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中国古代的刑罚“五马分尸”是死后分尸还是活着的时候用马分尸?

猛士捉刀


“五马分尸”是“车裂”的俗称,车裂就是用绳子把人的四肢和头绑在五辆车子上,套上马或者牛往五个方向拉,当然也有直接套在马或者牛身上往五个方向拉的,从执行方式来说,“五马分尸”和“五牛分尸”一样的。

那么五马分尸到底是分尸活人还是死人?这个问题真的没有明确答案,因历代的刑法志上并没有明确记载其定义。

但是五马分尸的案例倒是记载了不少。

被分尸的人有已经死了的,也有还活着就给生生拉成五块的。

大名鼎鼎,佩六国相印的苏秦是死后被五马分尸的。

苏秦在齐湣王当政时被刺客刺杀,受了重伤。

秦王下令缉拿凶手,几天过去没有任何头绪。

苏秦眼看不行了,他死前给齐王出了个点子,他请求齐王在自己死后车裂自己的尸体,然后扬言奖赏刺客。

齐王照办了,刺客果然上当,他还以为自己要飞黄腾达了,便出来邀功请赏,齐王果断拿下他并杀死,给苏秦报了仇。

苏秦并不是春秋战国时代唯一一个被车裂尸体的名士,法家的商鞅也遭遇了同样的命运。

商鞅得到秦孝公的大力支持,这使得他的一系列理念在秦国得以施行,他的各种措施切切实实使秦国时秦国强大起来。

但是变法的同时,他也得罪了一大批贵族。

秦孝公死后,这批贵族联合起来在秦王面前进谗,秦王为了稳定局势决心杀掉商鞅。

商鞅得到风声后逃亡魏国,魏王并不收留他。

无奈之下商鞅逃回封地,他决定孤注一掷,发动叛乱,结果最终不敌秦军,兵败被杀。

但是那些贵族不解恨,你商鞅当年多么威风,仗着秦君的势力狐假虎威,也有今天,这么容易就死了太便宜了。

秦惠王大概觉得商鞅那一套可行,不能废除,但是贵族的面子又不能不卖,所以下令将商鞅的尸体带回咸阳当中车裂,以平息贵族们积压了几十年的怒火。

活着车裂的也有,五代时期的李存孝就是在活着的时候被五马分尸而死的。

李存孝是李克用的义子,原名安静思。

他骁勇善战,攻无不克,为李克用立下汗马功劳。

可是后来李克用听信谗言,以为李存孝谋反,遂发兵攻打李存孝,李存孝抵挡不住,又辩解不得,只好投降。

李克用认为李存孝大逆不道,便将他处以五马分尸的极刑。


嵩山派左盟主


五马分尸是中国古代最残忍的酷刑之一,又称为车裂,又称轘刑。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马车上,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把人的身体硬撕裂。

既然是刑罚,车裂当然主要是用于活人,以达到让犯人极度痛苦的目的。为了达到裂尸的目的,在行刑前,有时会先敲碎关节,这样才确保马车拉扯时,把四肢都以扯下来。整个行刑过程,犯人所承受的痛苦程度,是难以想象的。

也有对死人处于车裂的,比如苏秦死后就车裂了。但是这是苏秦自己提出来的。因为苏秦是遇刺身亡,临死前对齐宣王说,只要宣布他是间谍,把尸体车裂示众,凶手就会主动出来领功的。

车裂之刑产生于周代,我来说说春秋战国时期几个著名的车裂例子。

在春秋战国时代,车裂即五马分尸是最严酷的刑罚,没有之一,因此极少被使用。最开始时,只有一种情况才使用车裂之刑,那就是弑君。但到了战国,对谋反罪,也会用车裂之刑。

史书上记载的第一个被车裂的人是郑国大夫高渠弥,他弑杀郑昭公(一代霸主郑庄公的儿子)。后来齐襄公干涉齐国内政,逮捕高渠弥,宣布他擅杀国君,罪大恶极,判处车裂酷刑。

第二个被处死车裂酷刑的人,是陈国的夏徵舒。

夏徵舒的母亲夏姬比较放荡,跟陈国国君陈灵公、大夫孔宁、仪行父三人都有一腿。有一次三人一起到夏家搞4P,拿夏姬的儿子夏徵舒来开玩笑。陈灵公笑着对仪行父说:“徵舒长得蛮象你。”仪行父答说:“他长得也很象你。”夏徵舒一怒之下,把陈灵公给射死了,自立为王。

