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被裁員了,有人說不要領失業保險,不然會影響你下次找工作,到底領還是不領?

風過留痕747629493


如果領失業金會影響再就業,那國家為什麼要推行失業保險?

如果說一定會影響,那就是企業的操作問題,因此,主觀上不希望員工申請失業保險金

1.企業不想留下辭退人的證據

辭退員工,一般而言,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不得已的行為,這是可以理解的。可是,正因為辭退員工,也將面臨著一定的賠償金。

實際操作中,賠償金是企業的痛,特別是中小企業。

2.企業或許根本沒交納社保

對於一些中小企業而言,社保也是一個痛點,很多企業沒有繳納社保,或者說入職了一段時間才繳納社保,並且是按最低基數繳納的。

沒有繳納社保,或者延繳社保,都會導致員工無法享受失業保險。

失業金對於失業者的意義

意義主要有兩點。

1.失業期間享受一定的政府失業補貼,每月雖然不多,但也與最低工資標準不相上下,要知道,領取失業金的人員本身就是弱勢群體,失業補貼,對他們的意義非常大。

2.失業期間,能夠得到政府的培訓,並且會幫忙推薦工作。

如何能領取到失業金

注意幾點:

1.必須是被動離職,也就是說是被企業勸退辭退方可享受

2.失業前,失業保險需要連續繳納一年以上。

3.結合以上兩點,必須做申請。

【總結】

領取失業金會影響到下次找工作,這是無稽之談,不僅不會影響,還有幫助。


稚始梔終


看自己情況,立馬能找到工作就領,不想找就不領,我上一家單位,工作8.5年,按失業金領取計劃,我領了16個個月,由於自己創業,我一直領了16個月,現在很多地區的系統已經電子化,根本不需要像以前一樣提供離職證明,離職證明統一格式,根本看不出有沒有領過。有些人自稱HR 說還要離職證明的給我出來


jackwayne


我是一名HR,關注我,為你解答職場困惑。

失業保險顧名思義就是給失業人員的一種福利,當然領取失業金也是有條件的,題主是被裁員的話是符合領取條件的,對個人的影響有一些,但不至於影響找工作,下面來具體說下失業金的作用:

一、失業金領取條件

失業金領取的話是有三個條件,一是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也就是說必須是公司方面的原因被迫離職,二是失業保險的繳費年限必須夠1年,不夠這個時間是沒辦法領取的。三是需要辦理失業登記,這個手續是由公司的人力資源部去辦的,符合這三個條件就可以去領取失業金。

二、領取失業金影響

失業金就是對無業人員的一種支持,所以只是臨時補償,沒有大的影響。無非就是在領取失業金的這段時間裡是沒辦法繳納養老保險的,這會導致養老保險中斷。如果個人想連續繳納的話,就沒辦法領取失業金了。失業金在找到下一份工作,下家公司開始繳納社保的話會自動中斷。當然也有地區可以一次性領取的,這個各個地方會有一些差異,目前很多地方還只能按月領取。

三、失業金領取標準

具體能領多少失業金和本人的繳費年限有一定關係,一般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兩年,可以領取3個月的失業金,滿2年不足3年,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金,最長不超過24個月。具體能領多少各個地方會有一些差異,一般是按照社保繳納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的。

失業金算是國家多個人的一種保障,符合條件的可以放心的領取!

我是一名HR,有職場困惑可以關注我哦!


HRGOGOGO


我閨蜜就領過失業金大概8-9000塊錢,她是快生孩子,索性主動辭職了並且打算做全職太太。

很多人丟掉工作後,閒賦在家,失去經濟來源,下一份工作又不能確定的時候,心中很焦躁,每天都在啃老本,還要倒貼養老保險。於是有人想到了能否領取失業金,補償一點是一點,有總比沒有好。

其實關於失業保險大家容易有個誤區,認為只要自己沒工作,就能領失業保險,這實際上是錯誤的。

1、領取失業保險,具備哪些資格?

領取失業保險,通常滿足3個條件:

1)失業前已經繳納失業保險滿1年

2)客觀原因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所以 被公司解僱、公司破產等情況是符合領取資格的,但如果是自己主動辭職,肯定是不能領的。

2、領取失業保險,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會用到以下材料: 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 銀行卡或存摺的複印件,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等等。

如果企業拒絕出具相關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可以向社保局投訴。

3、不領取的話,會不會虧?

