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5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江朝海为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二、免去林有福的南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陈桦为南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
三、免去黄志英的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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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6 02:44:56 大南平
(2019年11月25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江朝海为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二、免去林有福的南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陈桦为南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
三、免去黄志英的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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