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4 順慶區查處 一批“問題秤”

近日,順慶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將10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至位於華榮路二段的川北農產品交易中心的十處商鋪,標誌著順慶區市監局查處的十起計量案件圓滿辦結。

年關將至,個別不法商家趁這個時間,在計量器具上做手腳牟利。為維護春節市場計量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根據“春雷行動2020”質監亮劍子行動安排,順慶市監局聯合四川省南充市衡器檢定站的工作人員,對川北農產品交易中心的計量器具進行了專項檢查行動。檢查中共有十臺電子計價檯秤被初步鑑定為“問題秤”,經委託四川省南充市衡器檢定站進行檢定,判定十臺“問題秤”均為不合格。順慶區市監局執法人員隨即展開立案調查。

順慶區查處 一批“問題秤”

順慶區查處 一批“問題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在工作崗位上使用無檢定合格印、證或者超過檢定週期以及經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在教學示範中使用計量器具不受此限。”的規定,當事人構成了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從事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六條“屬於強制檢定範圍的計量器具,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和屬於非強制檢定範圍的計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檢定或者送其他計量檢定機構定期檢定的,以及經檢定不合格繼續使用的,責令其停止使用,可並處 1000 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該局對10名當事人作出責令停止使用及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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