后来楚庄王出兵,平定夏徵舒之乱,以弑君罪处以车裂酷刑。

战国时代,车裂之刑主要集中于秦国。

到战国时,车裂基本上只有秦国在用了。因为车裂太残酷,东方诸国随着百家争鸣,学术昌盛,人道思想是比较浓厚的,车裂这样的刑罚,就只有秦国这种野蛮国度才使用。比较著名的是商鞅与嫪毐。

两人都是以谋反罪被处以车裂。商鞅比较冤,所谓谋反,也是被逼的,真正原因,是他变法得罪太多人了。嫪毐之乱,谋反确切被车裂,与其有关联的二十几人,或被枭首,或被车裂。

秦国统一后,猪皇帝秦二世,把自己十个姐妹车裂处死。说他猪皇帝,真对不起猪了,因为猪做不来这事,他是猪狗不如。


君山话史


一开始是死后分尸,至少到元朝的时候还是如此。不过后来慢慢演变成活着分尸了。

五马分尸,学名车裂。顾名思义,是用五匹马拴上绳子,分别系在犯人的手足四肢和头颈上,驱赶马向五个方向奔跑,把人撕成五块。那场景可以想象,一定是血淋淋的非常吓人。

传统说法都说秦始皇做车裂之刑,不过事实上,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车裂分尸的例子了。可能在秦时,把这项刑罚固定为制度。或者秦之前这一刑法少见,所以不提。

元代徐元瑞写有一本《吏学指南》,里面说明白了,车裂是死后分尸。

车裂:杀而分尸也。商鞅残酷,秦人杀而车裂之。

所以我说,至少到元朝,车裂还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分尸。

但徐元瑞一个元朝人,去说一千多年前的秦朝事,是否靠谱呢?我们要再到书中去找一找证据。

假如史书上说“车裂某某”,就逻辑而言,无法断定是先杀再裂,还是直接裂而杀之。只有在记述比较详细的时候,我们才能判定先后顺序到底是怎样。好在具体的描述还是有几例的。

看资治通鉴里的两例。

其一是侯景杀人:

侯景遣侯子鉴帅舟师八千,自帅徒兵一万,攻广陵,三日,克之,执祖皓,缚而射之,箭遍体,然后车裂以徇。

射箭满身,肯定是死了。那么这里的车裂,就是把肢解尸体,而不是肢解活人。

注意这个“徇”字,是展示的意思。车裂以徇,就是肢解之后把尸体巡行示众——这一点我们后面要说。

再看一个隋炀帝杀人:

十二月,甲申,述就畴外,缚诸应刑者于格上,以车轮括其颈,使文武九品以上皆持兵斫射,乱发矢如猬毛,支体糜碎,犹在车轮中。积善、福嗣仍加车裂,皆焚而扬之。

也是先射死后车裂。已经都“支(通肢)体糜碎”,那肯定是死了。

那么车裂最早是先杀后裂,这说法应该是可信的。

不过人都死了,不管怎么剁碎,对当事人来说都无所谓,反正也感觉不到。那车裂的意义何在呢?