其實失業金是在失業後能領到的資金,數額很少,至於領取不領取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來,也挺麻煩的。

一旦領取失業金,將會暫停養老保險的繳納,可能會影響日後養老保險的數額。同時,一旦領取失業金,領取記錄便會存在於個人檔案上,可能會對未來的就業和發展造成一定的影響。

因此,不領取失業金,並堅持在失業期間繳足養老保險,便不會對退休後的養老金造成影響。這要慎重考慮。

個人建議:若失業後短時間內(不超過半年的)可通過努力找到工作,自力更生,便儘量不要領取失業金。但若是實在難以支撐,也不要因為面子丟了裡子,應酌情處理,變通考慮。


閃亮金星


我認為一種情況下不要領,三種情況下可以領。但是領不領都不會影響你下次找工作。

一、20、30歲的時候不要領

領取失業金有一個最麻煩的條件,就是要參加再就業學習,成績通過了之後才能領取,而再就業學習時間是一個月,算下來從你申請領失業金到學習完成的下個月才能領到錢,一共花費2個月時間。而失業金的金額是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的80%,這筆錢非常低。

作為一個20、30歲的年輕人,與其花1個月時間去參加這類學習,倒不如花時間把工作找到。這個年紀的人找工作是最容易的,只要不挑三揀四,2個月時間足夠你找到下一份工作了。

而你花時間在領取失業金這上面,有點得不償失,辛辛苦苦學完課程,沒過1個月就去新單位了,失業金也就斷了,何必呢?

錢也不多,還不如等到以後真正需要的時候在領取,金額也比現在多,也比現在更需要。

二、身體原因可以領

比如生病了,半年或者一年內都不能參加工作,這種時候可以領,而且一定要領。你還可以搜索當地的相關政策,對這方面也有其他的一些補貼。

這類人也是真正需要失業金的群體,畢竟沒有經濟來源,失業金也算是一個基本的保障了。

三、40、50歲的時候可以領

這個年齡是最難找工作的,離退休還有好幾年,新單位又不會挑選這個年齡段的人,這類人也是真正需要失業金的群體。

而且就業培訓我認為也是針對這類人,像一些廚師,飼養技術等也比較適合這個年齡段的人自主創業,要比和年輕人搶工作機會更容易找到出路。

四、還差幾年退休的人可以領

失業金最多可以領取24個月,當你還有2,3年退休,這個時候領取失業金你可以當做提前退休,在家享受天倫之樂。

很多單位的老同志也是這樣做的,快60了工作也幹不動了,單位也不想養閒人,也就做個順水人情。

總結

以上一種情況不要領,趁著年輕早點找到下一個工作才是當前最重要的事情。不要想著靠失業金混幾個月,這種思想非常要不得,你只是在透支你以後的輕鬆。

以下三種情況可以領,各種原因也分析得比較清楚。

最重要的一點,被正常裁員和領不領失業金都不會影響你找下一份工作,只有做了違法亂紀的事情,被公司開除,才有可能影響你找下一份工作,這和領不領失業金也沒有任何關係。

我是王小明,一個職場領域的創作者,只分享職場乾貨,不說職場雞湯,希望能和每一個職場人做朋友,有空點個關注吧~

職場新人王小明


我身邊就有一位同事因為身體出毛病,需要2-3年時間修養,所以他被裁了以後就主動申請失業保險,剛好他的資質也符合,所以成功批下來了。沒辦法,他這種情況不領也不行。


從來沒聽說領了失業險會影響以後找工作。因為失業險是國家正規扶持,只要條件資質過關,那就沒問題。所以,只要你資質過關,有特殊情況需要長期休息,那麼我是支持你去領失業保險。

那什麼情況下不適合申請失業保險?

一、離職或者被裁後,快速能找到新工作的人群

有些公司確實因為運營不下去,需要裁員。

比如我曾經進了一家公司,短短2個月就運營不下去,那公司當然得主動裁員。


這種情況被裁了,不代表我的工作能力不過關,因此。我可以短時間內找到新的工作。那麼我這種情況就不適合去申請失業保險。

如果強行去領,那會帶來一堆麻煩和尷尬。

二、資質不過關,通過走“後門”

有些人資質不過關,硬是通過各種辦法讓自己符合。其實這種就有點不太妥。肯定不建議通過這種形式獲得失業保險的資質。

規矩存在,就得遵循,這是基本素養吧?


