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甘泉:對一起涉惡案件依法出庭支持公訴

12月6日,由甘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劉某東、郝某清、高某平、任某東、崔某、郝某飛、郭某紅等七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在甘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甘泉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存財依法出庭支持公訴,甘泉縣人民法院院長高文輝擔任審判長,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喬棟,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進軍及部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近親屬及社會各界群眾80餘人旁聽了庭審。

甘泉:對一起涉惡案件依法出庭支持公訴

  自2010年以來,以被告人劉某東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在該縣下寺灣鎮、橋鎮鄉一帶實施非法拘禁、強迫交易、開設賭場、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欺壓百姓,嚴重擾亂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被告人郝某清在公安機關抓捕期間,四處逃匿,被告人劉某、曹某、郭某等人為郝某清的逃匿提供幫助行為,涉嫌窩藏罪。

  庭審中,王存財作為公訴人宣讀起訴書,該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賀峰針對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依法訊問被告人,並出示相關證據,有力地指控印證了該惡勢力犯罪團伙涉嫌的犯罪事實。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該院依法堅持快捕快訴、強化檢察機關在審前程序中的主導、把關、過濾作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辦案效率,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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