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 必看!施工揚塵環境保護稅政策執行口徑解答


為有效治理揚塵汙染,充分發揮環境保護稅保護和改善環境的作用,進一步規範我省環境保護稅核定徵收管理,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2019年8月28日發佈了關於修改《山東省環境保護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的公告(2019年10號),公告中明確了“施工揚塵”計稅依據的計算方法。


1.施工揚塵是環境保護稅應稅汙染物嗎?

施工揚塵是指本地區所有進行建築工程、市政工程、拆遷工程和道橋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動過程中產生的對大氣造成汙染的總懸浮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和細顆粒物等粉塵的總稱,上述汙染物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規定的應稅大氣汙染物,應按照一般性粉塵徵收環境保護稅。

2.施工揚塵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是誰?

工程的建設方(含代建方)應當承擔施工揚塵的汙染防治責任,按規定向施工工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環境保護稅。

3.施工揚塵環境保護稅具體怎麼計算?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1.2元/汙染當量

計稅依據=月建築面積(施工面積)×(揚塵產生量係數-揚塵排放量削減係數)÷一般性粉塵汙染當量值。

揚塵產生量係數和揚塵排放量削減係數按照《山東省施工揚塵排汙特徵值係數表》(附件1)確定。

一般性粉塵汙染當量值為4(千克)。

例1:A房地產企業2019年取得建委下發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載明其建設的B項目建築面積為10000平方米,施工期限為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並假定該企業按照建委要求已採取了一次揚塵的各項控制措施、二次揚塵實行運輸車輛機械沖洗裝置,問A應納環境保護稅多少?

答:該項目應納環境保護稅計稅依據為:

(10000÷24)×(1.01-0.071-0.04700.047-0.025-0.03-0.31)÷4=416.67×(1.01-0.53)÷4=50

該項目月應納稅額為:50×1.2=60(元)

每季度應申報繳納環境保護稅為:60×3=180(元)

該項目共應申報繳納環境保護稅為:60×24=1440(元)

4.月建築面積(施工面積)如何進行確定?

建築面積(施工面積)、施工工期根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合同等資料上載明的建築面積、“合同開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或“合同工期天數”施工期限確定。月建築面積(施工面積)可按照總建築面積除以施工週期進行計算。

5.納稅人存在多個施工項目的應如何申報環保稅?

同一建設單位(含代建方)有多個《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應分別計算繳納環境保護稅。

6.《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規定的施工期限與實際施工期限不一致如何進行把握?

如納稅人實際開工日期、實際竣工日期與《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合同等資料上載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和“合同竣工日期”不一致的,則以實際開工日期、實際竣工日期為準。對提前竣工的以建設部門的竣工驗收證明為準;對延期竣工的以建設部門再次下發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上規定的日期確定。

7.如何確定納稅人的揚塵排放量削減係數?

揚塵排放量削減係數涉及的消除一次揚塵、二次揚塵的各項控制措施是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前提,施工期間有住建部門、監理部門進行監管,若納稅人不採取上述措施將受到行政處罰,因此企業一般能正常享受上述削減係數優惠。稅務部門後期可以通過向住建部門提取行政處罰信息,再通知納稅人辦理補稅。

8.施工揚塵環境保護稅用哪種申報表進行申報?

符合施工揚塵環境保護稅徵收條件的納稅人,按期申報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如實填報《環境保護稅基礎信息採集表》,在“是否採用抽樣測算法計算”一欄勾選“是”,主管稅務機關據此確定納稅人適用核定計算方法申報繳納環境保護稅,納稅人採用《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表(B類)》(附件2)申報納稅。

符合施工揚塵環境保護稅徵收條件的納稅人,按次申報的直接填報《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表(B類)》(附件3)申報納稅。

9.施工揚塵環境保護稅的納稅申報期限是什麼?

工程的建設方(含代建方)應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環境保護稅。不能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按次申報繳納環境保護稅。

例2:延續例1,經計算A房地產企業B項目共應繳納環境保護稅1440元,按照施工週期分攤月應納環保稅60元,問該企業如何進行申報?

答:A企業可以按季申報,每季度申報繳納環境保護稅180元。如不能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一次性申報繳納1440元。

10.施工揚塵環境保護稅徵收期納稅人停工的,如何進行掌握?

施工工期小於5日的不計算;施工工期5日以上15日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施工工期15日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

11.山東省施工揚塵環境保護稅從何時申報繳納?

根據2019年第10號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於修改《山東省環境保護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的公告規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開始。

附件1

點擊下方“拓展鏈接”即可查看《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關於修改的公告》

附件2: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表(B類)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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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表(B類)(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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