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因是河南人求職被拒,法院:構成就業歧視

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見習記者 李強

23歲的閆文(化名)在今年7月份的一次求職中,被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拒錄。原因只有一個,她是河南人——至少在她收到的回覆中是這樣顯示的。

7月15日,閆文將該公司告上法庭。11月26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判定:被告構成對閆文的就業歧視。

閆文是河南南陽人。從小到大,她離開河南的機會不多。這次求職算一次。上一次,是去濟南讀大學。

2019年7月3日,閆文通過手機App,看到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招聘法務專員、董事長助理,便投遞了就職簡歷。

讓她感到意外的是,7月4日,她收到的前一天簡歷投遞的結果。投遞進展顯示著,簡歷“被查看”後,一分鐘之內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便給出兩個“不合適”的通知。不合適原因後面,寫著三個灰色小字:河南人。

“當時就很不可思議,這是什麼情況?”閆文記得,她曾在籍貫一欄裡填寫了“河南南陽”,她又一次查看了兩個崗位的應聘要求,發現並未對籍貫作出限制。

在和律所的朋友聊過後,閆文決定將此事訴諸法律。在她看來,此事涉嫌就業歧視,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三條: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等不同而受歧視。

向杭州互聯網法院提起訴訟後,閆文接到了一個陌生電話。閆文告訴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那是一位自稱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的姑娘打來的,說這是她個人工作失誤,向閆文道歉。

閆文聽得出來,電話那頭的姑娘有些慌。那位姑娘問她到底有什麼要求?閆文說,要求都寫在了起訴狀裡。

那是杭州互聯網法院訴訟平臺上的幾行文字: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撫慰金6萬元;一切與訴訟相關費用由被告承擔;被告向原告口頭道歉,並自判決生效之日起連續15日在媒體上向原告登報道歉等。

起訴之後,閆文才把打官司的事情,告訴了爸媽。第一次聯繫時電話裡家裡人還支持她起訴,然而過去一夜,家裡人的態度就變了,“後來就打來電話說要不然就算了吧。”

“咱們這一代人還好點,上一代人,就有點兒‘諱疾忌醫’,”閆文說,“就跟看不見似的,不太願意承認自己是受害人。”

起訴之後,不斷有媒體來採訪閆文。這位95後姑娘並不願意多聊關於地域歧視的個人經歷或觀點,也不願意媒體將注意力關注在“地域歧視”上。在她看來,地域歧視的原因是複雜且由來已久的。

“我不是因為地域歧視起訴,是因為地域歧視對我造成侵權。”在閆文看來,那些跑偏的報道“會讓一些不明事理的人,去抨擊,挺不理智的。”

但有時候面對旁人“你是哪裡人”的詢問,“內心深處總有點不太願意說自己是河南的,”閆文坦白,她明白是怎麼回事,她也能感受到其他人對河南人的歧視,所以內心就有這樣一種潛意識,條件反射一般。

她有時會對這種地域歧視反擊,比如在她曾經工作過的地方,同事調侃河南人偷井蓋時。這場官司,則是對地域歧視而引起的權利侵犯,更直接的一擊。

“有一些東西是個人改變不了的。比如性別、籍貫、民族、人種……”閆文覺得,就業平等就意味著那些招聘規則裡不該包括“個人改變不了的”。

2019年11月26日上午,杭州互聯網法院以線上視頻的形式,開庭審理此案。

庭審期間,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辯稱,該公司不存在侵害原告平等就業權的行為,公司沒有給予原告面試機會,是因為原告的簡歷不符合公司的基本招聘要求,原告沒有工作經驗。至於公司工作人員回覆的“河南人”三個字,該公司則辯稱:是公司員工個人的無心之過。

當天,杭州互聯網法院給出判決:被告喜來登公司在針對原告閆文的招聘活動中,提出與職業沒有必然聯繫的地域事由對閆文進行區別對待,構成對閆文的就業歧視。

對於法院的判決結果,“我們不能認同,所以會考慮上訴。”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公司一共有7個人,其中3名都是河南人。

“我覺得今天這個案子完全是因為輿論才會有這樣的判決,對於我們公司一點都不公平。”這位接受記者採訪的工作人員稱,她是公司的工商聯絡人,工商登記了她的電話號碼。自從媒體報道了此事後,“每天凌晨兩點三點都有人打電話來,都表明自己是河南人,各種辱罵。”

法院判決書上還寫道:今天閆文因“河南人”的地域標籤受到歧視,明天其他勞動者也可能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年齡、容貌、方言等等形形色色、舉不勝舉的事由受到不公平對待,應旗幟鮮明的給予否定。

然而,拿到判決結果,閆文並未表現得很滿意,甚至有些氣憤。因為庭審現場,被告的答辯仍然表現出“不承認不認錯”的態度。“看著贏了,到底感覺還是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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