現在是信任經濟時代,如果因為這種情況失信,那對於未來發展影響會更大。因此我不建議,撿了芝麻丟了西瓜,得不償失

以上兩種情況,我是認為不適合去申請失業保險。把更多機會讓給真正有需求的人。

如果你目前符合資質,那我建議你快速按照要求去申請。一般這種事情,越早越好。

如何申請呢?你搜索相關的公眾號就可以找到具體的規則和方法,按照上面說的要求去做,去滿足相關資質即可。

最後總結:

沒有具體規定說領了失業保險就影響後續找工作。如果是這樣,那失業保險就沒必要存在了。失業保險是為真正有需要,真正符合資質的人而設置。如果你確實需要,去申請就是,切勿有太多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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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迪說


領取失業金不僅不影響下次找工作,還有這兩項你可能不知道的好處!

一,失業金最長可領24個月


非本人意願引起的失業,而且本人繳納社保連續一年以上的,完全可以去領失業金,對於“某些人”告訴你的謠言,是時候需要屏蔽掉了。在下個單位入職時並不會因為你領沒領失業金對你產生任何的歧視,因為領取失業金是國家社會保障的一項福利,符合條件領取是很正常的。


在大連的企業這邊,我作為一名HR,曾經辦理過很多人的入職社保,只要應聘人員的企業社保斷繳30天,都需要提供就業失業證。無論是是否真正的領取失業金,沒有這個證,無法給員工辦理社保登記,單位無法為其繳納社保。而我從來不會關注員工是否領取失業金,假設說沒有失業證的話,還得要求其必須辦理一份。所以說,不領失業金實在是可惜了我們國家的這項福利了。

二,領取失業金期間只需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不用自己繳納費用,卻能夠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而且累計醫保繳費年限。


在失業期間一旦生病需要住院,是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在失業期間,如果不想養老保險中斷的話,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進行參保,參保的檔次可以視自己經濟情況而定。醫療保險是由失業基金支付,無需個人繳納費用,繳費年限可以累計,所以說,這項福利也是失業人員的保障。如果不去辦理領取失業金,當然也就沒有這項待遇了。

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的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卹金。


人有旦夕禍福,就算是最差的情況,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去世,那麼家屬可領取喪葬補助金和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卹金,這項費用由社會保險機構承擔。

綜上所述,既然單位裁員,發生了非本人意願的失業,在短時間內無法就業的話,完全可以去領取失業金。不僅不會影響你下次找工作,而且醫療,死亡等相應的待遇可以享受。作為一名HR,深深的建議你去申領失業金。


HR雜談


這個答案,請每一個上班族注意。社會進化太快,沒準哪一天你就要領取失業保險金。先收藏吧,祝願各位都用不上!

先說回答框架,便於大家快捷閱讀和把握乾貨知識點。

  1. 糾正關於“領取失業金”的常識誤區

  2. “領取失業金”可能的2個負面影響

  3. 上班族如何應對這2個可能的負面影響


  4. 普法:“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材料、流程、手續”

先上總結論:沒負面影響,放心去領,好好找工作

  1. 領取失業金,不會給後續求職帶來什麼負面影響。

  2. 建議失業人員,積極領取失業金。既能補貼家用,又能讓你以輕鬆心態找工作

  3. 建議失業人員,痛定思痛,正視自己被裁員的原因,積極努力找下一份工作。

一、依法依規領取失業金,的確是要記錄失業原因

首先,所有讀者要明白:

  1. 失業保險,是法定五險一金之一


  2. 領取失業金,不是誰都可以領取的

  3. 領取失業金,必須備案失業相關原因

  4. 沒交失業保險的,一毛都領不到

並不是你嘴巴一張,你就可以去領取失業金的!

這一個誤區,大家務必要糾正過來!

其中有一點就是你為什麼會失業。

當然,絕大多數,都是非本人意願主動離職的。填寫的都是用人單位的一些原因。

二、領取失業金,的確可能會對後續求職產生2個負面影響

題主真正擔心的是:

領取失業金的時候,會記錄你的相關信息。比如你的前東家信息、你被裁員或失業原因。這在後期面試求職中,可能會對你造成一些不利影響吧。

這種不利影響,分2種。

1、長時間失業,被新的用人單位以此為理由,打壓你的期望薪資。

比如面試官很可能說,根據你的相關記錄,你已經失業7個月了,現在我們好不容易給你一個工作機會,所以我們的薪資,可能會低一點,你接受不接受?

