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9 揚州“紅太陽”涉嫌哄擡物價被立案調查


揚州“紅太陽”涉嫌哄抬物價被立案調查

經過兩天的緊張摸排,1月28日晚,揚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稽查局對揚州紅太陽醫藥連鎖有限公司涉嫌哄抬物價、提供虛假證據材料行為正式立案調查。

1月27日,市局執法稽查局接12345轉來的群眾舉報,反映揚州紅太陽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得祥園店高價賣口罩行為,執法人員迅速對該藥店進行了現場檢查。檢查發現,當事人以32元/包的價格,對外銷售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規格型號20片的一次性口罩(生產許可號:豫食藥監械生產許20150141號)。對於為何口罩價格賣到32元/包,當事人解釋是因為上游供貨商成本上漲,並提供了一張2020年1月25日揚州某醫療器械商貿公司出具的發貨單佐證,發貨單顯示:該批一次性口罩,進貨單價為27元/每包,進貨數量20000包(據當事人反映還退貨了2000包)。從現場證據看,當事人進銷差價5元/包,時值春節假期,考慮物流、人工等成本上漲因素,其售賣口罩利潤尚在合理範圍內。

為查清口罩價格上漲的問題究竟出在哪裡,執法人員沒有止步於初查,繼續追根溯源,往上追查中間環節——當事人的進貨源頭:“揚州某醫療器械商貿公司”。經進一步調查,當事人從“揚州某醫療器械商貿公司”實際以17元/包的價格共購進一次性口罩20000包,貨款合計340000元,當事人為應對檢查,請該商貿公司幫忙開具了一張進貨單價為27元/包的虛假髮貨單,即檢查現場提供給執法人員的發貨單據。

通過抽絲剝繭,事情的原委逐漸浮出水面。揚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稽查局立即對當事人上述哄抬價格、提供虛假材料行為正式立案調查,該案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執法稽查局負責人提醒相關商家,違反法律、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制裁;對待執法機關的檢查必須積極如實配合,不要指望弄虛作假就能矇混過關,玩火者必自焚;災難面前,再大的“商機”也要問問社會公德,再大的利潤也要摸摸自己的良心。

通訊員:江萍

記者: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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