劃建設更便捷、更健全、更高水平、更高層次的公共基礎設施。

農村問題的複雜程度遠超各學科的既有模型,各個村莊的情況千差萬別。對不同地域農村“空心化”要區別對待,實事求是,尊重規律,因村而異,因地制宜。對邊境農、牧、漁村(屯)等特殊地域“空心化”要高度重視,採取特殊優惠政策。在“空心化”問題嚴重的地區,或者有戍邊守邊固邊功能的地區,可以考慮設立試點,允許突破現有法規,探索離村人員承包地和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對於一般“空心村”而言,耕地收回後可以休耕或統一流轉規模經營,宅基地收回後可以集中規劃改造升級再利用。對於邊境村,收回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可以重新分配給新進集體組織成員,吸引村民來村居住落戶,滿足戍邊守邊固邊需求。

如何把離鄉的人吸引回來?不僅靠鄉愁,還要靠產業。“空心化”的鄉村,缺的是年輕主力,由於主力軍缺失、勞動力流失,導致物質匱乏、教育落後、衛生又差,經濟產業發展停滯,百廢待興。鄉村產業振興和人才振興之間類似“雞生蛋還是蛋生雞”的問題。要想將人才吸引到農村,吸引工商資本下鄉,需要產業支撐;要想發展產業,需要農村有人。二者在一定程度上互為前提,看似陷入僵局,實則並非無解。要做好脫貧攻堅、鞏固提升、鄉村振興,需整合鄉村資源,尋找適合發展的道路。要千方百計支持鄉村創新創業。鼓勵外出農民工、高等院校(包括職業院校)畢業生、退伍軍人、城市各類人才返鄉下鄉創新創業,支持建立多種形式的創業支撐服務平臺,完善鄉村創新創業支持服務體系。特別是要落實好減稅降費政策,鼓勵地方設立鄉村就業創業引導基金,加快解決用地、信貸等實際困難。對於鄉村而言,最大的資源就是生態自然資源豐富,風景優美,群眾主體以老年和兒童為主。這為發展相關產業提供了新的路徑。充分發揮鄉村資源、生態和文化優勢,發展適應城鄉居民需要的觀光旅遊、休閒度假、餐飲民宿、文化體驗、健康養生、養老服務、農旅、體旅、研學旅結合等產業。要順應轉型升級新要求,順應市場新變化,順應消費者新期待,從改善升級環境、豐富產品供給、推出多元化活動等方面下功夫,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例如,“萎縮化、空心化”的農村地區,恰恰是發展養老產業、養老村的優質資源。探索空心化和旅居養老、候鳥養老結合。如果能為老人居住、醫療、康養提供環境幽靜、設施齊全、細緻周到的服務,同時又可以和外界社會便利聯繫中有尊嚴、有社交地安享晚年,對於老年人而言,無疑是一大福音。

如何吸引年輕群體願意入村、喜歡駐村?同時,如何把外面的人吸引過來?要靠個性和特色。基於當地資源與現實狀況,在解決當地問題的同時,又能發展契合當地的產業,未嘗不是一個好的途徑。在發展產業的同時,融入人文關懷與精神,從每個細微的細節著手,由表及裡,由淺入深,把吸引力做足做到位。在確保耕地保護的前提下,探索創新、穩妥審慎做好宅基地整合開發,妥善解決好土地制度等關鍵性、基礎性、根本性問題。同時,外部助力與內生動力一起發力,既要藉助外才、外力、外腦、外資,又要在培育、發揮好本土鄉賢、當地能人、致富帶頭人等作用上下大功夫。要發揮好農民主體作用,激發和調動農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切實提高農民參與度,培育公共精神、增強契約精神,也要注意最大限度避免新的特別是不可逆的“擠出”農民現象,實現共贏。

鄉村產業振興要以扶持集體經濟為抓手。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離不開一個強有力的村“兩委”班子。由於集體經濟衰退,村一級行政審批、“證明”“介紹信”制度等相繼取消,個別地方出現了基層組織軟弱渙散、村幹部話語權削弱的現象。鄉村振興的各項政策要靠一個強有力的基層治理組織來組織實施,農業規模化經營、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發展、各種生產資料的流轉配置都需要基層組織的協調,工商資本下鄉後,也需要村集體代表村民作為合同主體。這就必然要求加強黨的領導,選好配齊配強村級黨組織帶頭人,加強能力建設,增強戰鬥堡壘作用。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到2035年要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屆時我國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將達到65%以上,亦即當我國基本實現現代化以後,仍有4億到5億農村人口。可以預見,那時,小農數量較少,小農經濟規模數量較小,小農意識小農思想較淡,但三者不會完全絕對消失。因此,即便將來城鎮化高度發展,鄉村振興仍是一項重要工作。鄉村振興關鍵在鄉村人才振興,鄉村人才振興關鍵在打通城鄉人才雙向流通的通道。無論是農村還是農業,想要發展,在“空心”狀態下是極艱難也是不現實的。隨著農業規模化、機械化、現代化發展,農村勞動力進城依舊是主流,其中很大一部分會逐步在縣城或其他城市落戶,成為城鎮化的一部分。而鄉村振興要吸引的人才,是那些在城市求學務工具備一定技能和資源,且願意從事農業的人,可以是進城務工人員,也可以是城裡人。“農民”逐步從身份轉變為職業。城鄉人才流動渠道打通後,進城務工、求學、居住的人從農村走向城市,有經驗有技術有意願的職業農民從城市回到農村,前者是主流,後者人數少,主要是出於職業選擇,這樣城鎮化依然在推進,鄉村產業發展也有了持續動力。

綜上所述,脫貧攻堅、鞏固提升、鄉村振興,當務之急是力挽鄉村衰退之勢。鄉村衰退最突出表現是“農村空心化、農業邊緣化、農民老齡化”。充實農村、重視農業、反哺農民,整合現有資源,補足發展短板,煥發經濟活力,是實現鄉村振興的必由之路。

(□ 國務院參事室一司三處處長,掛職任吉林省龍井市委常委、副市長 楊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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