在這種情況下,求職者,很多時候沒有更好的選擇。往往都會被迫接受這種降低薪資的要求。

這就是領取失業金,備案相關信息後,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2、如果是你的主觀原因導致的離職,可能後續用人單位,會據此拒絕錄用你

有一些人被裁員,可能是績效不合格,KPI考核不過關,業績不達標,末位淘汰。

這種原因是最多的。

還有一些人被裁員,可能是道德有瑕疵、或違法亂紀。比如侵佔公司財產罪、貪汙罪。還有一些人工作態度不好,也可能會被開除。

說實話,這些在你領取失業金的時候,都會明確備案。

而這些,一旦被後續用人單位獲取,他們的確非常容易拒絕錄取你。

三、客觀積極看待“被裁員”,更有助於更快找到工作

1、行業變遷,自己只是運氣不好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在公司上班,遭遇公司裁員被裁撤,這是很正常的事情。尤其最近四五年,經濟升級轉型,讓很多行業和企業都措手不及。很多公司甚至直接關門!

事實上,很多公司計劃裁員,並沒有特別針對某一個員工。可能剛好你運氣不好,所在部門就大量裁撤了。

這不是一個丟人的事情。也不見得,就在後期的求職中,會有負面影響。

作為一個職場人,首先自己要正確看到自己被裁員、失業這個事情。

如果是企業批量裁員,我覺得沒啥。

畢竟個人努力,終究抵擋不了行業變遷的力量。

作為任何一個正常的面試官、HR,都能夠理解這一點。

2、個人原因導致被裁撤被開除,那只有後果自負

如果你是因為個人原因被公司開除,那可能對你後期會有一些影響。

比如前段時間的海爾員工午睡被開除。

所以,自己要分清楚情況。弄清楚你的失業原因,這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你是自己的主觀原因,導致被公司裁員或離職。

這種情況,你想遮蓋,想隱瞞,其實都很難的。

  1. 你在新的求職過程中,你的新東家可能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背景調查】。互聯網時代、大數據時代,真要查你,是很容易查清楚你的來龍去脈的。

  2. 你在求職面試簡歷中,肯定會有工作履歷填寫。【新東家一個電話,可能就問清楚了】

  3. 再說了,你求職一般都在行業內進行。業內發上了什麼事情,發上了什麼大的裁員實踐,作為面試官、HR,這種老油條,他們【作為業內人士,業內大事件,都很容易知道。】


所以,想隱瞞自己的過往汙點,其實在現代社會來講,很難!

你只有承受住這種陣痛,更多的去參加面試,總會有一些企業會對你的過往網開一面的。

你只有後期不斷積攢這樣的正面工作經歷,才能慢慢抹去過往的黑點。

沒辦法,早知道今日,你何必當初呢?

所以,在公司上班,還是要端正態度,遵紀守法,好好幹活!

那麼,這和你領取失業金與否,其實關聯不大了。

你不領取,如果新東家進行背景調查,你一樣逃脫不了。

所以,如果符合領取條件,那就領吧。

多了一筆收入,也好補貼家用。手上餘錢比較多,也能更加從容的準備求職面試!

四、總結一下:失業金照領不誤,工作照找不誤

1、如果是因為行業變遷、公司倒閉原因帶來的失業,領取失業金,對你後續求職沒有什麼影響。

2、如果是個人工作態度不好或能力不夠,或違法亂紀,被公司開出。這個汙點,新東家如果做背景調查,是很容易發現的。你領取或不領取失業金,都遮蓋不了。既然如此,領取!

3、領取失業金,是我們的合法權利。手上多了一筆錢,能補貼家用,能舒緩你的心理壓力,能讓你更從容的準備接下來的求職面試,幫你更快找到好工作。

從上述123點來看,我最後的結論是:失業金照領不誤,工作照找不誤。

五、普及一下失業金的領取條件:

失業保險金,每個地方的領取條件和標準,可能都不一樣。
請以當地勞動部門和社保部門的相關政策為準。

座標武漢,以武漢舉例:

武漢失業保險領取是有一定條件的,必須繳過失業保險一年,而且有求職願望。在進行登記申請後可領取武漢最低基本工資的70%。
  • 權力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2、《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8號)第三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按照本辦法規定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申請,審核確認領取資格,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及標準,負責發放失業保險金並提供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 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保險待遇主要包括:

