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被征收人如何进行举报征收人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征收行为?

刘宽新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欢迎关注京尚拆迁律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规定: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所以,如果您对征收行为不服,可以向各级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及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当然,为了提高您举报行为的成功性,建议您最好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来证实自己的观点。如果相关政府机关对您的举报行为不予处理,或者说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有助您解惑,祝您生活愉快!若有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欢迎留言。


京尚拆迁律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如果在征地拆迁中有违法行为,那么被征收人是可以向以上条例中所规定的部门举报。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弱势贫民诉讼,一审公正调解合判决,他们不服,戏穑在台上反驳申诉二审法院,枉法裁定,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撤销一审民事判决的决定。


湖南省凤凰县人吴玉明


您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规定: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马丽芬征地拆迁律师


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另外在这里提醒您在遇到拆迁时,不要盲目自行拆除,不要盲目签字,因为拆迁协议一旦签字哪怕你后来知道你的补偿跟别人不一样也是无法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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