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平安守護』┃桐柏公安交警月河中隊查獲案例:曾因醉駕被刑罰 如今酒駕又被查


『平安守護』┃桐柏公安交警月河中隊查獲案例:曾因醉駕被刑罰 如今酒駕又被查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如今已從宣傳警示語變成了大多數人自發遵守的內心約束,但仍有人不顧他人與自己的安危酒後駕車,甚至屢教不改。2019年11月27日,桐柏公安交警大隊就查獲了這樣一位 “酒司機”,曾因醉駕被判刑,後仍不悔改,再次酒駕被查獲。

『平安守護』┃桐柏公安交警月河中隊查獲案例:曾因醉駕被刑罰 如今酒駕又被查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如今已從宣傳警示語變成了大多數人自發遵守的內心約束,但仍有人不顧他人與自己的安危酒後駕車,甚至屢教不改。2019年11月27日,桐柏公安交警大隊就查獲了這樣一位 “酒司機”,曾因醉駕被判刑,後仍不悔改,再次酒駕被查獲。

『平安守護』┃桐柏公安交警月河中隊查獲案例:曾因醉駕被刑罰 如今酒駕又被查

為進一步加強冬季轄區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力度,全力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11月27日晚,桐柏公安交警大隊月河中隊在城區三源大道大王莊路口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夜查統一行動。20時許,駕駛人魏某駕駛一輛無牌兩輪摩托車行駛至執勤點,民警在進行例行檢查時,聞到駕駛人身上有很大的酒氣,當民警要求其提供駕駛證件時,魏某稱無駕駛證、行駛證。

經現場呼吸式酒精檢測,魏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9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知道喝酒不能駕駛摩托車不?”民警詢問

“知道,知道,晚上工地上幹活,喝了一 瓶啤酒。”魏某答道

這就是明知故犯呀!

隨後魏某被帶回中隊作進一步調查,經查,魏某,某鎮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這已不是其第一次“栽”在酒上了,魏某2018年3月份曾因無證、醉酒駕駛機動車被法院判處拘役3個月。誰想,魏某絲毫沒有吸取教訓,仍然在無證期間繼續酒後駕駛機動車,如此“任性”必有代價!

魏某此次被查獲,系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酒後駕駛無號牌機動車,桐柏公安交警依法扣留其機動車,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其三項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分別裁決,合併執行,對魏某依法處以罰款1400元

並處行政拘留7日

『平安守護』┃桐柏公安交警月河中隊查獲案例:曾因醉駕被刑罰 如今酒駕又被查

桐柏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酒後駕駛一旦被查處,會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不分何時何地,都不要置法律規定於不顧,心存僥倖,鋌而走險,以身試法。一旦醉駕被刑罰,將在自己檔案上留下入刑的痕跡,不僅影響自己的入職,更因觸犯刑法,進而在子女的入學、參軍、入職等政審過程中產生負面影響。請時刻謹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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