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 判了!設“殺豬局”詐騙1660萬元,6人獲刑

新民晚報訊 (通訊員 王曉陽 記者 袁瑋)陳某等6人通過婚戀網站設“殺豬局”詐騙1600餘萬元的案件今天在虹口區法院開庭宣判,法院審理後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14年,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被告人周某、侯某等5人有期徒刑3年至4年6個月不等。

判了!設“殺豬局”詐騙1660萬元,6人獲刑

湯某原想通過婚戀網站尋找“真命天子”,卻落入“殺豬”為目的的“愛情圈養”,直接跌進了賭博釣魚網站的陷阱,6天被騙走1660萬元。滬上這起涉案金額高達1660萬元的詐騙案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

虹口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8年11月底至12月初,被告人陳某通過網絡以自稱的“王斌”身份結識被害人湯某,後在微信聊天過程中,陳某以掌握賭博網站漏洞可以修改賠率賺錢為由,誘騙湯某向偽冒的名為“澳門皇冠娛樂城”的賭博網站充值。同年12月6日、12日,被害人湯某按指示向上述網站賬戶充值共計人民幣1660萬,錢款實際轉入陳某控制的吳某、王某賬戶。錢款到賬後,陳某即聯繫他人將上述錢款通過多級賬戶轉出,並由下級賬戶取現後返還,得款用於個人消費、賭博等。周某、侯某、彭某、杜某、黃某在明知轉入賬戶內錢款系不法所得,仍將被害人湯某被騙後經吳某、王某賬戶多級轉入的資金取現後交給他人。

庭審中,6名被告人對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並認罪認罰。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周某、侯某、彭某、杜某、黃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情節嚴重,其行為已經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系共同犯罪。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20萬元;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周某、侯某、彭某、杜某、黃某有期徒刑3年至4年6個月不等,處罰金1萬元至3萬元不等;追繳贓款發還被害人,違法所得責令退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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