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人社局正式印發了
《東莞市名師、名醫、名家補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名師、名醫最高可獲得每年8萬元的補助
名家補助標準為30萬元
《辦法》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符合條件的名師、名醫、名家不要錯過
■製圖/喬雨
1 名師補助標準
第一檔:取得“國家特支計劃”教學名師、“廣東特支計劃”教學名師榮譽稱號的,每人每年8萬元;
第二檔:取得廣東省名校(園)長工作室主持人、廣東省名教師工作室主持人、廣東省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榮譽稱號的,每人每年5萬元;
第三檔:取得東莞市名校(園)長工作室主持人、東莞市名教師工作室主持人和東莞市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榮譽稱號的,每人每年3萬元。
名師補助標準共分為三檔,每年6月30日前由市教育局一次性發放上年名師補助。
2 名醫補助標準
第一檔:通過評選認定為一類名醫的,每人每年8萬元;
第二檔:通過評選認定為二類名醫的,每人每年5萬元;
第三檔:通過評選認定為三類名醫的,每人每年3萬元。
名醫補助標準分為三檔,各類名醫認定條件及具體評選辦法由東莞市衛生健康局另行制定,每年6月30日前由該局一次性發放上年名醫補助。
3 名家補助標準
名家補助標準為30萬元,按照30%、20%、50%的比例分三期劃撥。
補助經費劃撥的時間節點分別為:
工作項目啟動後先撥付啟動經費9萬元;
次年過程性驗收合格後撥付經費6萬元;
工作週期期滿終結性驗收合格後撥付經費15萬元。
名師、名醫、名家評選將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嚴格標準、總量控制的原則,以對東莞市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和現實表現為主要依據。特別優秀的人才,原則上不受學歷、職務、資歷、身份、年齡的限制。
名師、名醫、名家三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總人數不超過450名,每一屆管理期為三年,管理期內實行動態管理。第一年按評選結果確定名單,第二、第三年按考核結果確定是否保留資格。認定屬於名師、名醫、名家的,在管理期內享受名師、名醫、名家補助。管理期滿後不再享受補助,但可參加新一屆名師、名醫、名家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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