说一个别的例子。李斯死的时候,是“被五刑”,也就是受了五种刑罚而死。《汉书·刑法志》说,五刑分别是:

  • 割鼻子

  • 斩左右脚
  • 打死
  • 枭首
  • 尸体剁成肉酱

据此,死后毁坏尸体,在古人观念中是惩罚之一。所以我们就可以理解了,同样是杀人,为什么车裂是一种加重类型的死刑。

上文说侯景杀人之后,把尸体展示巡行。这似乎暗示一种可能,不管是车裂还是展示尸体,都是通过对尸体的处置,来传达类似的信息,即:对死者罪恶的彰示,和对于围观者的震慑。

不过到了明朝以后,事情渐渐起了变化。大明律中有一条:

凡杀三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流二千里,为从者斩。

注解说:

【支解人】,谓将活人支解,如五马分尸之类。

那么这时候,五马分尸已经是活裂了。

东周列国志里面说:

车裂者,将罪人头与四肢,缚于五辆车辕之上,各自分向,各驾一牛,然后以鞭打牛,牛走车行,其人肢体裂而为五。俗言“五牛分尸”,此乃极重之刑。

东周列国志是小说,当然不能当做史实。但却可以证明,在作者冯梦龙心中,五马分尸(这里是五牛)是把活人肢解。这很可能也代表了当时的普遍观念。

从这里来看,明朝以后,车裂就从肢解死人,变成了肢解活人。

到了清末,就有五马分尸的详细描写了。

有本书叫《洪杨轶闻》,看名字就知道,写的是太平天国时候的事。书中写杨秀清拷打一个叫张继庚的读书人,要他招供内应是谁。张继庚随手乱指,杨秀清随即把人拉出去杀掉。一直杀错了三十来人,才明白过来上当受骗,于是把张继庚分尸泄愤。

这书里很详细地描述了五马分尸的过程,肯定是活裂开的。

秀清曰:“已也,堕其计矣。彼所指皆老兄弟,非实情也。勿复问。”遂用车裂法,系炳垣手足及首,鞭五马而驰之,左手右足先断,首次之,余体又裂为二,观者皆掩泣。

(炳垣是张继庚的字)

这段又见于《咸通将相琐闻》。《清稗类钞》中也有类似记载,不过人名写作张继赓。


最后一个旁证。晚清时,康有为写了一本《大同书》:

人主喜怒不测,群僚疑间交攻,或妃后之争权,或宦寺之谗间。于是亚夫抢地于狱卒,崔浩群溺于台下,淮阴侯榜掠于钟室,斛律光杖死于凉风。其它布袜之塞、蝎盘之设、车裂之痛,孰非王公卿相哉?

既然会“痛”,那当然是活裂了。


北门猿


五马分尸,是古代的一种酷刑,有时候还会用五车(马车)分尸、五牛(牛车)分尸。

这种酷刑是这样操作的,将一个人的尸体或者是活人,用绳子绑住身体的五个地方,分别是头部(绑住脖子)、双臂(绑住手腕)、双腿(绑住脚腕)。

之后马匹呈五角星的角度,向前方跑去,因为马的力量大于人,这样就可以将这个人的尸体或活人直接撕裂,俗称五马分尸。

五马分尸这种行为,在先秦时代比较流行,那个时候是奴隶时代,被五马分尸的人,基本上都是先降为奴隶,再进行分尸。


奴隶在先秦时代,是不被当人看的,主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想打就打,想骂就骂,甚至主人死了之后,这些奴隶还要殉葬。

其实我国很多酷刑都是先秦时代发明出来的,比如炮烙之刑(让人在撒了黄油的铜柱上来回走,下面就是火炭)、劓殄之刑(满门抄斩)、醢刑(把人剁成肉酱)等。


可想而知,奴隶在当时社会的地位,是真的猪狗不如。

五马分尸这个酷刑,有直接分活人的,也有直接分死人的,稍微人性一点点的,都会先弄死了之后再分尸,而最残忍的就是人还没死的时候分尸,这种是毫无人性可言的。

还好现在的社会,早已经废除这么残忍的酷刑,最起码死的话,可以体面一点。


魏青衣


“五马分尸”古代的一种残酷的刑罚,这种刑罚方式始于周代,“五马分尸”也被称为车裂,春秋战国时期最为盛行。





五马分尸的行刑方法就是把被判死刑的犯人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套有马匹的车上,用绳索固定好,然后向五个方向使劲拉,这样就把人的身体撕裂为六块,手段及其残忍。使犯人在剧烈疼痛中丧失生命。当然啦!有时候也可以直接用五匹马直接来拉,因此五马分尸又叫车裂。

那么“五马分尸”到底是活着时候用马分尸还是死后分尸呢?