  (一)失業保險金;

  (二)醫療補助金;

  (三)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對其家屬一次性發給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四)免費提供一次職業培訓。

  • 給付條件、標準

  1、非本人意願離職,繳費累計滿一年以上,已進行失業登記、有求職願望;
  2、最低工資標準的70%
  • 給付期限:繳費滿一年3個月,以後每滿一年增加2個月,封頂24個月

  • 需提交的材料: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身份證複印件、勞動合同、失業保險金申領相關表格
  • 失業人員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資料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和本人照片;

  (二)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書;

  (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職業機構出具的求職證明。

  • 辦理流程

失業人員提攜帶相關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窗口提交申報材料,社保經辦機構即時辦理。


我是職場學玩賺。工作創業12年。

如果覺得我這個人對你混職場升職加薪賺錢有幫助,也請你順手關注我。

如有問題問我,請關注後,私信你的問題,或評論區留言


職場學玩賺


針對題主這個問題,我想告訴你一個非常不幸的消息:用人單位正在對你進行玩裁員套路!如果你不睜亮雙眼,極有可能被其忽悠欺騙。

為我這什麼這樣說呢?請你慢慢聽我給你細細說叨說叨吧!

一、員工領取失業金的基本條件是啥?

①、職工所在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交滿1年失業保險金,而且還不能有任何欠費不良記錄,這是最最根本的條件,如果沒有交繳失業保險金,一切都別想了!

②、辭職非你本意,而是用人單位將你辭退,讓你失業;否則你主動辭職是不能領取的。

③、失業人員辦理了失業登記,並領取了失業登記證。

為什麼我要先提出這個條件?原因有2個!

①、主要是在現實的職場工作中,有很多用人單位根本就沒有為員工購買繳納社保,更別說是繳納社保費了!

如果員工被裁員後,真的要想去領取失業金,那用人單位將不得不還要為員工補繳社保,也許大家並沒有認真去計算過,按現在的社保繳納標準,就是最低的60%繳納,用人單位一年將為一名員工繳納1萬四左右(這是參照我單位的保安繳費標準)!

當然,這個數字並不準確,因為各地的社平工資不同,所以會有一定差異!

試想一下,如果員工工作了5年,用人單位將不得不為員工補繳6萬左右的社保費,這對於用人單位來說,這筆費用真不少!

如果是工作了10年,則將為員工補繳10多萬,你想想看,為了讓你領失業金,用人單位將會多支付數額巨大的勞動力成本,誰願意呀?

假如,一個用人單位裁了10名10年工齡的員工,卻沒有購買社保,企業會怎麼辦?

那隻能有一個辦法:忽悠,說什麼領取失業金為影響其今後找工作!

這真是天底下最大的謊言與笑話,這可能嗎?你不會還真信了吧!

②、同時,有些用人單位為了減少繳納社保費用,採用了一種很灰色的行動!

那就是為員工購買社保後,繳納兩三個月之後,便與辭退員工,讓員工以靈活就業者身份繳納社保,然後又聘用該員工,承諾只為其支付基本養老金,其他什麼都不管了!

而且這筆錢是以工資形式發放給員工,由員工自己去交基本養老金,從而減少用人單位的其他保險支出!

這就導致員工,沒有購買失業保險,即使被裁員後,也無法領取失業金!一旦員工真為了領取失業金,如果將問題鬧大,企業也必將承擔責任!

因此,企業便會盡力忽悠員工,想出一些稀奇古怪的說法來欺騙善良的勞動者!普遍的人都不希望為了那點失業金,而影響到一家人今後的生活!

所以,請廣大的勞動者朋友,不要再輕信用人單位的忽悠愚弄了!可以大膽的提出自己合理合法的要求,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別再上當受騙了!

二、勞動者真正該重視的是,自己的辭職是否被強制執行的結果。

為什麼要談這點問題?主要有這樣3點原因!

①、如果是自己主動辭職的,則勞動者將會是得不到任何一分錢的補償,更別說領取失業金了!

②、如果是合同到期,自然解除勞動合同,則勞動者只能得到經濟補償金,而無法領取失業保險!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題主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很容易計算出經濟補償金!這裡不再多說了!

③、如果勞動合同未到期,被用人單位強制解除勞動合同,則勞動者不僅可以獲得2倍經濟賠償金,還可以領取失業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2倍賠償金。

簡單點講吧,就是將上文②中的經濟補償金X2便是你的賠償金!不過要提醒注意一下,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通知你,則還應多支付你1月的月工資!

