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網2月3日訊 當大家全力以赴 抗擊疫情時,卻有人在“拖後腿”被警方依法查處。
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並毆打他人
1月29日,孫某在上高辦事處郭家灌莊村與五馬街路口,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並毆打他人,被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處罰。
1月30日,焦某雲在省莊鎮安家莊疫情防控點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並毆打他人,被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2月2日,張某倫在邱家店鎮前店村疫情防控點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並毆打他人,被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處罰。
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
以下單位因違反《泰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Ⅰ級響應措施的通告》,接待外地來泰人員住宿,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分別對其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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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來賓館違反《泰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Ⅰ級響應措施通告》,接待外地來泰人員住宿,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泰安市公安局岱嶽分局依法對其處以行政處罰。
萬境精品酒店違反《泰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Ⅰ級響應措施通告》,接待外地來泰人員住宿,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依法對其處以行政處罰。
散佈謠言 擾亂公共秩序
解某某、楊某、高某、褚某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被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分別依法處以罰款500元、200元的行政處罰。
鄭某燕、孫某基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被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分別依法處以罰款300元、200元的行政處罰。
泰安警方提醒:
疫情當前,請自覺配合相關工作,不信謠、不傳謠,為抗擊疫情貢獻自己的力量。只要我們團結一心,就沒有不可戰勝的困難!
為了戰“疫”勝利,加油!(來源:泰安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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