这个问题历史上都有过记载,活的时候被“五马分尸”的大有人在,当然啦!死后被分尸的也有过。一般情况下都是活的时候,执行这种残酷的刑罚,就是让犯人经历撕心裂肺的痛苦,尝一尝这种滋味,这也是一种手段。以警示后人为目的。


提到死后被“五马分尸”的自然会想到秦国的商鞅,此人是秦国的功勋级人物,但是由于他坚持商鞅变法,得罪了不少顽固不化的守旧派人士,在秦孝公去世后,商鞅变遭到了排挤,并且被诬告其谋反。在反抗过程中被擒获,并被处以极刑,死后尸体被“五马分尸”惨不隐睹。




历史上被执行车裂刑罚的有秦国时期的嫪毐,此人因与秦始皇母亲赵姬私通狼狈为奸,并且肆意妄为,到处宣扬自己就是秦始皇的生父,不但如此,后来还试图谋反,因此激怒了秦始皇,嫪毐被活捉后,被秦始皇下令“五马分尸”处死。还有唐末五代猛将李存孝,因功高盖主被处以车裂而死等等。被“五马分尸”者不止这几人,在此就不一一列举啦!


总之“五马分尸”这种酷刑实在是让人望而生畏,其手段之凶暴堪称古代史上最残忍的刑罚。


任驰赢天下


大多数人听到五马分尸都会不寒而栗,因为五马分尸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只要听到这个词,脑海里浮现的就是五匹马分别拉着头和四肢,硬生生的撕裂,那种画面太“美”不敢想象。

在古代五马分尸又被称为“车裂”,因为身体会先后被撕裂,先是两只手臂,然后头,最后双腿。

有些人可能认为这种酷刑是活着时候分尸,其实也有死后分尸的。死后分尸是最多的一种,毕竟活着分尸那惩罚也太重了,除非有人恨透他,或者犯了十恶不赦的罪。

当然,“五马分尸”不一定是用五匹马,也可以用五头牛,无论是牛还是马,他们的拉力都是非常强大的,要不然古代人不可能做马车和用牛耕犁。

如果人的肢体被这样硬生生的撕扯,相信只要它们一发力,肢体就是脱离身体。

古代被这种酷刑处罚的人不在少数,甚至还有些如今我们琅琅上口的名人,比如最著名的商鞅,他就是因为自己实施的变法得罪了不少权贵人士,而后又因为这个变法被抓,最终被车裂。

再比如西楚霸王项羽,他则是被敌人五马分尸,当然并不是使用“五马分尸”这个酷刑,而是因为刘邦下令说有人能够得到项羽的身体就有赏,被士兵一起争夺,最后“五马分尸”。为什么要拿项羽举例子呢?因为从这点我们看出,有些行为比“五马分尸”还要过分。

人称飞虎将军的唐末名将李存孝因被诬陷以谋反罪被车裂,当时他甚至以一己之力将五匹马从远处拉了回来,而且还是多次,被实施”车裂“中的第一人。

还有一些人,秦末起义军陈胜的部将宋留、汉朝开国功臣彭越、黄巾大方首领马元义,以上所说包括商鞅还有李存孝都是活着时候被五马分尸的。

下面这几个都是死后被分尸,战国军事家吴起、战国纵横家苏秦、赵姬男宠嫪毐、宦官赵高。

五马分尸是非常麻烦而且残酷的刑罚,因为有些人力气大,不得不在之前挑断手筋脚筋,让他们挣脱不得。而且还有一个弊端就是总会剩下一条腿,然后身体被拖在地上跑。

不过还好,这种酷刑在唐朝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可能觉得这种酷刑麻烦而且不讨人喜欢吧。