所以,要想真正能夠領取到失業金,則必須應是企業主動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且必須按時為員工繳納社保費!否則,請你還是別想這件事了!

三、勞動者領取失業金,與今後勞動者的求職是沒有任何關係的,根本就不會有絲毫影響。

因為這個失業金是由人社局為勞動者支付的,與用人單位沒任何關係!

同時,勞動者領取失業金是由於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讓勞動者被失業了,才導致勞動者生活困難,需要領取失業金來補助家庭生活!

這並不是勞動者的過錯行為,而是用人單位的過錯!勞動者有什麼可怕的呢?

難道勞動者還擔心今後求職時,新單位HR調查你原單位工作情況,原單位說:我違法解除了xxx員工嗎?

哼!這種丟人現眼的違法行為,誰還會恬不知恥的拿出來到處宣揚呢?

所以,勞動者根本就沒有什麼擔憂的,自己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吧,別再去聽用人單位的忽悠了!

順便告訴大家領取失業金的具體工作流程,以方便各位勞動者去及時辦理!

①、失業登記

需要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到所在地社區去辦理失業登記。並要提供《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以及照片。

②、審核、領取

只要經辦機構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審核通過,並會給辦理《失業證》。第二個月,失業金便會直接打到失業人員的社保卡或相應銀行帳戶上。

注意一下:通常失業金領取到你找到新工作,便自動結束,最長可以領取24個月,這是根據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來計算的。

祝你好運連連!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一點幫助。若有興趣,可以關注【視職場】,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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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職場


你好,我來幫你分析下,因為我是HR,同時我也領取過失業金,以下供你參考:

一.談裁員:

我想,大家最近都看到了一則新聞”網易暴力裁員“:一位入職網易遊戲5年的老員工,在職期間遇到了一系列不公正待遇,包括績效與個人實際工作情況不符;自己生病後,網易採用“逼迫、算計、監視、陷害、威脅,甚至被保安趕出公司”等各種方式讓其離職,以避免進行N+1的離職賠償。

我不知道真實的情況是什麼,我想說的是這樣的情況,是我們每一位職場人都不願意看到的!但是如果確實發生了不幸,你是否有勇氣去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法律是有保障的,我想爭取也是應該的,但是不必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勞動仲裁上,一份新的工作機會或許是一段新的美好開始!


二.說失業保險的領取,是有條件的:

1.說明:如果單位只是潛規則或口頭勸退,沒有出具證明,那麼你就不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

領取條件:1、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如果你是被單位協商裁掉的,單位出具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那就符合下文第二條的規定。

領取期限:根據本人及其失業前所在單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一)不滿1年的,不領取失業保險金;(二)滿1年的,領取2個月失業保險金;(三)1年以上的,1年以上的部分,每滿8個月增發1個月失業保險金,餘數超過4個月(含4個月)不滿8個月的,按照8個月計算,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失業金領取計算公式: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總數=所在地類區失業保險金標準*領取的月份

辦理流程:(以寧波為例)1、失業人員到戶籍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2、由經辦人員核實資料;3、符合條件的,填寫《寧波市失業人員登記表》,發放《寧波市失業人員登記證》,不符合條件的退回。4、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從核准的次月起開始發放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是如何計算的: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標準按照當地市人民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70~80%來確定的。

辦理材料:(以寧波為例)1、失業人員勞動合同 2、失業人員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3、失業人員登記證明書; 4、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有效戶籍證明; 5、一寸近照2張。

相關資料,各個地方有不同,可以諮詢當地“12333”(全國統一的勞動保障投訴諮詢電話)


三.講是否對你找工作有影響:

“我想你說的不要領取失業金,會影響下一次找工作“:主要不是指失業金本身(因為失業本身,是不影響找新工作的),而是擔心會在找新工作時被新東家看見,上一份工作是被裁員的。”這個確實很關鍵。

如果你是應聘大公司,確實有一點影響;如果是一般的小企業,可能影響就不那麼大。

如果你已經找到下一家新工作,那你就不用領了;


如果你暫時還沒有找到新工作,或者準備自謀職業,失業金也可以領取。

如果遇到裁員,當務之急,還是儘快找份新工作,畢竟現在的生活成本很高,房貸車貸子女教育等等;而領取失業金也是臨時的無奈之舉。

期待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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