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绥滨县检察院以视频形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绥滨县检察院以视频形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绥滨县检察院以视频形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并结合工作实际面对面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绥滨县检察院以视频形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会上,检察长胡家瑞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尽量采取网络、电话等办公方式、通讯方式,减少人员聚集的工作方式,办公室要做好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每天对机关所有场所进行消毒。同时要做好节日期间外出人员的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各部门干警春节返乡期间是否到过湖北等地、是否与从湖北等地回来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干咳症状,与湖北等地人员有接触的,自觉隔离。对每天上班干警及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或存在相关症状的干警或外来人员要禁止进入办公楼内,并要求其立即回到家中隔离。有需要外出办案或工作的干警,要严格实行部门负责人审批制度。政治部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及时向干警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收集、上报和反馈相关信息,保持冷静头脑和稳定心态,针对各类传言和消息要精准辨析,不信谣、不传谣。刑事检察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和配合,对恶意传播病毒、强制离境、造谣传谣等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启动快捕快审程序,确保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时,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疫情在工作中传播。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加强对监管场所的安全检查,针对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监管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预防工作,责任分解具体到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处置等措施,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对防控工作不落实、工作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胡家瑞强调,要加强涉疫情刑事案件办案协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对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疫情防治产品、药品等实施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案件,利用疫情实施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非法经营犯罪案件,利用疫情实施的敲诈勒索、诈骗等犯罪案件,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治职能等妨害公务犯罪案件,编造、故意传播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案件等涉疫情案件,要全面掌握情况,并及时向市检察院报送案件情况,重大敏感案件随时上报。要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联络,对于涉疫情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把好案件证据关。对于涉疫情刑事案件优先办理,依法快捕快诉,形成震慑。


  会前,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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