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银行贷款没有能力还,被起诉判决两年了,现在想和银行协商减免利息还款可以吗?

天空1111


问题很好。我是实体经济守望者,选择回答。

一,当然可以,说明当时没能力还,而不是不还,不是真正的“老赖”。

二,经过努力已经赚够了本金,想一次解决欠款,这是好事。

三,和银行协商,如果能理解,不能理解找别人帮你代还。

就说这些,希望能帮到你。

我是实体经济守望者,如有更好答案请在评论区留言。


实体经济守望者


首先我们应该知道欠银行贷款的后果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是个大问题,如果拖欠下去,会产生三个恶果:

一是贷款行会依法向你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你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你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二你的信用会受到影响,如果是以公司为借款人,贵公司在全国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中会被记录在案,个人名义的贷款也会在全国个人征信咨询系统中被记录逾期贷款。如果贷款行不给你消除记录,你可能今后在所有的银行都贷不到款了;

三是被银行报送至征信系统,记录到个人信用报告中,影响今后贷款等。因此,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不能够坐以待毙,必须行动起来。

其次,鉴于你已经被起诉的情况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银行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不到万不得已,银行是不会动用刑法的

所以最好就是积极与银行沟通

解决方法就是和银行沟通,银行虽然不是慈善机构,但是不是不能沟通的,借款人可以向银行说明贷款还不上的原因,申请贷款展期。银监会发布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年以内(含)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欠银行贷款实在是还不上怎么办?

如果你实在还不上,可以主动与银行协商解决。看看能否办理展期。如果通过审批,按照相关规定: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蓉城金融


协诚,一切为了持卡人。

起诉后被判决,想要在协商,困难比较大,将心比心,如果别人欠你的钱,没还,你会什么心情和态度?

首先,确定一个原则就是:你和银行都是民事主体,责任和权力也是平等的。所以你根本不用担心法律会偏向银行这边,这些年,国家法律在健全和完善,人权保护行动确实在提高。

基于民事行为主体,你与银行签订的领用合约,即合同关系生效。你有义务履行合约。如果违约,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并不触犯刑法。这属于民事责任。

目前要是有经济能力的话,可以尝试跟银行协商,看个人情况或者银行要回笼资金,也是有可能会同意减免一部分的费用,这个问题还有待研究。

目前要是实在没能力,那也要协商还款,出一个方案,还一个分期的额度。

逾期后也不要恶意逃避,不要拒接银行客服电话。

更多信用卡问题可以关注我。


债勿忧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也是一个银行工作人员。尽管被起诉判决两年了,和银行协商减免利息还款,是可以的,银行也会欢迎你的举动。

毕竟银行起诉你的初衷和目的是为了收回贷款,并不想把你告上法庭将你的生活逼上绝境。现在想偿还,说明你不是真正的老赖,而只是迫于当事经济能力的不足,或者受到许多因素制约缺乏偿还银行贷款的能力。而现在或许你创业成功了,有了足够偿还银行的本金,只是可能还没有足够的强大,希望银行能减免一部分利息,这种想法也是人之深情,银行也会予以理解,并会与你积极协商。

从银行来看,也希望你偿还贷款,这样不仅可减少不良贷款的占比,更可完成不良贷款回收的任务,对银行经营也将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两全其美的事,又是互利共赢的事,何乐而不为?


开伟观察



信用卡可以和发卡行协商减免利息,但一般常见于立案之前。而银行贷款根本就没有协商减免利息一说,而且在已经判决之后,更是没有可能,别抱幻想了。

按照贷款通则规定,除国务院决定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贷款通则由中国人民银行为规范贷款行为而颁布的一项法规,各家商业银行在放贷时都应该严格执行,如有违规,就会受到监管处罚。因此,对于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催收,商业银行根本就没有减免的权利,也就没有协商的前提。

其次,关于银行贷款的经济纠纷案件,在开庭之前,以及庭审期间,借贷双方都是有协商空间的,但就贷款而言,一般仅限于还款方式的协商,比如分期多久,每期归还多少等,不会涉及减免的问题。正因为双方协商不下,所以才庭审判决,强制执行。


判决后,银行本来就不能撤诉,更不可能自作主张更改判决结。法院的民事判决是严肃的,对当事人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既然已经有了判决结果,银行再来更改,岂不是笑话,且无论外部监管和内部监督都是不合规的。

再从客观上看,银行也不可能随意开口子。一纸判决等于银行掌握了完全主动权,对于被执行人,一旦发现有可执行财产,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执行查封冻结和扣划,对于债务人的账户冻结哪怕到期了,也可以申请续冻,也就是说债务人在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基本无法通过银行系统结算资金,这对债务人来说,比较难受。

况且,债务人一旦纳入征信不良,消除不良是从还清债务之日起5年后才消除。换句话说,如果一直拖欠,就一直处于信用不良,无论各种贷款以及高消费等都会受限。所以,即使银行不着急,债务人自然会着急,还是积极还款吧。


龙门山财经


没有能力还的借贷更应当严惩,应按诈骗罪追究刑责,否则谁会珍惜债权人的钱,对老赖仁慈,就是对债权人利益的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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