理科男读历史


中国古代的酷刑“五马分尸”也称“五牛分尸”。意思是把一个人生生撕拉成零散部件。说到这我有个小问题,那就是“五马分尸”后的人变成了几块?有知道的亲们评论区给我留言。

“五马分尸”最初的名字叫“车裂”,起源于西周时期。

我们都知道,古代打仗都是坐在战车上,战车是普遍的工具。所以最初是用战车,把一个人的四肢和脑袋分别套上绳子往五个不同方向拉。结果大家可想而知。(如下图)



“五马分尸”是对活人行刑的。

不过商鞅是个例外,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是死后被“五马分尸”的。在先秦时期,人们对死不怕,怕的是死后被人侮辱尸体,尤其死后不留全尸是人们最忌讳的。据说这种人的灵魂会受地狱的熬煎。

商鞅变法得罪了秦国权贵,在秦孝公死后,他被公子虔诚污为谋反,随后战败死于彤地,商鞅的尸体运回都城被“车裂”。

如果商鞅被活捉,等待他的肯定也是“车裂”。

随着历史的发展,出现了马鞍、马镫、兵器等,人们弃用战车选择了骑马打仗,“车裂”也随之被“五马分尸”所代替(或五牛分尸)。

比如西汉大将彭越就是被刘邦用“五牛分尸”的。(如下图)



受此酷刑的还有秦朝的宦官赵高,大阴人嫪毐——即秦始皇的母亲赵太后的情人。

值得一提的是唐末第一猛将李存孝也遭此酷刑,李存孝是晋王李克用麾下的一员猛将。是李克用十三个义子中其中一个。

历史上有“王不过项,将不过李”之说。意思是“在王中项羽最厉害,在将中李存孝最厉害。”

李存孝战功卓著,引起了李克用的另一个干儿李存信的羡慕嫉妒恨。李存信也是李克用十三个义子之一,他处心积虑的打击污蔑李存孝,结果逼反了李存孝。

最后李克用听信谗言,亲自带兵包围了李存孝,在走投无路的情况李存孝束手被擒。

李克用不容李存孝辩解,对他实行了“五马分尸”的酷刑。

李存孝被士兵强行套上绳索,五根绳子分别绑在五匹马后,士兵拼命鞭打五匹马,因为李存孝力量太大,五匹马始终撕拉不动。



几番折腾,李存孝此时死意已决,为了不让自己下意识的用力,他对李存信说:“你用刀把我四肢砍断吧,我也不想活了,这样你也好交差”。

李存信大喜,于是砍断了存孝的四肢,五匹马同时用力,亲们想想看,李存孝成了几块了?

从历史资料来看,一个人要用五匹马拉撕成几块不是容易的事,事实证明,不仅李存孝如此难撕吧,赵高、嫪毐也难撕吧,这是人的筋脉相连所致。

到了后来,实行车裂的时候,都是行刑者提前把受刑者的四肢砍一刀,这样就容易撕吧了。


秉烛读春秋


五马分尸又叫车裂,是古代残酷刑罚之一,对于受刑者一般都是活着的时候进行的,相当于把人活活撕裂,撕成六块!但历史中也有死后被五马分尸的人,那就是战国时期的吴起和商秧。

这种刑罚最早记载于《周礼》,也就是说在周朝的时候已经有人被“车裂”过。但是一直以来车裂刑都只是属于“私刑”,并没有载入相关的刑法里面,直到太平天国时期,洪秀全才把这种刑罚写入当时的法律中,这也是历史上唯一把车裂作为正式刑罚的时代。

历史上被“五马分尸”的名人

一般车裂都是活人直接用五匹马或者五匹牛拉着,把受刑者的身体撕裂。但也有例外的,比如战国时期的吴起和商鞅,两人都是因为变法而得罪权贵,最终在权贵们起兵讨伐过程中被杀,死后尸体还没车裂肢解,这也是真正意义上的“五马分尸”。

