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 威海警方查處多起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發生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堅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最緊迫的任務來抓堅決打擊各類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截至目前,全市共查處涉疫情詐騙案件、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案件、侵犯隱私案、尋釁滋事案8起,共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2人,行政處罰7人。


網上傳播虛構事實 孫某受到警方處罰

2020年2月2日,威海市民孫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環翠公安機關依法給予罰款伍佰元的行政處罰。

2月1日,威海市公安局環翠分局治安管理大隊在工作中發現,一個註冊名為“Hello_**”的用戶,虛構疫情不實信息,在新浪微博上發佈,經網絡上廣泛傳播,造成不良影響。

威海警方查處多起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

當日21時許,辦案民警依法將嫌疑人孫某(女,27歲)傳喚至環翠公安機關調查處理。經詢問,孫某承認自己編造不實信息,並在網上傳播的違法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孫某平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環翠公安機關依法給予罰款伍佰元的行政處罰。


虛構不實消息發佈 於某某受到警方處罰

2月2日10時許,於某某虛構疫情不實信息,通過手機微信發佈,因其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高區分局於2月3日依法對其做出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罰。

威海警方查處多起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

編造、散佈不實言論 韓某受到警方處罰

2月1日21時許,韓某在微信群內中編造、散佈涉疫情不實言論,造成惡劣影響,擾亂社會秩序。

威海警方查處多起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韓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成立,高區分局決定給予韓某罰款伍佰元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

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編造虛假的疫情、警情,或者明知是虛假的疫情、警情信息,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引起社會恐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疫情登記點辱罵毆打他人 時某某受到警方處罰

2月2日下午,文登某小區大門口一輛魯B牌照的車輛想要出小區,由於設置了登記點,門禁杆沒有自動抬起,工作人員上前詢問情況時,駕駛員時某某打開車門下車對工作人員破口大罵並衝過來想要動手打人,圍觀群眾上前勸阻制止時,時某某又對圍觀群眾毆打辱罵,涉嫌尋釁滋事。

威海警方查處多起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時某某被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強行衝卡、打罵工作人員 王某某受到警方處罰

2月1日21時許,王某某酒後駕車行駛至崮山鎮某村,欲駕車強行衝卡進村,被工作人員攔截。王某某下車推搡、辱罵工作人員,後駕車逃離現場,在逃離過程中將路邊停放的一輛轎車撞壞。

威海警方查處多起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

經區公安分局崮山邊防派出所迅速行動,立即展開調查,經過連夜研判於2月2日上午將違法嫌疑人王某某抓獲。

目前,王某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酒駕、交通肇事問題移交交警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警方提醒

威海警方在此呼籲廣大市民,請給予值守在防疫崗位上的的工作人員足夠的尊重和配合,共同維護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強行衝闖防疫檢查站點、隔離區、警戒區,阻礙執行任務的救護車、警車、疫情防治物資運輸車輛通行,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威海警方查處多起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

在全市上下眾志成城抗擊疫情的特殊時期,威海公安將全力維護全市社會穩定,對涉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威海公安將嚴厲懲處,絕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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