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學報告抓落實丨推動上級“一把手”抓好下級“一把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蘭琳宗

“一把手”是黨政領導集體的“班長”,是一個地方和部門貫徹中央大政方針、重大決策的第一責任人,對其領導範圍內幹部風氣、事業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影響。“一把手”正,就能帶動單位和部門班子有正氣、隊伍有士氣,很好地將上級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下去。反之,“一把手”不正,則容易帶壞一方政治生態,產生、催化各種違紀違法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上強調,要加強對各級“一把手”的監督檢查,完善任職迴避、定期輪崗、離任審計等制度,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四次全會工作報告在部署“持續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推動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任務時,指出要重點完善對高級幹部、各級主要領導幹部監督制度和領導班子內部監督制度,推動上級“一把手”抓好下級“一把手”,著力破解對“一把手”監督和同級監督難題。

從一些被查處的腐敗案例看,“一把手”等關鍵少數,權力集中,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偏軟,部分“一把手”自我約束意識薄弱等,都讓“一把手”監督成為難題。專題片《國家監察》中揭露的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就是典型。賴小民說,“黨委書記、董事長、法人都是我一個人挑,紀委書記還都是自己黨委下面管,他哪有多少權威啊?”華融國際原董事長汪平華說,“基本上都是老賴說啥就是啥。” 華融公司最終成為賴小民的“私人領地”,內部、外部的監督全部失效,多因一果,導致了賴小民案這個影響極其惡劣的腐敗案件。

如何強化對“一把手”監督,防止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 全會工作報告明確提出,推動上級“一把手”抓好下級“一把手”,著力破解對“一把手”監督和同級監督難題。

全面從嚴治黨,黨委(黨組)書記肩負著第一責任人責任。工作報告強調“督促推動黨組織特別是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推動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委監督責任貫通聯動、一體落實”等,都體現出推動“一把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的明確要求。各級黨委(黨組)書記要切實擔負起責任來,敢抓敢管,對管理範圍內的黨員幹部特別是下級“一把手”,既要加強領導,也要加強監督,一級帶一級,層層壓實責任、傳導壓力。

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上級“一把手”對下級“一把手”的監督最管用、最有效。對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來說,上級黨組織的監督直接而權威。上級黨組織尤其是主要負責人,對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應當平時多過問、多提醒,多瞭解其日常思想、工作、作風、生活狀況,多注意幹部群眾對下級“一把手”問題的反映,多聽取下級領導班子成員對“一把手”的意見;對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身上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糾正。

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要強化領導班子內部監督。分析違紀違法“一把手”的懺悔錄,幾乎都談到班子內部缺少互相監督,小問題沒人提醒、大問題無人批評,以致釀成大過大錯。實際上,領導班子成員之間負有相互監督責任,班子成員間要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增強主動監督、相互監督的自覺。領導班子成員發現班子主要負責人存在問題,應當本著對黨負責、對同志負責的精神,及時向其提出,必要時可直接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紀檢監察機關要聚焦職責定位發揮好作用。在推動上級“一把手”抓好下級“一把手”的同時,自身也要強化對下級黨組織的監督,把下級“一把手”納入監督重點,發現問題線索及時處置。同級紀委要定期將同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落實主體責任、執行民主集中制、廉潔自律等情況向上級紀委報告;平時掌握了對下級“一把手”的反映,就要及時報告同級黨委書記。要健全對“一把手”的監督制度,完善領導班子議事制度,對集體討論事項,每個班子成員必須亮明態度並記錄在案。要建立幹部選拔任用問責制度,做到誰提名誰負責,誰考察誰負責,誰主持會議討論決定誰負責。建立領導幹部插手重大事項記錄制度,對違規過問下級有關事項如實登記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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