除了商鞅和吴起,还有战国末年的嫪毐,这位绯闻缠身的谋反者最终也是死于车裂之刑。

五马分尸被质疑

如今有很多人质疑五马分尸的可行性,而且还有外国人测试过这种刑罚,他们找来大马力的摩托车,把人的四肢(没绑头)绑起来连在摩托车上,然后四辆摩托车一起发力,最后试验者并没有被撕裂,而且也无生命危险。

另外还有人质疑,五马分尸不能把人分成六块,因为当一个人的肢体被撕下一边后,另一边就不会再撕开,而是往一个方向走。

对于这些疑问,主要还是史料上没有记载五马分尸的具体行刑方法。

首先我认为,外国那个摩托车试验是错误的,因为绑在摩托车上的绳子是一开始就被拉直,因此摩托车发力的时候没有加速过程,这样只是靠提速发力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古代在行刑的时候,绳子肯定会比较长,让马或牛有一段奔跑的距离,然后跑到快速的时候绳子才拉直,这一瞬间的拉力是相当大的。

然后是五马分尸能否被肢解成六块。如果按照目前影视作品中出现的画面是做不到的,因为人没有被固定,就算肢解成功后,最后肯定会有一块连着身躯。因此,古代在行刑的时候很有可能是把人的躯干固定在一个桩上,或者绑在大石上,这样才会被肢解。

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提高,很多残酷的刑法都被历史淘汰。


水煮汗青


从文献来看,五马分尸既有杀了之后才分尸的,也有活着直接被分尸的。因为古人讲究尸体完整,所以帝王对于贵族,一般是用赐毒酒、赐白绫这种保全尸体的方式。斩首其实就是一种羞辱了,而五马分尸则更是对大逆不道者才使用。具体操作是把犯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马车的车身或者五匹马的马身某个位置,然后驱使马往五个不同的方向跑,以此达到将犯人身体分成五块的残忍效果。

根据文献记载,第一个被五马分尸的名人是商鞅。商鞅因为在秦孝公时代得罪了太子,后来太子即位为秦惠王时就要清算商鞅。商鞅走投无路只好造反,兵败被杀后尸体被五马分尸。《史记·商君列传》说得很清楚:“秦发兵攻商君,杀之于郑黾池,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车裂就是五马分尸。可见,商鞅是死后才被分尸的。而五代时期的名将李存孝,因为反叛了义父李克用被擒获,则又是活着被车裂的。

可见,五马分尸既可以是活人,也可以是死人,犯人死没死不重要,关键看施行者想不想用这种酷刑。


林屋公子


看了几个朋友的回答,有点不同意见。很多人会把车裂和分尸两种刑法混为一谈。两者极为相似却又不同。

先说一下车裂车裂算是比较恐怖的刑法了,毕竟是活人活生生的人,被四辆车或者五辆车分别朝不同的方向硬拉而死。车裂属于活人的刑法,极刑大概对于活人而言有,自缢,鸩杀,砍头,腰斩,凌迟,车裂。前两个还好,所以有时候我们看到一些文学和影视作品被赐死,还要说谢谢,对比后面两种的确算是莫大恩惠。车裂刑法想想都恐怖至极。但是古代人的思想和现代人的思想是有天壤之别的。首先说对于死的态度,死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被唾沫淹死。活一生可能不如死后的一个名誉,所以才有古代那么多冤死案,之后家人在几十年里为平反而奔走。


话题有点远了,继续说五马分尸,五马分尸是比车裂更严酷的刑法,当然这一说法只是在古代认为。现代人可能觉得感觉不太大,毕竟人死了爱咋咋地的想法,被大多数人奉为真理。死人的刑法有曝尸,鞭尸,五马分尸,古人如何理解一诺不知道,但是肯定有我们不能理解的用意。就像古人有一种刑法叫做削发刺字一样,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是几千年的固定思想,所以清入关后,很难推行金钱鼠尾头,于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中原有骨气的男人那个时候基本死的差不多了。至于以后在吹什么骨气,一诺表示呵呵。

古代刑法图片过于血腥还是贴个无关的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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